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哲学世界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逻辑后缀学(34)上卷结语:逻辑是自定义(上)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3-04 8:55 已读 8802 次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第三章:“是”判断逻辑属性结语——逻辑是自定义


人生的意义是(为)什么?上帝造人的意义(目的)是什么?存在的本质是什么?

只要我们一发出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会陷进逻辑的怪圈里。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逻辑怪圈里循环往复。

传统哲学里,存在(自为)与存在的存在(实在的本性:自在)之间的关系问题,属于形而上学范畴的哲学问题。形而上学作为传统哲学的核心,曾被称誉为哲学皇冠上的宝石。

对哲学有所涉猎的人都应该知道,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形而上学与逻辑学之间就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形而上学的理论与研究方法也就是逻辑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因此,《逻辑后缀学》认为:传统哲学里的形而上学,不论是“静止、僵化的”还是“运动、变化的”的理论;不论是结构学与发生学意义上的“是什么”,还是追本寻源式的“为什么”的理论,本质上都是逻辑意义下确认模式的“必须有个目标(质点)”的“自定义是(状态)”判断。

确认模式的“自定义是”判断,是人类思维的主要模式(范式)。但这种模式的逻辑属性,具有二重分裂(产生自他分别与他他分别)以及与“非”场存在后因果关系两个内涵,从而表现出十六个外延。以至于只要我们一发出“是(为)什么”的所指,这个所指就必然与发出者(康德称其为“物自体”)分裂,即“是(为)什么”之后的所指就必然地不是指者自身。

“什么”不是指者。

指者不可知。

指者不可知,物自体亦不可知。

但是,这里的“不可知”属于传统哲学的语义蕴涵。

在这部《逻辑后缀学》里,传统哲学的“不可知”的“知”其实是“识”,故应该改称为“不可识”。

传统哲学里,对形而上学的探讨,在近代从怀疑发展到了所谓的“不可识”。但从赫胥黎、罗素,到休谟、康德,种种的不可识理论,无论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理性的还是知性的,都是从:依据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同一律、无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如何想方设法通过某些实证进行“目标”确认——世界是我们看见了的世界。看世界,世界永远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最后发现“不可能确认”的不可识。

这是因为:任何的“实证”无论如何确认,都不是指者或者说物自体自身——自为与自在之间、存在与存在的存在之间不具备同一性——只要“有所指”,背景就不在同一惯性系。而一旦在同一惯性系,却又“不可指(不可分辨)”——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日常中我们根据同一律判断一个句子是否有效时,其有效性是经过了人为性和特设性的“修改”(即有所保留)之后的“语义蕴涵”(即“语境”)所决定的“识”。但本质上,逻辑系统的有效性并不可靠。

因此,《逻辑后缀学》直指“确认”这个行为的本身。“确认”,一定是不自洽的——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与笛卡尔完全相反的结论)。即“是”判断行为自身就是不可识与可识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此鸿沟以悖论的模式呈现:只要一产生确认行为,什么都可识(可确认),但可识的同时不可识(因为确认自身不可确认)——两者同真:逻辑与逻辑自身的“无矛盾律”原理相悖——“必有一假”只是“识之内(真类)”的假。

逻辑(“是”判断)是第一二律背反。

也就是说:逻辑自身就是不自洽的。

生命(依赖与封闭的)悖论就是逻辑悖论的一种表现形式。

为什么我们观察世界时,世界永远只能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或者说“为何在者在?而无反而不在”?(海德格尔语)

运用《逻辑后缀学》里关于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论述,结合当代的量子物理理论,以及十八世纪英国数学家托马斯·贝叶斯在概率论中的一个定理(公式)——贝叶斯定理——后验概率等于标准似然度与先验概率的乘积。笔者尝试对上述问题给出哲学范畴的诠释:

事物的“是什么(是这样)”与“不是什么(不是这样)”本来是同一的“相干”状态——(互摄互入的)叠加态(对称性——不确定性的本质。参考“薛定谔猫思想实验”。本文下卷会继续讨论)。在关于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诠释(Copenhagen interpretation)里,物理学家所讨论的不确定性量子纠缠的波函数发生的“塌缩”现象,是观察者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得到的自定义真实。自定义真实就是量子态“退相干”之后常识的“经典态”,宏观而言也就是我们所感知的“万事万物”。(参考“水形悖论”:我们的确认性观察不过是先把水装在某个形状的器皿里然后再得出水是某个形状的结论的观察——这种观察的对象,本质上永远是事物的状态而非性质——根据所见的状态而认识的性质永远是退相干的“此状态的此性质”,“此状态的此性质”必然共存着相悖的“彼状态的彼性质”)。

相干性,在“是”判断中就表现为悖论性——确认,即塌缩,等价于“选择”这个“确认性的行为事件”成为事实。选择,则意味着“语境”里产生了自他分别。分别,也即是分裂。

塌缩,即分裂,即不完备。

不完备,意味着确认性的行为事件中的“行为”必然具有“布朗运动”模式的随机性——笔者认为,布朗运动的原因正是:不完备。

并不是观察的动作造成了某某对象的“塌缩”,而是观察动作(确认、选择)本身就是塌缩。

也不是测量(观察)行为改变了某某对象的状态,而是测量行为令观察者自身本来的“非状态(真实状态)”随机“退相干”成了某种(自定义真实)状态,这种状态“相互映射”成自他关系。

那为什么我们的观察都能“塌缩(分裂)”到同一种“退相干”状态?即为什么不同的人能够对“这是一个杯子”达到“只能(真的)是这样”的“不那么随机”的“共识”?

杯子本身是真实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下卷会展开讨论)。这个“实在性的客观存在”是由既包含了观察者在内,但又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所决定的。不受任何观察者主观因素影响的前、后因果关系,叫“真实关系”。真实关系中的“真实”不会“退相干”,因为真实中的前、后因果关系是百分之百兼容的自适应。兼容,即共存——“是”与“不是”共存——“相干性”(对称性)是连续的、恒存的。

但这样的真实“没有任何意义”(“我眼前既有杯子又没有杯子”这句话没有意义)。

“没有任何意义”就意味着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意味着:不可选择(潜无穷)。

——真实不可选择。

由于“指”和“指者”是不可分割的全体,我们无法做到在观察者缺失(上帝视角)的情形下观察。而作为生命形式的观察者的我们,观察时运用的逻辑皆是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生命意义里的逻辑皆是(把行为发生者自身主观因素包括在内的)后因果关系逻辑。后因果关系逻辑必然是共时性逻辑,共时性逻辑强调“纯正唯一”的结果的纯洁性:“纯正唯一”必然能够“千真万确的”成立,“当且仅当”“非纯正唯一”必然为假。这种对共时性逻辑必然性的肯定的根据叫做“排中律”。

问题是:后因果关系逻辑与“非”场存在的后因果关系必然是选择性的——“必有一真”不过是人为选择的结果。

真实不可选择。

即:选择的必然不真实——选择的存在叫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那么无论选择“纯正唯一”还是“非纯正唯一”,两者同假:排中律自身与排中律原理相悖。

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

以“可持续”为共同最高原则的生命的最原始最基本的自定义——DNA的六大生命属性决定了选择必然会在真实关系中“优化(不那么随机)”出“最有意义”(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的意义的似然度最大)的选项。

“优化选项”就意味着产生了概率的内涵:“可持续性的纯正唯一”被优化后的布朗运动必然在观察者眼中呈现出正态分布的钟形曲线上的“钟形”。

DNA最首要的属性是(因自他分别而产生的缺失意识而出现了回归的)需求,需求必须有需求的对象(产生自他分别性质的主客体对立,包括时间、空间等概念皆亦因主客体对立的“需求”而产生他他分别),这个对象必须“存有”才“有意义”。这个“有意义的存有”首先就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中的“我在”(下卷会为“我在”赋予新的内涵)。

因此:

“存有”是生命赋予“实在”的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的自定义真实的“他者”。

“存有”是一切传统哲学概念中“第一元概念”。

因此海德格尔认为首先必须“在(存有)”,才有“在者(存有者)。”

因此康德认为存在着一个认识之外的,又绝对不可认识的物自体。

产生“有意义的内涵”就意味着产生了选择,也就发生了“塌缩”。

这个“最初始的有意义的内涵”不妨就称为“初始先验概率”——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先前设定——即预设性:逻辑皆基于先前设定)。

但“最初始的先前定义”其实是意味着:思维倒错的源始——从“一开始”,“我们”就把前提(共时性的某状态)与“被描述对象”“倒置”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始终是“被描述对象”的前提而非“被描述对象”自身,之后继续对“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的描述就始终是对(预设)前提的解释。而纵观整个解释的过程,对于“被描述对象”自身,“我们”依然“不明所以”(不可认识)。

正因为思维中把“前提”与“自身”倒置,物理学家对量子系统与经典系统的描述也就截然相反——完全开放的量子系统(本文下卷会讨论其开放性)被设定为孤立系统;被逻辑规限必然有所属因此并不开放甚至是封闭的经典系统反而被描述为(不过是“认为是”)开放系统。

初始先验概率存在于所有生命的遗传基因中(佛学称之为执念之“共业”),作为生命遗传基因的基础影响着生命的初始选择:只要是生命形式,必然决定了 “实在”只能依据排中律“塌缩”为似然度最大的选项“有所是(存有的在)”这种“退相干”状态——所见(所思)即所得的“物(我在)”——实在的“镜像” 。

“没有意义”的“无”,就根据排中律而被(指者主观)淘汰。

自此,被初始先验概率掩盖(现代物理学的术语:对称性被“隐藏”)的实在,我们就永远“不可知”。

存有是“物”(延伸至规律的反映、构造与表象等形式);存有必定有存有的理由(有意义的具体内容:例如具体的需求),那就生出“事”来了。

因为,理由——是之为是,必须具有逻辑上相对立意义上的矛盾性质,存有才能被比较,才能被证明或证伪,才能叫“科学”。

凡是有矛盾的,必然是相对的,即有限的。自此,“有限”成为我们衡量事物的(他他分别的)“第一度规”——我们认识到无穷作为对象不能用有限的方法处理,但我们却又“不得不”用有限的方法处理无穷。

凡是有限的,必然受法则约束,即有逻辑、有规律的。“逻辑”,是我们衡量事物的“第二度规”(所谓物理学上的经典行为的“经典”就意味着逻辑,也就“不开放”)。

有矛盾就意味着“必然有事发生”——中国人早就说:世上本无事,庸人自忧之——“物”没有矛盾(“物”是相干的实在“最完全的镜像”),“自然”不包含逻辑。

矛盾的是“事”——反映矛盾的逻辑与事俱起俱灭:“是”判断逻辑属性第四个外延中“纠缠共生”的是指者与目标之间发生的“事”。更精准的表述是:退相干与逻辑等价;逻辑与确认行为等价;确认行为与“事”等价;事与“斗争”等价;斗争与(活力)“运动、变化、发展”等价。

所以,当哲学家们在争论“逻辑在先”的哲学意义时,无论是肯定抑或是否定,争论者始终脱离不了“以逻辑在先讨论逻辑在先(也可以称为‘站在逻辑的立场讨论逻辑’)”这个“真类”中“是其所是” (亚里士多德对同一性的定义)的诠释学循环。

事与物就构成了“事物”。就构成了“(主观)存在”(自定义真实)。

因需求的对象必须“存有”,所以我们“看到”的,感知到的存在必然是“物”。但我们认识的存在却永远不是“物(被描述对象)”而是“事(对前提的解释)”。

“我在”这个存有要有意义,就必须有比较,就必须有不同于“我在”的“第三者(非同一惯性系的他他分别的他者)”之物——二重分裂——就“终于真的出事了”。

在初始先验概率的作用下,生命对杯子首先达成了初始的“共识”——“非我在”的第三者的杯状物。杯状物,是以初始先验概率为条件优化生成的第一个“后验概率(他他分别的他者)”。

之后不同的共识(后验概率)是由后续种种不同的概率联合加和优化之后达成——因不完备而形成的布朗运动模式的确认行为因此而变成了符合“幂定律”的、“莱维飞行”模式的确认行为。

不同的物种,为杯状物所赋予的后续内涵不同(不同的后验概率的“事”)。对于猫狗来说,杯状物可能只有能不能吃,有没有危险性两重意义(两重意义都是为了达到可持续的目的。人的原始本能亦如是)。如果杯状物既不能吃又没有危险性,则猫狗对杯状物的存在其实是视而不见:物非物——即“无感”,也即“少事”或“无事”的一个“物”。在猫狗眼中,这个“无事之物”与茶壶、手机、石头等价——都是没有多大意义。

人赋予杯状物“有意义的内涵”就丰富得多(特别多事),而种种不同的意义(事)不过是把“存有”人为地碎片化(分化性:笔者把其作为离散性及发散性的统称)。

尽管具有相同基因库的人类能够达到“杯子”的社会性共识(能指概念化之后的所指——也就是自己赋予自己冠名权后自定义的“名”),但他他分别之下,水杯、酒杯、茶杯,古典杯、高雅杯、精致杯、廉价杯,不同的似然度构成不同的优化了的后验概率而令杯子具有了不同的意义(不同的“名”),不同的含有某种意义的后验概率又会成为判断后续事件发生的先验概率。

当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第三度规)出现;

当因为他他分别比较上的需要而必然地首先产生“1”这个基本数字单位概念——第四度规——新柏拉图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普罗提诺认为:正是依靠“一”,所是的东西才是东西,任何东西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
贴主:仁剑于2022_03_04 9:15:04编辑
喜欢仁剑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已标注为仁剑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