最好倒上一杯威士忌,微醺时畅所欲言。。。。
回答: 语言,关系,数学,规则 由 maddogs 于 2021-05-08 23:15
我在《浅谈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里讨论过,计数是出于人的一种本能,从笛卡尔,洛克,康德,胡塞尔,还有数学直觉主义,线条已经明了了。也就是说,计数只是人类对感官世界杂多信息的认知方式(量的范畴),并不是客观世界规律本身。康德由此引申而指出,关系也一样,也是认知方式,即关系的范畴。数学和物理规则则都是这些认知范畴下所形成的“先验综合判断”(或先天综合判断),他是人的知性(认知)为表象自然所设计的模型。不要说大爆炸之前,就是人类(或者有类似认知范畴的生物)出现之前,这些数学和物理规则都没有意义。1的概念也没有意义。什么是1 (胡塞尔讨论的是什么是2),看似天经地义,但其实并不简单。希尔伯特认为1(或2,或者所有数学)只是某种纯粹形式,与内容无关(所以他的数学学派叫形式主义学派),结果最后被证明失败(我《康德哲学》那贴里有个1=1+1的插图,就是这个故事),佛雷格和罗素认为可以通过逻辑给出1的定义,从而推出整个数学,也早就宣告失败(其实逻辑本身,也出自人的本能)一但与内容有关那么,很难说什么是1。比如胡塞尔举过1只粉笔的例子,变成粉末了还是那只粉笔吗?笛卡尔举过蜡块的例子,融化了还是1块蜡块吗?底修斯举过船的例子,赫拉克利特讨论过能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的话题,如果以这些例子,那么1个什么就即没有永恒不变,也没有与观察者无关的意义。比如,如果人类是500年才醒一次的一种生物,那么他(或它)不但不会有一只粉笔蜡块和船的概念,也很难有一条河流的概念。现代宇宙学(甚至乃至整个自然科学)的出发点仍然是认为人类掌握的自然规律(特别是物理法则)是与人类无关的自然规律,不管有无人类,都有这些规律。这个可以作为科学的基础,但是不能作为哲学的认知。数学中,人们自30年代之后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即数学(甚至演绎逻辑)只是人类发明的工具而不是人类发现的宇宙法则。自然科学中,人们也越来越开始怀疑科学定律是我们发现的超越人类的自然法则,比如霍金的《大设计》,其实已经无师自通的悟出了康德的思想。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