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看一个修密宗的人说需要叩十万个大头。是这样吗?
似乎明白为什么“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啦。
法是助力修持的。修成自然该舍。大老虎在下面说的很明白。
还有一层。人们在修习的过程中,会对自己修习时用的法产生一种崇拜心理,很容易因此而产生执念,仿佛除了这一种方法,别的方法都不灵光似的。同门师兄弟最容易因为这种心理互相较量,以显示自己修习的才是最真的。
大修为的人应该可以放弃这种执念吧?能够跨出宗派界限,指导适合其他法门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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