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与人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上)
王化平:民本与人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上)
摘要:学界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释义渐有趋同之势,但仍有分歧。实际上,“不可使知之”句中的“知”当作“知晓”解,不宜破读。此“知”字之意涵和《墨子·经上》对“知”的定义相同,在与“民可使由之”相对立的语境中,“不可使知之”句中的“知”含有采取强力手段或空洞说教使人知晓的含义。“民可使由之”句肯定了民智足以知“道”、人性之向善,“不可使知之”句若含有“民愚”之义,则与之矛盾。因此,此章反映了孔子基于民智与人性的深刻治国思想,与孔子的民本思想一以贯之,既无“民愚”背景,也无“愚民”思想。
自古至今,人们对《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已经作了许多不同的解释。无论是从句读入手,还是从字词入手,两种途径几已穷尽其变。郭店楚简刊布之后,学界很快注意到《唐虞之道》不仅引用了《论语》这两句,而且有阐发。自此以后,人们对这两句话的解释方达成3点共识。一是句读,大家接受“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正确的句读,其他种种句读均不合理。二是“由”字的训释,虽然各家有“用”“从”“行”等不同释义,但本质上是相同的。三是这两句话与“愚民”思想应该没有关系。不过,分歧并没有完全消失,比如“不可使知之”一句至今仍没有相对一致的解释,这导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句话的语义、思想内涵均得不到正确阐发,孔子的政治思想在某些方面被误读。
一、四种有代表性的解释
对于前人的解释,王传龙、赵友林两位先生已有全面系统的总结【1】,这里没有必要重复,此处只讨论近年学界所见的四种有代表性的意见,顺带厘清某些误读。
(一)释“知”为强义
持此论者认为“不可使知之”之“知”有“强”义,比如彭忠德先生认为:“由‘民可道也’与上文‘民可使道之’对举可知,‘可道’为强调‘道’而省略了‘使’;‘不可强也’亦应与上文‘不可使智(知)之’对举成文。两者相较,‘不可强’也是强调‘不可使智’,因此‘强’、‘知’含义应当相同。‘强’为强迫之意,‘智(知)’也必为强迫之意。知之一义为主持、掌管,此处即当引申为控制、强迫之意。”【2】吴丕先生对彭忠德先生的分析有详细的反驳,主要涉及“使”字。【3】从语法上来说,“民可使知之”句中,“使”的宾语当是“民”,这个宾语同时还是“知”的主语。将“知”理解为强,其主语就不再是“民”,这与《论语》原意并不相符。李锐先生赞成彭忠德先生对“知”字的训义,并做了进一步的阐发。【4】廖名春先生认为由“知”引申到“强”并无充分证据,他主张“知”与“折”通假,“折”是以强力阻止、挫败、折服、制伏。由于“强”与“折”义近,故简文以“强”释“折”。【5】事实上,廖名春先生的解释仍然没有解决“使”字的问题。李景林先生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两句的语法有较详细的分析,他认为这两句与《尊德义》“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语法结构不同,故其意义亦不能等同。释“知”为主持、掌管、管等义以使之相应于“强”字的解释路径,既忽视了“使知之”这个句式中“使”字的语法地位,亦把“之”这个代词由圣王之“教”或礼乐之“道”改换成了“民”,这是讲不通的。【6】李景林先生的分析在语法上较为可信,值得参考。郭店竹简《尊德义》“民可道也,而不可强也”虽然可以看作是对“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并非字字对应的文字训释,而是基于句意和思想的意义阐发。也就是说,《尊德义》所用的“道”“强”不是对“由”(《尊德义》原文作“道”)“知”作语言学上的解释。据《尊德义》来理解“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注意此点,就容易产生误解。
(二)释“知”为知晓、知道
这种解释由来已久,汉魏时期就已经出现,且多为后世学者沿用。朱熹解释此章云:“民可使之由于是理之当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7】这个解释的影响很大,到现代的杨伯峻、杨逢彬、丁四新等,仍然大体沿袭,或以之为基础作自己的新解释。如杨伯峻先生将此章译作:“老百姓,可以使他们照着我们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们知道那是为什么。”【8】杨逢彬先生的今译与之相同。【9】丁四新先生译作:“人民可以让他们跟从大道,但无法使他们知晓、认识到道本身。”【10】这种解释在语法和义理上均较合理,唯独没有兼顾到两个“之”字的一律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两句话中的“之”字出现在两个结构相同、前后承接的句子中,其内涵理应相同。像朱熹说的“理之当然”“其所以然”,虽然都说的是“理”,但“当然”与“所以然”终究有差别。后来的解释不用“理”字,而用“道路”或“大道”,避免了以今义释古义,不过前后不一的问题仍然存在。丁四新先生所说“大道”和“道本身”,则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同样难令人信服。另外,这种解释还有一个问题,即人民或老百姓既然可以遵从大道,他们何以不知道“大道”呢?不知之,何以遵之?因此,照此解释终究有违逻辑。就儒家的政治哲学和思想主张来说,他们所说的“道”并非抽象、玄妙不可测的,而是可学、能知,且可切实操作的。如果认为“不可使知之”是指不可以使百姓知道或百姓无法知晓,则将儒家之“道”的全体或其一端置于抽象、玄妙不可测的境地,则与孔子和儒家思想的整体特点发生矛盾。
(三)释“知之”为刑政
此种解释古人也早已提出,如皇侃《论语义疏》引张凭曰:“为政以德,则各得其性,天下日用而不知,故曰‘可使由之’。若为政以刑,则防民之为奸,民知有防而为奸弥巧,故曰‘不可使知之’。言为政当以德,民由之而已,不可用刑,民知其术也。”【11】此后清人陈廷敬也有类似说法。【12】黄国辉先生受丁原植先生的启发,认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中包含了这样的两个重要特点:其一,它是在说治民;其二,它明确了治民中‘由(导)之’和‘知之’之间的对立与抉择。……纵观整个先秦典籍文献,能够符合以上要求的实际上就只有叔向论刑书和孔子论刑鼎的史料了。”因此,他指出“民可使由之”章的真正含义当指“民可使由之以德礼,不可使知之以刑辟”。【13】李景林先生同样认为此章涉及德教与刑政的对立关系,“不可使知之”之“知”应读如其字,“其所拒斥的正是人主以强力推行其政令那种愚民的暴政”。【14】诚如黄国辉先生所言,若纯从文字训诂的层面入手,是不可能由“知之”解释出“刑政”的,所以他并不是从文字训诂的层面抽绎出“刑政”,而是从思想史的角度进行推演。李景林先生同样采取这种方法,从分析《成之闻之》等文献中的相关文字入手,认为儒家政治思想中存在“德教”与“刑政”两种对立的施政手段,“由之”是德教,“知之”则至少涉及刑政。
将“知之”理解为刑政产生的最大问题是文字训释上无法说通。疏通古书文句,文字训释是基本工作,此种层面上的工作若存在障碍,相关论述就易成无根之木,难为凭信。
(四)释“知之”为“言教”
此点是庞朴先生首先提出来的。他指出:“要知道,老百姓是‘不从其所以命,而从其所行’的,故而虽厚其命,存乎其词,说得天花乱坠,也是无济于事。这就叫‘不可使知之’!不可使知之而使之知,就叫做‘强’叫做‘牵’,叫做‘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争论了若干年的‘使由使知’题,其关键原来不在‘可’与‘不可’上,不在后人所理解的能不能或该不该上;而在于,治民者以身教还是以言教,在于:‘古之用民者,求之于己为恒’(《成之闻之》);在于:‘正其身,然后正世’(《唐虞之道》)。”【15】
将“知之”解释为“言教”与将“知之”解释为“刑政”一样,都缺乏语言学上的支持。不过,这两种解释确有一定的启发性,即它们都强调“由之”与“知之”是相互对立的,可从“由之”的释义出发,推导“知之”的含义。
二、“不可使知之”新解
从“民可使由之”章的语境看,“知之”的内涵应该与“由之”相反。从《论语》以及《尊德义》《孟子》等书中的材料看,“知”字应如字读,从通假的途径来理解是不妥当的。
将“知”字如字读的话,就是知道、知晓的意思,似与“由之”无相反内涵。不过,若我们仔细分析《论语》中的“知”字,会发现它在很多语境下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了解、认知,也即作为认知主体的人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认识。如“人不知而不愠”“知和而和”“告诸往而知来者”“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学而》),“温故而知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政》),“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里仁》)等。虽然《论语》中用到的“知”字有时未必是指人对外部世界的了解,但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有这样的内涵。再如《大学》“致知在格物”,其中“知”字也是指向外在于认知主体的客观世界。此“知”字虽是名词,与我们要讨论的动词“知”有所不同,但两者应该存在密切联系,因此仍有参考意义。《公羊传·宣公六年》“赵盾知之”,何休注云:“由人曰知之,自己知曰觉焉。”【16】“知”是有人告知,“觉”是自我觉悟。“知”与“觉”混言之无别,析言之则有别。何休所说“知”与“觉”的关系有如“知”与“由”的关系,“知”是由外至内,“觉”和“由”是由内至外。《墨子·经上》:“知,接也。”《经说上》:“知也者,以其知遇物,而能貌之,若见。”【17】这里指出“知”是人以自身智力、感官认知外部事物,就像人用眼睛看到外在之物。很显然,古人将“知”这种活动理解为人类通过自身器官感知、认知外在客观事物的过程。以此看,“不可使知之”的字面意思是不可以使老百姓知晓“道”。在与“民可使由之”对比的语境中,它的内涵是指“道”本可引起老百姓共鸣,不应该采取强力施压或言辞说教,从外部灌输给老百姓。人们因不了解先秦时期“知”字的特殊内涵,用后世语义理解“不可使知之”中的“知”字,因此生出不少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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