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基础知识分享(二)理
易学的四学即理、象、数、占。
理就是理论、道理。道理这两个字的本义是事物的客观规律、自然法则,最早出现在《文子·自然》之中。原文是:“不循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功。”这段话着重突出了“神”与“圣人”都是以道理为准则来处理事物的。而道理就是客观规律与自然的法则。文子这个人可能大家不太熟悉,他大约与孔子是同时代的人,是春秋时期宋国的经济学家和谋士。文子的本名叫计然,字文子。虽然文子本人在现代并不出名,但是提起他的学生大家一定很清楚:西施的情人、大名鼎鼎的文财神陶朱公范蠡就是文子的学生。而文子的思想与老子、孔子一样,都认为道为自然之法则,万物(包括神)遵道(理)而衍生。所以先秦学者们普遍认为最大的是自然,然后是道(理),其他不过是道(理)的延续。要是用西方的哲学理论来类比的话,自然之道的内容就是本体论,万物感悟自然而体会到的道理就是认识论。某种程度上“理”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也是一切存在的基础。
文王、周公、与孔子,在《周易》中共同描述了一种宇宙中最理想、最平衡的状态,同时也形容了一个人格完善的人会具有什么样的思想与言行。九歌为了方便大家记忆理解,将这种状态称为“标准态”,将人格完善的人称为“真人”(借用所谓道家的设定)。易学家们认为有了这个标准,当宇宙间的事物或者人的发展有了偏离的时候,我们就会知道未来大概率会发生什么事。没有(道)理,万事万物将没有运行的规律和守则,一切将归于混乱而走向毁灭。易学的理(又叫义理),就是用来讲述这个客观规律、自然法则的。用它阐述万物与自然关系就有了道(家),把它延伸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就有了儒(家),将其主要延伸到物与物关系上就有了墨(家)等等。而专门研究易学之理的,被称为义理派。义理派主要研究的内容包括《周易》的卦辞、爻辞、《十翼》、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并将之应用于实践而明理。当然,理论毕竟是抽象的,它要通过现象发生作用,于是就有了易学的“象”。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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