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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拉中国人的情~西扯西方人的理(上)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5-04 12:44 已读 76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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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和理的辩证关系,很有重新讨论的价值,或者能成为一个专门的课题。本文特此抛砖引玉,望能引起读者的思考。

中国,总是让西方人不明白。

自从马可波罗向西方人展示了东方中国的神秘面纱后,几百年来,西方人一直对中国表现出强烈的好奇,他们千方百计地企图要揭开这层面纱,一睹背后的真面目。这个企图直到晚清之前,一直都是遮遮掩掩,扭扭捏捏。之后,随着西方的强大与清朝的没落,西方人不再遮掩了,不再扭捏了,终于以强盗的方式强行打开了中国的国门。

但是,即使西方人获得了巨额的白银赔款,即使数不清的圆明园国宝落到了西方人手里,即使西方人因此能够对中国大地的各种资源予取予夺,即使勤劳朴实的中国人最后竟被傲慢自大的西方人称为“东亚病夫”。中国,在西方人眼里依然是充满了神秘。

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西方人始终不明白,经历了列强的瓜分,军阀的混战,经历了日本侵华的蹂躏,经历了自相残杀的内战,经历了西方在经济上的重重封锁,军事上的种种骚扰,意识形态上一波接一波的宣传攻势,还经历了自身种种充满了矛盾充满了争议最后总是大伤元气的千奇百怪的运动。中国,不但没有四分五裂,还以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速度,从极度贫穷落后的状态,一跃而腾飞为世界数一数二的强国,以至于西方有关中国的“崩溃论”预言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落空。

西方,也往往令中国人感到不可思议。

美国是一个高举民主自由旗帜的国家,但枪击案无日无之。没有了独裁者的枪杆子镇压,人民却自己杀起自己来了。这实在是美国式的黑色幽默。

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可以获取天价的赔偿,而一个手上犯有几十条人命的罪犯只被判监二十年,屡犯重案的罪犯数罪并罚后的刑期竟可以远超于人类自然寿命的极限。一方面致力于研发种种高科技的尖端杀人武器,另一方面又义正辞严地谴责企图使用生化武器的敌人“野蛮”。而西方人在发动种种战争时,由于允许同样源自于西方的红十字会到战场上救死扶伤,残酷的战争就因此而堂而皇之与文明划上等号。

西方人总是误判中国,而中国人对西方的认知亦总是存在偏差,这是因为,双方有着截然不同的国民性格。

林语堂先生在其名著《吾国与吾民》中,对中国的国民性作了详尽的剖析,有评论家认为,林语堂先生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总的来说都是围绕着“情理”二字。

借用林语堂先生的“情理观”,我认为,相对而言,中国人的国民性普遍侧重于“情”字,而西方人的国民性则普遍侧重于一个“理”字。对情和理的不同侧重,是造成中国与西方相互沟通中诸多困扰的根本原因。西方人好奇了几百年,始终搞不清中国的神秘,这神秘说穿了就是中国人的情。中国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西方的不可思议,说白了就是西方人的理。

情和理立。情融理垒。

以情待人处事,能够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以理待人处事,会产生对立,形成防御性的壁垒。

因为:

情的属性是感性的,兼容的,直觉的,不着重逻辑考量的。有无互补,难易相衡,长短相容,高下相依,音声共鸣,前后相让,美丑相谦,智愚不菲,谓之情。

理的属性是抽象的,排他的,分析的,以逻辑要素为基础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美丑相映,智愚相竞,谓之理。(引自我的博文《道德新经》)

对于西方式的民主自由理念,中共政府总是强调: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为什么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什么是中国的国情?每个人有不同的解读。我则认为,中国的国情,归根结底,就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侧重于情,处事方法也侧重于情。“情理”二字,情在先,理在后,对于中国人,万事的解决以情为主,以理为辅。

体现在宗教上,佛教的虚无,道教的玄乎,儒家的仁爱,佛道儒三教的教义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着重于情,讲究的是悟性,叫作“心有灵犀一点通”、“话头醒尾”(广州俗语)。如果以西方人什么事都要寻根问底的思维方式,对三教教义的终极意义问个是什么,佛教会向你报以“拈花一笑”,道教会说“道可道,非常道”,儒家会说“受命于天”、“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智的通假字)也”。这些答案大概会让惯于理性思维的西方人听得莫名其妙或者气个半死。

在三教的宗教氛围下,中华民族发展出自己的一套哲学、文化。这些哲学、文化自然亦是围绕着情,强调的是和谐。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无可无不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把个情字的辩证关系发挥得淋漓尽致。儒家的核心价值是仁爱,当中的“仁”字就突出了两个人或双方相处的关系,应该以和平共处,共生共存,互利互惠为准则。中华民族的和谐观是辩证的,对这种生存哲学的理解没有哪个民族有中华民族明白的多,西方人对此更是难以领略。正因如此,尽管中国政府不断地阐明“和平共处”、“不干涉别国内政”,却依然改变不了西方人的“中国威胁论”。

中国人对事物本源的探索兴趣缺缺,把宇宙观、世界观这些虚无缥缈的问题推给了宗教,而致力于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学问。中国人对自然怀着敬畏、顺从之情,对自然的探索是“学以致用”,即强调的是“用”但却不求甚解,即所谓的“难得糊涂”。难得糊涂更体现在中国的人际关系上,中国人的社会讲究人情、友情。家庭成员之间讲究尊老爱幼的亲情。恋人或夫妻间则是“欲语还休”式的含蓄爱情。

西方人的思维方式及处事原则是以理为先,以情为辅。只要占着理,尽管未至于六亲不认,但什么亲情友情都可以大打折扣。因此子女成年后离开父母自己出去独立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同样父母必须未雨绸缪为自己老年的生活作准备而不要奢望靠子女的孝敬过日子亦是天经地义的事。夫妻间、朋友间为了表示平等,不惜以婚前协议、AA制这些带着对立,有壁垒性质的产物作为建立亲情友情的附加条件。

常听到西方国家的居民会为某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邻居告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新闻,这样的新闻西方人习以为常,但在中国人来说则是难以接受。

在西方国家办事不必依靠人情,只要有理合法,通常没有办不成的事。

基督教尽管也宣扬博爱,但其“原罪说”却从理的角度把人神之间的关系鲜明地对立起来。“信者得救”的契约理念带有逻辑上的因果关系,看似是基督教信仰的方便法门,但却把那些不信耶稣的大善人大好人拒之于天堂的门外。

同基督教、犹太教一样源自于阿伯拉罕系的伊斯兰教有着同样的理念:真主与他的创造物是完全不同的实体。这种理念亦是人神对立的理念。“你们要祈祷我,我就应答你们(《古兰经》40:60)”。这与“信者得救”异曲同工。和中国人的众生皆佛天人合一相比,前者系以理为依据的宗教观,后者是以情为依据的宗教观。

中国人的情,和西方人的理,孰优孰劣?

那是各有千秋,亦各有弊端。

中国人常说,中华民族有很强的凝聚力,所以能够屹立五千年而不倒。但这凝聚力到底是什么?这凝聚力就是中国人的“根”,这根就是千丝万缕的情。中华民族就像一棵大树,中华文化就是围绕着情的“根”文化。中国式的小农经济社会在这种根文化下形成,由于其流动性不大,乡亲们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因此中国人没有清晰的契约意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对社会的责任往往以带有自觉性、包容性、可塑性的道德代替了法律。对祖先的祭奠,对土地的留恋,对同是炎黄子孙的认同,加上种种的人情、友情、亲情、爱情,这些大大小小的情盘根错节,构成了牢不可摧的保守性的人文基础。

这样的基础深深根植在中华大地上,由此而长成的大树,即使经历狂风暴雨,即使被砍伐得伤痕累累,却不容易动摇到根基。因此尽管中华民族多次遭受外族的蹂躏,却总能够劫后余生,重新开枝散叶。

西方文化具有极强的扩张性,这种扩张性文化被冠以“海洋文化”的称谓。但相对于保守性的根文化,我更愿意称其为“草文化”。草尽管根基浅薄,却具有传播快,繁殖快的特点,几乎是无孔不入,攻城略地,即使是墙头屋角,都能够见其踪影。因此西方文明能够在短短两三百年间就影响了全世界。在占了天时地利人和之际(信息积累后导致的工业革命、科技发展是其天时,新大陆的发现是其地利,西方理念迎合了人性中的利益索求是其人和),其繁殖的势头更是势不可挡。

西方人万事离不开一个“理”字。西方文化的扩张性决定了西方民族的迁徙习惯,迁徙过程中自然要不断与陌生人打交道,与陌生人相处时什么亲情友情起不了作用,需要依靠的是契约,也就是理。契约的执行中“自觉”的成分很低,主要靠的是“他力”的监督。契约的不断完善,令西方人首先建立起相对健全的法律及其制度,而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等于是优质的土壤,再使更多的理能够产生及成长,因此西方在哲学科学种种理念上的数量及成就大量地出现亦远优于中国。

对理的执着,亦决定了西方人寻根问底的本性。记得看过这么一个报道:澳洲昆士兰大学为了证实沥青是液体而进行的一项实验,至今已持续了九十多年,这样的本性使西方人对科学技术的探索有着崇尚“难得糊涂”的中国人远远不及的热情与执着,这种热情与执着绝不是某些人认为的“闲的蛋疼”。“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两三百年间在科学技术方面西方人能够执世界的牛耳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然则,情泛则滥,滥失序。滥情曰怓,大衰之由。理直则锐,锐终伤。强理曰夺,大凶之兆。(引自我的博文《道德新经》)

太滥的情与太直的理,是当今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各自的致命伤。

人情世故,在中国是考量一个人是否成熟的不成文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标准。而所谓人情,所谓世故,往往是摆不得上台面,讲究的是心领神会,心知肚明,摸摸酒杯底,哈哈两声,就达成了共识,往后的事,也就水到渠成了。此种交际的艺术,又岂是头脑“简单”的西方人可以领会的。

这样的人情世故文化,在小事小非的情形下,办起事来确实少了许多繁文缛节,亦不伤和气,结局很容易就皆大欢喜。但在大是大非面前,人情世故就成了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种种方针政策的贯彻就如猪八戒入了盘丝洞——行不得、动不得也。当整个社会都奉行人情世故为处事准则时,也就乱象丛生,贪污腐败横行,每一个当代中国人,对这方面应该都会深有同感。失序的社会,就有走向衰落的可能。

中国社会的每一次衰落,都是以滥情开始。

情分为两种,一种是以道德为依据的高尚的情,一种是纵容人性的低俗的情。

滥情,可以指被过度宣扬或被架空的高尚之情,亦可以指肆意妄为无任何原则的低俗之情。

中国的儒学,是以道德为依据的人性之学,尽管儒学中存在不少糟粕,但其宣扬的道德观念,毕竟使中华民族历代的社会不需有西方那样严明的法治理念,就能够正常运作。因此儒家的礼法长期以来被中国统治者作为统治中国的正统之学。

晚清时期,儒学被滥用了,滥用的结果,仁义道德被架空,实际的行事为反方向的放任自流。长期滥情的中国逐渐孱弱,至五四时期,西风东渐,西方人那种事事讲“理”的思维行事方式令习惯了之乎者也万事中庸不偏不倚含糊其辞的国人耳目一新。头头是道的种种西学把难得糊涂的国人忽悠得只有点头称是的份儿。于是乎中国人纷纷对各种西学趋之若鹜,中国大地上出现了“洋花齐放,独贬儒术”的情形,这当中出现的佼佼者诸如鲁迅之流,运用的是深厚的国学功底,褒扬的却是墙外的洋花之香。诸公们用尖酸辛辣的文笔,把当时中国的时政、民族性贬了个一无是处,美其名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企图借西学以改造东亚病夫的麻木精神。如鲁迅所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殊不知,这种对中国国民性全盘否定的批判效果与现代西方医学对癌症的化疗电疗效果如出一辙:在消灭癌细胞的同时,把健康正常的细胞也一并伤害。这在医学上有个专门的术语,叫做“二次伤害”!本来已衰弱不堪的中国再被那些西学的猛药一轮强灌,维系中国人根文化的情元素在中国的精英阶层里面几乎消弭始尽,而普罗大众则被这些精英们“怒其不争”式的臭骂而彻底失去了自信,继而失去了自尊,在鲁迅之流“诛心式”的伤害下,中国终于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随之而来的军阀混战就相当于癌症晚期的并发症,中国的亡国其实已是指日可待的事。

“狼”视眈眈的日本人在此时犯了一个战略上的重大失误:时机的失误。日本人完全可以实施挑拨离间之计,耐心待中国真正四分五裂成为诸侯割据已成定局的局面时再采取合纵连横各个击破的策略,那么日本霸占中国的野心其实有成为现实的可能。但日本人在中华民族仍未最后丧失对自己祖国的认同感之际,就迫不及待贸然发动的侵华战争,却激起了中华民族同仇敌忾的精神,这精神的觉醒产生的效果吻合了中医的理念:身心系自我调整的一个整体,而非西医认为的“疾病是作为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敌体而存在,两者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对抗关系”。中医这种整体论的理念也就是中国人追求和谐的情理念,情理念的复苏令中国人在精神上恢复了元气。

毛泽东初期的成功是能够将情和理有机地结合起来: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马列主义是西方的理,“农村包围城市”是中国的情。“打土豪、分田地”,利用农民对土地的热爱,利用“军民鱼水情”,共产党顺利地取得了民心。但“土包子”毛泽东并没有滥用这些情,他知道,在暴力革命的非常时期,理才是主要的工具与力量。“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理,军队严明的纪律是理,“共产党干部没有私产”是理,“大踏步前进,大踏步后退,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是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更是理。正因为是“土包子”,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干部们普遍低下的文化教养,反而使他们不懂得矫情:相对于“洋包子”蒋介石“保城守地”患得患失的情,“用人不疑”以至身边遍布共党间谍的情,却又“疑人不用”以至派系林立的情,国民政府官僚腐败的情,更甚之的要求已经世俗化的文武官员“必须皆有哲学与修养基础,能以圣贤自期,而以英雄之魄力以实现圣贤之宗旨”的迂腐之情,最后终于让真正懂“理”的“土包子”打败了表面洋气实质更“土”的“洋包子”。

但在新中国的和平时期,共产党对情和理的辩证关系出现了认识上的大错误:认为共产主义的“理”是无所不能的。一方面比五四时期更彻底地铲除否定延续了几千年的所谓封建思想,另一方面又拒绝接受相对先进的现代西方治国理念,而企图用共产主义理论创立一套全新的道德价值观,以一个跳跃式的姿态,一步跨进美好的共产主义未来。

对“主义”或对某个人的过度迷信与宣扬亦是一种滥情。这样的滥情使新中国的诞生成了先天不足,故历三十年的贫困落后而无法强大。

在这三十年里,理想归理想,现实的中国始终需要一套行得通的法统。在无所不能的共产主义理想光环下,毫无治国经验的共和国领导人只能全盘照搬前苏联的模式,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至上而下进行的最大最彻底的一次法律改革。这改革延续了三十年,在这三十年中,中共一共改了四次宪法,以期用无所不能的理摸索出一套适合中国的法律。由于整个思想体系都与旧传统割裂,搬过来的所谓苏联模式实际上依然是来自西方未经过检验的不成熟模式(参考我的博文《让五人死亡还是一人死亡?》),这些改革都以失败告终。至70年代未,迷信共产主义理想的国人逐渐觉醒,中国社会思潮实际上处于一种既无情亦无理或者说既滥情又强理的混沌状态。

改革开放后,由于缺乏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指引,中国政府不得不被动地大量抄袭西方经验。随着思想自由度的逐渐放宽,在西方种种思想趁虚而入的同时,始终沉淀在民间难以清除的中国情又开始浮出表面。但由于之前形成的断层,加上缺乏正确的引导,以道德为依据的高尚之情没有被正确解读,不能与现代人的思想接轨,反而是纵容人性的低俗之情,在思想处于真空的状态下与西方利己主义的自由观自发地同流合污,原来对高尚之情的迷信急转为对利欲的迷信,形成了一股极具中国特色的既滥情又多歪理的无序潮流。

滥情必须被约束,能够约束滥情的,唯有理。

理亦分为两种,分别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理和科学意义上的理(我在博文《岂有此理续》里面根据不同的层次把理分为真理、映理、道理、人理、盗理。这篇文章仅从功用的角度谈理)。

科学意义上的理前面已有论及,西方人在科学研究上的精神及成就值得中国人虚心学习和接受。

以下所说的理,仅指社会学意义上的理。
贴主:仁剑于2022_05_04 12:56:40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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