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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知之】确实有不少争议。我个人认为:应该以“识”代“知”。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3-12-01 2:39 已读 8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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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民本与人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上) 由 wangguotong 于 2023-12-01 2:19

我写过不少类似的文章,强调“知”应该提倡;“识”不宜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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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不同看法,应该说普及知识是很重要的 - 太湖清奇 (567 bytes) 12/01/23
无知则愚,有识则昧。深刻 (无内容) - 太湖清奇 (0 bytes) 12/01/23
期待! (无内容) - 太湖清奇 (0 bytes) 12/01/23
(^-^) 太湖清奇 给 仁剑 献上一支玫瑰花! - 太湖清奇 (88 bytes) 12/01/23
(^-^) 太湖清奇 给 仁剑 端来一杯咖啡! - 太湖清奇 (88 bytes) 12/01/23
(^-^) 太湖清奇 给 仁剑 献上一支玫瑰花! - 太湖清奇 (88 bytes) 1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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