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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祸真相4 摘自《我的抗艾路》作者:高耀洁

送交者: 加拿大国际出版社[☆品衔R3☆] 于 2022-12-10 13:17 已读 1288 次 4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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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我收到山东省某县基层村卫生室一位医生的来信:


高奶奶:

您好!

……

艾滋病虽然可怕,但是预防是关键,农村本来文化水平低,有关预防的知识,大多数不知道,不知道经什么传播,不知道有多严重。最近外出打工人员特别多,到全国各地的都有,有些人(极个别)在外乱搞,挣的钱扔到了酒店里。有人亲口对我讲过,当时我劝他不要乱搞,提出性病多么可怕,多么严重不好治,我也吓唬他。但没有想到更严重的是艾滋病,总觉得艾滋病离我们农村挺遥远。现在看来,形势十分严峻,年前山东省卫生厅也印了些宣传画发给了村卫生室,但份数少,宣传力度不够。我想在我们农村应多宣传。没有人管,贴宣传画应贴在显眼的地方,人呀,挺气人,镇里说是让上级领导看。

高奶奶,你说经血液传播的占我们这里多数,我们县,不,我们村卖血的几乎没有,可以说没有,经手术输血的就不知了,到目前没有听到有患艾滋病的。我在菏泽市立医院实习时,有输血的病人,那时就告知病人家属,因验血技术原因,有可能输血患上艾滋病。想一想,假如因一次手术患上了艾滋病,去了一小疾,患了绝症,才可悲呢。我想由我出钱在我们村墙上写宣传艾滋病的标语,请高奶奶来信,看写什么样的标语更易宣传。另外还想请寄《鲜为人知的故事》、《一万封信》两本书。邮资在信中。祝高奶奶

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张×

2005年3月2日

这封来信,可以说是普通民众所处环境和心态的典型代表:由于各地对艾滋病疫情的隐瞒,许多人对自己所在地区的艾滋病疫情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吴仪副总理在2005年11月28日召开的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当前中国艾滋病疫情在“特定人群和部分地区出现高流行趋势,而且逐步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同志对艾滋病流行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不能正视艾滋病问题,有的忽视防治工作,有的盲目乐观,影响了防治工作的开展”。比如来信人所在的地区,我就掌握了多名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的病例,他作为医生却一无所知。很多人像他一样,觉得艾滋病很可怕,但又离自己很遥远,总认为自己不会得艾滋病。有的想了解艾滋病的知识,又没有渠道。整个人群好像遇到了“鬼打墙”,转来转去,看不到真相,找不着出路。自2005年12月1日第18个世界艾滋病日以来,各个报纸杂志对艾滋病疫情的报道明显增多,我收集了近100份有关艾滋病疫情的媒体文章,90%都是关于外省的。其中尤以输血感染者为多,另一部分是通过母婴传播的孩子,而他们的母亲也是血液感染的艾滋病受害者。血祸导致的艾滋病疫情是全国性灾难。很多农民跨地域流动性卖血,今天去河南、河北,过几天就会去山西、陕西,再过几天就会去山东、安徽。这些流动卖血者,一人就持有三到五个“献血证”,使用多个化名,成了职业卖血人。2005年年底,《焦点访谈》、《新闻调查》、《中国经济时报》、《中国青年报》等中央媒体陆续揭露了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河北、安徽、山西、陕西等地卖血、输血导致艾滋病传播,可以证明我所言不虚。当然,非法血站不是中原才有,血祸更不是河南的“专利”。2007年1月的广东连山“佰易”事件、2007年2月的山西吕梁“黑血站”事件、2007年4月的广东揭阳“血奴”事件,都说明了这一点。而现在一提卖血、艾滋病,总是说河南,其实这根本不是河南的“专利”。

这些可能存在问题的血液和血浆,要么作为临床用血,要么制成血液制品,总之都会被输入人体,血头绝不会把他们花钱收购来的血倒进垃圾箱的。这些血液和血液制品究竞流往何处,又害了多少人,迄今没有任何统计数据,恐怕永远是一个谜了。据《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杂志2000年第1期报道,某地查获一地下采血站,检测结果发现,查获的101袋血浆中,竟有99袋艾滋病病毒抗体呈阳性。这实在太可怕了。而赵世龙著2004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调查中国:新闻背后的故事》一书,收录了《商洛地区艾滋病调查》,其中讲到陕西商洛地区商南县查获制造“非法劣质血浆”,现场脏乱不堪,大量的人血就盛在敞开的大塑料盆里,几个工人正用缸子往里兑葡萄糖,搅拌后往袋子里装,装好的封口运走。在查获的196袋血液成品中,随机抽取5袋检测,HIV抗体全部呈阳性,同时还有丙肝、梅毒病毒。


◎黑龙江省

据《公益时报》2005年11月30日、《哈尔滨日报》2005年12月11日、央视《东方时空》2005年12月18日、央视《法治在线》2006年3月1日等报道,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是一个拥有1.5万人的国有大型农场,这里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人们生病后大都会到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就诊。但就在2004年9月份,在这个医院接受过治疗的病人杨某,被黑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确诊为艾滋病。经调查,2002年6月8日,杨某因腹痛被送到农场职工医院,经B超检查是“宫外孕”,在医生的建议下,李某(杨某丈夫)同意使用“血鬼”(当地对卖血者的贬称)的血液。医院抽了一个绰号叫“孙老四”的卖血者400毫升血液给杨某,为此杨某丈夫花了600元买血钱。杨某两年后发病,三个月后因艾滋病死亡。

供血者孙老四夫妇,没有固定工作,常年靠卖血为生,是当地有名的“血鬼”。1997年4月,8天时间里,孙老四的妻子就卖了3次血给同一个人,总计1200毫升,而按照有关规定这是被严格禁止的,可在医院的“导演”下,这对夫妇成为最踊跃的“献血英雄”,最终导致这幕人间悲剧的发生!

卫生部对这次艾滋病感染事件的调查认定,北安建设农场医院从1994年至2004年因应急用血共自采血液46次。1998年10月1日《献血法》正式实施后,从1999年至2004年共自采血液17次,这期间这家医院不仅没有艾滋病抗体检测设备,而且三名化验员都没有受过采血培训。非法采供血导致至少19人感染艾滋病。在这19人中,有9人是因怀孕分娩而输血感染的;有3人是由家人间接感染的;其余有的是因为子宫出血,有的是因为输卵管破裂,有的是因为外伤,还有的是因为出血热而输血感染的。他们都还年轻,大部分只有30多岁。最可怕的是,一个小孩才5岁,而他的感染史居然却超出他的年龄。在他尚未出生时,就因母亲需要剖宫产输血而“垂直”感染了艾滋病。一家感染两人者,除了这母子俩,还有两对夫妻。他们都是妻子在医院生产时输血感染了艾滋病,最终丈夫也被感染。

2005年6月14日,北安农垦法院对这起事件的三名直接责任人宣判,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前院长王军、院长李志勇、职工医院门诊部主任兼检验室负责人杨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黑龙江献血条例》的规定,在临床应急用血中,明知本单位不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非法采集、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侵害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2年、5年和10年,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吉林省

据新华社2005年12月2日电、《华商晨报》2005年12月5日、《信息时报》2005年12月7日、《北京青年报》2005年12月11日、央视《东方时空》2005年12月20日、央视《焦点访谈》2005年12月23日等报道,2004年10月的一天,吉林省德惠市正忙农活的51岁农妇王荣侠突发高烧,久治不愈。2005年9月,王荣侠被定为患胃溃疡前往北京治疗。北京301医院初检结果是:“HIV抗体呈阳性反应。”9月26日,王荣侠到北京地坛医院复査,结果亦然。这个消息对王荣侠夫妇俩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夫妇双方连同祖上几辈人都是当地老实巴交的农民,连远门都没出过,她会从哪儿染上这个病呢?王及其家人想到,2003年3月26日,王荣侠在德惠市中心医院做子宫肌瘤手术时,曾输血600毫升,而血液是德惠市中心血站提供的。这是她一生中唯一输过的一次血,也是她感染艾滋病唯一可能的途径。2005年10月8日,王在家人陪同下来到长春市传染病院求治。住院7天后,钱财殆尽。10月15日,德惠市有关部门终于开始为其提供治疗费用。半个多月以后,王的病房隔壁又住进一位艾滋病患者——64岁的李海盛,李海盛也是德惠市农民,曾在德惠市人民医院住院手术,并接受过医院输血。

2005年11月5日,李海盛死亡,当晚尸体被火化。5天之后王荣侠死亡,尸体亦于当天火化。感染源就是德惠市中心血站?一时间,恐怖传闻在当地蔓延。

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在2005年12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吉林省德惠市的宋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间,先后15次到血库献血,竟都未被发现携带艾滋病病毒。先后有25人接受宋阳的血液,其中18人被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18人中有3人已死亡。通过性传播,宋阳还造成3人染上艾滋病。

记者询间宋某如何感染艾滋病时,宋某也为自己感染艾滋病而感到奇怪,“他们防疫站告诉我时,我都没敢相信。要说受害,我可能也是受害者。以前我也输过血,一共输了3次,说不定是那时候感染的呢!”

据介绍,在2004年7月新的《献血法》出台之前,德惠市中心血站每年都有采集55万毫升血液的任务,但实际只能完成45万毫升,这10万毫升的缺口只能靠有偿采集来完成了。宋阳就是血站有偿采集“队伍”中的一员,他前后大约卖了5000毫升的血,每100毫升血站付款40元钱。

对此事件负有责任的德惠市卫生局局长、副局长、医政科科长,德惠市医院院长、副院长,德惠市中心血库主任等人分别受到了撤职和党内处分。事件11名责任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



◎内蒙古

据新华社2004年6月3日电、《中国新闻周刊》2004年11月29日、《内蒙古晨报》2004年12月1日、《新京报》2004年11月30日、《北方新报》2005年11月30日、央视《东方时空》2005年1月7日等报道,2003年10月1日,呼和浩特市卫生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收治了一名疑似艾滋病患者,当日经内蒙古艾滋病检测中心确认其为艾滋病HIV抗体阳性。呼和浩特市防疫站会同自治区疾控中心、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防疫站有关人员赶赴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院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调查发现,32岁的女患者陈玉莲,系内蒙古清水河县西岔村农民,无吸毒史和婚外性行为。患者自述,曾于1999年8月在清水河县医院做宫外孕手术输血1200毫升。供血者姜占生,河北丰宁县人,1998年来到清水河以卖血为生,2000年春天离开。清水河县检察院向记者透露,2004年8月姜占生在家乡艾滋病发作,才被公安机关发现。

清水河县的艾滋病疫情发生后,公安和检察机关依法对此进行了立案侦查。执法机关的调查显示,从1998年10月至2000年9月,清水河县医院在不具备血液检测条件的情况下,不按规定进行丙肝、梅毒、艾滋病的检测,先后采集血液66人次。2003年2月18日至9月25日,清水河县医院在采血前仍未进行丙肝、梅毒、艾滋病检测的情况下,9次采集不安全血液并为47名患者输血,结果造成两人二次传播,11名患者在输血后感染艾滋病毒。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做出指示:要一查到底。后来有关部门已对清水河县卫生局原局长李占平、副局长杨飞、县医院原院长王小玲、原副院长张俊等7名相关责任人,以犯有“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玩忽职守罪”的嫌疑,分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据知情人透露,1998年11月2日自治区卫生厅就给呼和浩特市卫生局下文,贯彻落实《献血法》,进行艾滋病抗体检测。但是直至案发,此文件都没有下发到医院。到底耽搁在市和县哪一级卫生局,至今不知。一位“戴罪之身”的医生回忆说:2003年1月,清水河县医院才有了第一台检测艾滋病的酶标仪,是省卫生厅下发的。在此之前,我们医院根本没有对艾滋病、丙肝和梅毒进行检测的设备和能力,如何进行检测?


◎甘肃省

据《兰州晨报》2005年11月30日报道,甘肃东南部的一个小县,不是因为吸毒,不是因为卖淫嫖娼,而是因为贫穷,全县1000多人走上了卖血这条“不归路”,当时有12人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这12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除一人为手术输血感染外,其他全部是因为贫困卖血所致,其中3人已经死亡。

刘小兰、李大卫夫妇曾经在1995-1996年期间去血站卖过血,采血的方法是单采血浆。李大卫在2003年发病住院后一个月便去世了,成为该县首个死于艾滋病的病人。而刘小兰也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目前两个孩子是她坚强活下去的唯一动力。

当时血站采血采用“单采血浆”的方法,即从卖血者身上抽出全血后,经过离心机离心,血浆和红细胞就分离了,血站提取到血浆后,再把剩余的红细胞回输到卖血者身上。这种方法的一个“妙处”就是由于负责运输氧气和养料的红细胞并不减少,所以卖血者会有错觉,认为抽掉的血又回到了身体,钱也挣了,是个不伤身体的赚钱门道。可往往是离心机在离心血液的过程中,会将不同卖血者的血液混合,在回输血液时就会造成交叉感染。

唐宝,为了给突发精神病的妻子看病,1996年6月到7月前往中心血站卖过四次血。2000年,他因发烧、烂嘴在医院看病抽血化验,结果被查出HIV抗体呈阳性,确诊为艾滋病。

刘耀华,1996年在他20岁的时候,由于骑自行车摔伤导致腿骨骨折,住进了某医院,手术时因为输血感染了艾滋病,2004年农历腊月二十六因艾滋病发作不治身亡。9天后,也就是2005年正月初五,他的儿子出世,3个月后妻子带着儿子改嫁他乡。目前家里只有一位年过六旬的母亲,行动不便无人照看。

记者问因家境贫困而去卖血的黎小菊“卖一次血能挣多少钱?”“卖一次500毫升的血给50块钱,1块钱吃了面包(当时血站强行卖给卖血者的所谓‘营养品’),如果坐车的话,车费是3块(为了省钱,除了特别远的很少有人坐车,都是走着去的),另外吃饭也要花钱,我通常都是自已带着馍,跟店家要一碗热浆水就着吃,连饭钱也省了。所以我一次能挣49块钱,有的人一次连吃带喝加上坐车可能连40块钱都落不下。”她跟在偷偷卖血的人后面,天不亮就出发,走50多里路,走到血站时已经是早上7点了。


“你一般多长时间卖一次血?”

“血站有规定,一个月最多2次,可是如果有关系‘走后门’,一个星期可以卖一次。我是偷偷送给他们一篮子鸡蛋后才被允许一个星期卖一次。”

“这么频繁卖血,身体受得了吗?”

“我们农村人身体好,再说他们只要上面那层黄的,下面的红血又给我还回来了,卖一次就能挣49块钱,我觉得很划算!孩子爸那时出去给人打工一天还挣不了2块钱呢。”

“怎么没想着让孩子他爸去卖血?”

“我个儿比他大,而且他心脏也不好。”


◎湖北省

据湖北卫视《往事》2006年4月15日报道,1995年,湖北省大冶市金牛镇屏峰村农民吴电宝到河南打工,被骗以卖血为生。可怕的“单采”让吴电宝染上了艾滋病。

2003年,吴电宝经过几个月的可怕高烧后辗转各个医院,最后确诊为艾滋病。这个本来就贫苦的农村家庭因此沉浸在死亡的阴影里,这时的吴电宝已经有妻子有女儿,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提出跟妻子离婚,善良的妻子坚决拒绝了他的要求,全心全意地照顾安慰着他,陪他度过人生最黑暗的时光。

吴电宝在自家荒芜了的田地里种起了西瓜。西瓜长得不错,他专门挑了一担好的到市场上卖,可是一个都没有卖出去。闻听此事,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的桂希恩教授买了一车西瓜,运到武汉给学生吃。黄石市疾控中心也买了一车。这才开始有人敢买吴电宝的西瓜了。

据《今日早报》2005年11月17日报道,11岁的温州孩子唐小明在9个月大时,跟父母一起在湖北生活,不小心被开水烫伤了身体,全身80%深三度烫伤。着急的父母,将他送到湖北襄樊市的一家医院接受植皮手术。可没想到,从3岁起,唐小明的抵抗力突然变得非常差,无缘无故经常感冒发烧,并且咳嗽、腹泻,有时高烧达40度。2004年4月,唐小明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他的父母接受了HIV抗体检测,但均为阴性,说明没有被感染。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业人士说,经会诊和病史调查,唐小明被证实是通过血液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专家会诊后说,唐小明已经进入发病期,如果不治疗,最多也只有一年的生命,如果及时治疗,他的生命将有可能延续一段时间。


◎四川省

据《福建日报》2003年12月1日、《新京报》2005年1月11日、《四川日报》2005年12月2日报道,在四川省西南部群山环绕的资中县有个公民镇,由于气候和地理原因,资中的农民每年只有几个月的耕作时间,闲暇时,乡亲们无时无刻不在寻思着摆脱贫困的办法。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一股到黑血站卖血的热潮。刚刚念完初中的李本才那时因交不起学费辍学了,在左邻右舍的鼓动下,他也加入了这个庞大的卖血队伍。李本才第一次卖血是跟叔父等人一起去的。那天他们早早起了床,一路翻山越岭,跨省来到河南境内。因为出来一次不容易,他们便格外珍惜每次的“挣钱机会”,往往是这个黑血站卖完,吃几个鸡蛋,喝一大碗盐水,第二天再到另一个黑血站去卖,有时一连能卖四五次。更可怕的是,黑血站老板为榨钱财,只买血液里的血清和血小板,把过滤后的血浆再推回他们体内。这种卖命的“生意”,李本才一干就是7年,当然,其间他也不止一次昏厥在黑血站里。直到那些地下血站被依法取缔后,李本才才结束了自己的卖血生涯,跟随老乡外出打工。

1997年李本才和妻子李秀华到广东省中山市一家电器厂打工。当时他每月只能拿到650元钱,妻子更少。广东不比家乡,两口子无论怎么省吃偷用,还是剩不下钱。于是李本才又想起了在老家时那个不是办法的挣钱办法——卖血。听说在广东一次卖血可收入300元,李本才兴致勃勃地来到一家医院,岂料体检过后,医生却专门把他叫去,严肃地询问了许多情况,尤其是对他的献血史问得更详细。末了,医生告诉李本才:“可能是因为卖血感染了艾滋病,HIV抗体呈阳性。潜伏期可能有十几年,如果你妻子还没感染,房事时应注意。”第二天,李本才让妻子也验了血,结果证实还没感染。正当两口子感到庆幸时,厂领导送来两张火车票,并用不容商量的口气说:“你们俩马上回去治疗!”

1996年,公民镇农民卿舟维在吉林省延吉市打工。一次在卖血时,他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医生告诉他:“可能是因为你以前卖血不注意,感染了艾滋病。”同时,当地派出所也通知卿舟维第二天去接受调查。

回到工地,卿舟维将此事告诉了工友。一个工友惊恐地说:“这个病凶得很,要死人的。明天你也不要去,他们要把你送到深山老林,一辈子都不能出来了。”这番话把原本就不知所措的卿舟维吓得六神无主,他急忙凑了钱,想回家看看妻儿再死。

卿舟维还记得他回到家乡的那一刻。年迈的父亲见得了“脏病”的儿子归来,气得连连叹气,绝望之极的老人竟用头撞墙想一死了之。卿舟维说,回乡后他几乎就躲在家里不出门,一次妻子要去村头的加工坊粉碎喂猪的麦糠,他便跟去帮忙。谁知加工坊的老板一看他拿着麦皮站在机器旁,赶紧上前嚷道:“你放手,别把艾滋病传染给机器了!”


◎安徽省

2001年,卫生部曾对全国范围内220家单采血浆站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清理整顿,关闭59家、停业整顿8家。而据央视《经济半小时》2003年9月20日报道,记者在豫皖两省交界的地区采访时,却发现整顿之后,当地的单采血浆站仍然存在严重违规现象。

每天清晨,从河南固始县开往安徽六安市叶集区的长途汽车就会陆续多起来,而且几乎每辆车都是满客。这些人每天这么早从河南到安徽,并不是去做生意的,而是去卖血浆的。

记者了解到,这些卖血浆的人是河南固始县与安徽交界的几个村子的农民,由于他们经常乘坐中巴车,所以司机对他们卖血浆的事非常清楚。司机告诉记者,两省交界的地方除叶集之外,还有另外三个血浆站。卖血浆的人在四个血浆站之间轮流转。中巴车司机说:“这几个地方都在一起连着,河南信阳、安徽霍邱、安徽阜阳,卖血的人都是这些地方的。”

早晨7点钟左右,记者跟着卖血浆的人来到了安徽六安市叶集区。一下汽车,记者就看到,马路边几十个手拿喝水杯子的人,已经聚集在一个大门紧闭的院子外。这就是他们卖血浆的地方。值得一提的是,这个血浆站没有牌子,即使是在大白天,所有的窗户紧闭,大门口保安把守,戒备森严,如果不卖血浆,根本无法进入。而陌生人不要说走进院子里面,就是在大门停一下,站一站都不行。

卖血浆的人有的一个月卖13次,基本上两天卖一次,每卖一次可以拿七八十元,卖血浆的头儿每带过来一个人,他们就从血浆站提成两元钱。血浆站把血浆中的有效成分分离出来,送到生物制品公司,加工制成免疫球蛋白、白蛋白等生物制剂。

据《中国青年报》2005年12月1日报道,安徽省利辛县陆楼村,由陆寨、陆水园、西庄、石桥四个自然村组成,因为上个世纪90年代兴起的“血浆经济”,目前全村1256人中有195人感染了艾滋病。据统计,该村有过卖血史的人群涉及324户、532人,占总人口的42%。当年的血头陆井先说:“县城一来电话,我就叫上乡亲们一起坐车,赶到那里的血站(去卖血)。”他说,每次每人能得40多元。“那个时候,好多人家几乎是全家出动,壮劳力全去了。”


◎陕西省

《羊城晚报》2001年3月16日报道,上世纪90年代末期,在陕西商洛地区,一些农民出现了“怪病”,一直无法确诊,经过反复检查发现这些人是感染了艾滋病。2000年6月,商南县湘河乡红鱼口村一名25岁的妇女赵日爱因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赵是陕西省正式确认的商洛地区首例因感染艾滋死亡的患者。此事引起了陕西省卫生、防疫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与警觉。商洛地区在所辖七县范围内进行了摸底调查,各地报上来的数字相加,约有12700多人有过卖血史。

1998年,在甘肃金昌打工的赵日爱因怀孕分娩住进了当地的医院,生产时难产导致大出血,输血抢救后,身体就一直不好,这期间她的孩子是靠母乳喂养。赵从出现病症到2000年6月死亡,只有短短2年时间。其丈夫没有感染艾滋病,这证明赵是因输血感染的。靠母乳喂养长大的孩子也感染了。院方不承认是输血感染所致,所以所有住院费全由赵日爱的丈夫承担。

村民张新来是在1995年,被本县高坝店镇的血头姜华朝和另一个血头赵鹏学以打工名义,连同很多乡亲一起被骗到山西稷山,到那儿之后才知道是卖血。在那儿每天都有300-400人抽血。那时是5天抽3次,每次抽800毫升,只给60元钱,张卖了20多次,除去吃喝费用,只余下800元卖血得来的要命钱。

瞿诗权则是1995年10月被一个姓丁的熟人骗去山西稷山卖血的。他们夫妇属本地去的第二批,一共有30多人,男女对半。在那儿两天采血一次,每次采两袋血,价钱是检验合格的血每一单位给100元,不合格的60元。他在那里呆了两个月,共卖了25次。瞿的妻子陈淑芳才36岁,就已丧失了劳动能力。陈在稷山时先后卖了30次,在回老家山阳途中,就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一直降不下来,全身还脱了一层黄皮。

据商南县卫生部门某行政领导透露,1996年9月3日,县防疫站到下边的赵川区检查时,发现赵川医院把房子租给他人进行非法采血活动,老板是当地有名的大血头。现场脏乱不堪,大量的人血就盛在敞开的大塑料盆里,几个工人正用缸子往里兑葡萄糖,搅拌后往袋子里装,装好的封口运走。在现场,工商人员还查封了血液成品196袋,两大桶已经分离出来的血浆。带队查封的工商人员当即要求县公安局协助调查此案,但主管刑侦的县公安局副局长方某一直不予协助,工商局在查扣当晚只能放血头回家。工作组从查扣的那堆血袋中随意抽取了5袋,送到上面去检测,结果在那5袋血液里都检出了艾滋病病毒,同时还有丙肝、梅毒病毒。


◎山东省

据《财经》杂志2005年5月2日报道,山东当时有6个单采血浆站,分别在齐河、章丘、夏津、郓城、莘县、阳谷。后三个血浆站从供浆员(即卖血者)处收取580毫升(600克)血浆,只需付90元;然后再以每吨血浆2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生物制药公司。齐河县单采血浆站一位副站长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每吨血浆以22万元价格卖给山东省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每吨血浆约1667袋,每袋580毫升,由此可算出血浆站血浆出售价约为0.23元/毫升。生物制药公司以此为原料,生产出的人血白蛋白报价大约每克2.1元。

据卖血者杨某介绍,她一个月卖四次血,阳谷卖两次,莘县卖两次,一个月能挣个300多块钱。她今年53岁。按照规定,年龄超过50岁的人不能卖血浆,而且每次单采血浆的时间间隔最短也不能少于两周。杨某借别人的户口本做了一个假身份证,贴上了自己的照片。在假身份证上,她的名字叫宋某,出生年份变成了1957年,但是住址仍是山东省聊城市朱老庄乡草庙村。持聊城身份证的她,在阳谷单采血浆站和莘县单采血浆站每隔一周卖一次血浆,至今已经有四五年了,未曾受到阻拦。她告诉记者,同乡同村一起去卖血浆的人有很多,也都是两边跑。

1996年12月30日卫生部颁布的《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的血浆。也就是说,一个单采血浆站只能采集本区域内的血浆,严禁异地采浆。依此规定,这些农民从聊城朱老庄乡不远几十里路来到阳谷单采血浆站卖浆,应属于异地采浆的违规行为。


◎河北省

《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1月30日报道,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河北省八成艾滋病感染者因输血而感染。2005年7月和11月,该报记者王克勤先生先后三次深人河北省邢台市所辖的桥西区、桥东区、巨鹿县、沙河市、威县、柏乡县、邢台县、宁晋县、广宗县、平乡县、任县以及与沙河市相邻的武安市(属邯郸地区)等地调查,后以八个整版篇幅刊发。采访中,几乎所有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人都认为,是医院害了他们,是医院为他们输了有病毒的血液而造成了今天的惨剧。当时已经被推上被告席的邢台当地医院有:康泰医院、显德旺煤矿职工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邢台市第二医院。

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中期,邢台市各县大小医院私自采血的现象十分普遍。1998年,邢台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李黔冀,曾经独自一人对邢台市大部分县自采血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撰写了《自采血液,伸向生命的魔爪》,发表于当年5月20日的《河北日报》。文中称,遇到手术用血时,医院通常让患者自己去找血,对于不熟悉情况的患者家属,需要在知情人的引导下,向“血头”求助买血,医院只负责化验血型,其他一概不管。

据调查,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邢台市献血办在完不成无偿献血任务的情况下,经市卫生局副局长贾东阳同意,市献血办有关负责人安排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通过“联络员”联系农民1668人来市中心血站献血,其中不到期献血的239人。

为什么医院甘愿冒着被查处的风险热衷于使用自采血?“让患者省点钱,少跑路”,这是他们挂在口头的理由。记者调查得知,从血站拿血,一袋400毫升的血液,得交给血站460元,医院只能在此基础上加30元左右的化验费。如果是自采血,医院只支付给献血者180元左右,其余的费用由医院分配。有的医院给献血者支付的比这个更少。因此,每售出一袋血,医院会有300元左右的收人。

其实,在邢台埋下血祸隐患的,除了自采血问题,还有就是“山西血”问题。“如果是自己的亲属住院用血,我们血站的人决不敢用山西血。”市中心血站血库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在邢台市中心血站工作的人,把1995年9月至1997年1月期间,由该站擅自从山西南部地区买来的血液称作”山西血”。

据邢台市纪委的调查,从1995年9月开始,邢台市中心血站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决定从山西购血,且在省、市主管部门领导明令停购的情况下,继续购进,从中获利232.46万元,并弄虚作假,形成账外资金31453元。

据邢台市中心血站当时参与接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血液都是在晚上用铁皮箱子运过来的,“当时从山西来的血液标签看,献血员的名字五花八门,既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也有著名演员刘晓庆、赵本山、巩俐等人,还有歌手董文华、阎维文等人的大名,就连当时已经故去的台湾歌手邓丽君居然也名列其中,当时像王一、王二、王三这样的名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随便编出来的。如果这些血液出现了间题,患者应该找谁?”“当时从山西进的血液,直观上看就不行,好多血袋上还有土。专业人员介绍,正常的血浆是淡黄色的,从山西进来的血液、血浆明显是绿色的,让人看着都害怕。当时的领导解释说:‘山西人好吃草,血浆自然就带着绿色,也有可能是山西人吃避孕药多造成的。‘”有一部分“山西血”没能发出去,超过了保存期。据知情者透露,1996年该血站的过期血液多达2884袋。邢台血站把这些过期的血液分离成血浆和血球,血浆大部分被卖到北京用于临床,血球中的部分卖给了上海一家血液制品研究所生产血液制品,另一部分被血站的一些工作人员拿回家浇花——据说这样可以使花长得更鲜艳,其余的则被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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