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哲学世界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逻辑后缀学(17)我想要(六)生命属性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2-15 10:13 已读 9152 次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当我们为“存在”赋予“意义”的价值内涵之后,我们的思维就因人格二重性失衡而发生倒错。因为,我们所认识的“存在”,不过是本章第一小节所讨论的“镜像”。当我们为镜像赋予“意义”后,就会出现“我是——我不是——我越是——我越不是——我越想是”这么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分裂怪圈,我们对自我的认同认识越深,自我的否认反而越彻底。

由我定值的皆不是“我”。

倒错后的思维拒绝接受真实关系,进而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自定义(俗语说的“挖了个坑”)真实关系。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而建立的真实,叫做“自定义真实”(本章最后一节会讨论自定义真实产生的根本机制)——主观存在——我们的目光:“从来不曾诚实过”(尼采的视觉主义所企图表达的)。特别是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更是重塑了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海德格尔所举的例子“锤子与钉子之间有一种有意义的关联”就是一种“定格”后的自定义真实:手握一把锤子时看见什么都像钉子)。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乌瓦尔·诺亚·哈拉利教授所认为的“虚构的东西”同样是对自定义真实的认识(比特币,正是如此一种“无中生有”的、没有任何实际价值、没有任何锚定物、没有任何主权国家为其背书的,却让世人为之疯狂的极端性质的虚拟货币)。布希亚的符号价值理论,是对自定义真实的深刻的相同语义的相异表述理论,其所形容的“超真实” 就是发展到极致的自定义真实。

自定义什么?

自定义——是“什么”。

直白地说,自定义,就是——自以为“是(分裂)”(什么);就是——自己赋予自己冠名权——故老子有云:名可名,非常名。

自定义,即自我意识及自主意识,即一定是从指者自我主观意识发出的“是”判断判断“是”判断——一个包含自身的类——真类。

自定义,即博大精深的佛学所觉悟的“执念”。

自定义,不妨也看作是基督教教义之一的“原罪”:完完全全快快乐乐地、“忘我”地生活在伊甸园多么美好?却偏偏去吃那智慧果,也就有了“我执”并“自定义”了“我”不能赤身裸体——因为是“羞羞”的事。

为什么佛学说“普度众生”?因为众生皆有执念,即众生皆有自定义(这是一种从人性出发,然后扩展到所有生命体的典型的发散思维。以此思维为出发点,可以认为:凡生命皆有自我意识及自主意识)——任何生命自诞生之始就有了“自定义”这个“终身贴身保姆”——笔者认为这正是所谓俄狄浦斯情结的根源。

这意味着:生命与非生命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有自定义(这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诠释“生命”:我们所认识的生命,皆是自定义模式)。有自定义,(任何个体的生命)就必然是独一无二的。“独一无二”,意味着否定元素的无序性,意味着不可重生,但可“复制”的。

但复制的生命就不再是原来的生命,故生命的独一无二性可称为“非重生独有”。

因此,(个体)独一无二,是生命的属性之一。

如此一来,生命意义里的“是”判断,就含有特殊的含义,即皆具有自定义性质,可称为“自定义是”判断。

元素具有互异性的根本原因是:独一无二的“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在“非”场中必然也是独一无二的。

【注:文章从这里开始,凡是涉及到生命意义的“是”判断,皆改称为“自定义是”判断。仍然以“是”判断表述的,皆作为对“是”判断原理的阐述。“自定义是”判断与“是”判断的区别是:“自定义是”判断,是对客体作出主观肯定的确认性判断;“是”判断,是对客体作出假设性客观肯定的确认性判断。但实际上,由于作为生命体的我们,根本不可能从“非生命”的角度作出“是”判断。因此,上述的区别其实是“自欺欺人”:“自定义是”判断其实可以与“是”判断划等号。

所谓“自定义”,亦就是“人为自然立法”之意的延伸。笔者这部《逻辑后缀学》是把“人为自然立法”这种理念作为一种根源性的起点扩展到我们所认识的全部生命形式及其“是”判断——生命为自然立法。】

执念,即执着的念头。执着什么念头?执着于(因自他分别的焦虑而请求“回归”的)需求的念头。有需求,即有依赖。或者说,有需求,关联性就真正具有依赖性的内涵。真实关系中的关联性是无序的、兼容性的、不存在因果律的一种“情缘”。而自定义真实中的关联性是有序的、容错性的、具因果逻辑性的一种“依赖”——注:依赖,绝不等价于开放。

因此,依赖性,是生命的属性之二。

需求,意味着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自定义真实关系后确定的,需要他者适应、满足我特定的(有序的)、不同性质的要求。因此,需求一定有内容。需求的“内容”,一定是带有自定义价值意义的,即一定有选择性、一定有隶属性的、即具有“真值”的、可归类为集合的,并且一定要由他者给予的某种“东西”。

即,有内容的需求是他适应的“真值”。

有真值的他适应,就有了封闭性。

封闭性,是生命的属性之三。

生命的封闭性意味着:前面提到的“生命为自然立法”其实就是——生命为自身立法——而作为人这种生命,封闭性更是建立道德观念的根因——人为自身立法。

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即不存在既包含自身,又只能是他适应的真值。

但他适应的真值却又一定是由包含自身的真类作定义:封闭性必然具有“自闭性”。

这种他适应的真值的定义,就叫做“自定义”。自定义,就注定了是悖论。

生命,即是有依赖性有封闭性的自定义真实。(注:非生命物质在后因果关系中的排斥属性也具有他适应的表象,但非生命物质的他适应没有后因果关系逻辑,没有“真值”,因此本质上是百分之百开放兼容的自适应。生命的封闭性,在本文第七节解释为“紧致性”)。

没有依赖就没有封闭,没有封闭也就没有依赖。但是——要依赖就不能封闭,要封闭就不能依赖——并且,依赖与封闭又是互为正相关关系——越依赖越封闭,越封闭越依赖——两者是既共生又互斥的“孪生兄弟”:生命自身就是悖论(接下来讨论形式第二定律时,会为生命的依赖性与封闭性关系作进一步的,数理上的分析)。

既然生命具有以终其一生的时间企图自定义既包含自身又只能是他适应的真值的行为。因此,生命是由悖论构成的真类。

生命的悖论表现在依赖性与封闭性永远的冲突上。

依赖性与封闭性的冲突永远围绕着自定义真实关系而展开。

自定义真实关系,是任何形式生命最原始的本能,这是生命的属性之四。

越高级的生命形式,自定义真实关系越明确,容错性越低,他适应的方位越多,真值越大甚至趋向于无限大以至于失去了真值本身的意义。

人类社会中,自定义真实关系的“最高形式”就是政治性的“意识形态”。“政治生命”“活着”的“价值”就只是为了与对手“不问对错,只看立场”的“斗争”。

他适应意味着必然具有容错性。具有容错性意味着:生命先天上都是有“缺陷”的。因为有“缺陷”,自定义真实必然是“有生死”的,脆弱的,甚至是不堪一击的。——生命都有“生死(命)”,即不可持续,这是生命的属性之五。

首先,生命有“我需要”的价值观意义上的“真值”的他适应。“需要”得不到满足,或“给错了”,就不可持续,就“大限已到”,就“活不下去了”。

其次,人类除了“我需要”之外,更有着“我想要”的价值观意义上的真值的他适应,表现在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类不遗余力地建立、经营着的种种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法律条文。这些人类“骚操作”之下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法律条文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具备任何“普世”的意义。为什么?因为这些价值观念、道德规范、法律条文“更加”是自定义真实关系下,以后因果关系逻辑为依据的,依赖性与封闭性的冲突更加“多样化”的自定义真实。

道德观念,是因“我想要”而自定义的真实关系。

由于真实关系具有毫无保留的“释放性(开放性)”,而这些因“我想要”而产生的自定义真实关系,却形成了种种人为的“禁忌”:从个人的价值观,婚姻中二元关系的纠结,到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利害纠缠。人格二重性不能兼容的意思,就是禁忌与释放的对立与冲突,就是道德与非道德的对立与冲突。由于禁忌是人为的,释放是自然的,因此妄图建立具有普世意义的禁忌只能是幻想。

任何“我想要”的自定义真实,同样有生有死,不可持续。

无论是“我需要”还是“我想要”,都是“要”。但我们总是“忘记”:大自然根本不必“要”我们,大自然根本就“无视”我们的存在,而我们却根本离不开大自然——我们与大自然的关系并非互依互存的对等关系。以《逻辑后缀学》的语义表达就是:自定义真实必须以真实为背景才能存在,离开真实,自定义真实“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是我们不愿意面对的真相,是我们一切“痛苦”的根源。

由于人类的认识过程不过是永远的二重分裂性质(自他分别与他他分别)的“排斥异己”的(行为)过程。建立在这个排斥异己过程之上的,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而能够自我指涉自我解析自圆其说的“所以是”所产生的共时性存在意义,并不能觉悟自我的本来,就如同为空中楼阁添砖加瓦,不过是一种二重分裂之后“虚有”的回归,说白了也就是“一厢情愿”的自以为“是”。

因为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而建立的“因为非,所以是”的自定义真实关系最终的“必然”,只是一种因价值观而产生的主观意识上的“必然”。这种具有共时性的价值观所产生的“必然”,是对集合中元素的无序性的“纽带”作用的弱化甚至割裂而不具备真正必然的基础。

因此自定义真实不可能完全封闭(永远不能完备),全封闭只能是幻想,其封闭性必然会被“是”判断的悖论机制所干扰、矫正直至打破,因此生命及其衍生的种种观念乃至万事万物都必然地“有生必有死”。

生命的最高原则是可持续,但生命的属性是不可持续。这是生命悖论的又一种表现。

但这个自以为“是”的自定义真实又是顽固的。由于弱化甚至割裂了无序性,横向轴上有序的共时性就被人为地“定格”,因此自定义真实永远滞后于真实——即自定义真实关系与真实关系之间总是有“时间差”——我们“画靶”以“保证”的果的“纯正唯一”永远在变化过程中而不可能纯正唯一。

滞后性是生命的属性之六。

由于自定义真实永远滞后于真实,滞后性就给我们时间不可逆的结论。

滞后性的具现,就是“记忆”(所谓先验经验的“仓库”)。

(共时性)当下的记忆越多越复杂,后因果关系逻辑性越强越确定。

(作为生命属性其中之一的滞后性这一结论,与海德格尔为“此在”所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海德格尔认为“此在以能够把握某物为前提的生存方式所具有的超越性、意向性而能够通达存在本身”从而得出“向死而生”的结论,“向死而生”具有“展开”、“先行决心”的“前瞻性”的主动属性。而“自定义真实永远滞后于真实”喻示的是被动属性——我们自以为的主动,其实是被动。我们自以为活在“当下”,其实我们永远活在记忆中的“过去”。把滞后性误判为前瞻性,其“主动”就不过是永无休止的,“不由自主”的“震荡与重复”。事实上,海德格尔的具有行为延续属性的“在”——dasein,本身含义就具有典型的滞后性)。

自定义真实的封闭性就是透过时间差表现。反映出时间差的滞后性就给我们以“活着”的定义。

活着,即可持续。因此生命的可持续性,同样是自定义性质的。

对于人类来说,时间差更导致自定义真实关系下的思维会形成一种可持续性质的“思觉暂留”的现象。我们总是逃避“破坏比建设及维持都容易”这个“普通常识”,我们常常说的“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拒不接受现实”,就是思维中的思觉暂留的具体生动的反映: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之际,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西方国家,把疫情与政治、经济(也即是种种价值观)挂钩的种种做法,就把“拒不接受现实”的滞后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中华思想中的“活在当下”,就是对上述“时间差”的觉悟。活在当下中的“当下”,指的是“非”判断意境里真实的兼容性当下,无牵无挂的当下,自由自在的(百分之百自由度,但依然不是真正自由)当下。

“活在当下”、“应无所住而生其心”这些精辟的语句,反映出中国古代圣者的伟大智慧。

文明,不过是人类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而建立的、除了“我需要”外,更越来越多地带有“我想要”价值内涵的、“高级的”自定义真实的“伪文明”。

生命的六个属性之中,“独一无二”、“不可持续”、“滞后性”属于生命的内在属性;“依赖性”、“封闭性”、“自定义真实关系”则属于生命的行为属性。
贴主:仁剑于2022_02_17 11:13:13编辑
喜欢仁剑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已标注为仁剑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