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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翠烛 上篇 18 -20

送交者: [♂★★声望品衔10★★♂] 于 2024-02-28 12:14 已读 2805 次 5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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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王勃不仅敢杀人,而且的确杀过人。

说到诗人杀人,安史之乱前的唐朝建国立业开疆辟土,向西一直打到正处鼎盛时期的伊斯兰大帝国阿拔斯王朝,向北征伐朝鲜几乎统一了整个朝鲜半岛。那时的诗也就慷慨高歌,嗓音特别嘹亮,诗人有说大话的倾向。但人有名了怎么都好,时代昌盛则在干什么都出彩。初唐的边塞诗就达到高峰。当时的诗人都写边塞诗,没去过前线的写起来也好像真的去过一样。之后,即便不写边塞诗,也经常在诗中一开口就是灭了谁谁谁的,杀人夺命根本不在乎。李白在他的诗中说“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酒后竞风彩,三杯弄宝刀。杀人如翦草,剧孟同游遨”。喝上两口唐朝的混汤,就开始放言“杀人都市中”了,那是在闹市人群中,一刀毙命,然后一甩长发,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具流血的尸体横在道路中央,和满街惊散的人群。暴力美学。但这根本就是一个笑话。因为元朝以前,中国没有蒸馏制酒技术,那时的酒都是度数非常低的过滤酒,极品也就是十五六度,一般就是几度,哪至于醉成那样啊。所以,这些基本上可以肯定都是文学的夸张。唐朝至少在安史之乱以前,社会秩序是有保障的。不过,李白从小具有黑帮少年的气质倒也是肯定的。他的知遇前辈崔宗之在《赠李十二白》诗中说李白“袖有匕首剑,怀中茂陵书”,要狠的有狠的,要文化有文化。李白的弟子刘全白在《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中也说他是“少任侠,不事产业”,这些都说明,李白从小就是经常身上揣着刀子,打架斗殴,雄性激素分泌过剩,有钱全都花光,一身青春期的反社会情绪。所以,在《侠客行》中李白甚至放出狂话“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犯罪的气焰十分嚣张。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说李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崔宗之说他“双眸光照人”,可见李白的眼睛可能很大,而且有些像朗朗那样异常地亮,这和李商隐小传中的李贺的形象差别多大啊!尤其从魏颢的记述中可知,李白的样子像饿虎,令人恐怖。而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还是很老实地描述了自己,说(他)“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由此可知李白的个子不高,而以李白一贯的夸张,我们甚至可以推测他的真实身高有可能连5尺都不到。所以,李白有可能是一个身手矫健好勇斗狠的小个子。

在这样的叙事氛围中,人人写边塞战争诗、杀人诗,安静斯文的诗佛王维也淡定不住了。但他只能勉强写下“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这样的打猎诗。即便如此,王维的那双善弹琵琶的纤纤玉手能不能杀死一只兔子我们也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唐朝杀人并不是一件小事,并不是诗人就可以随便杀人的。像当年王勃杀人,后来事发被判处死刑,幸亏遇到大赦才免于一死,为后世留下了那篇传奇文字《滕王阁序》。在这一点上,即便是唐朝,我们的诗人比之文艺复兴时的威尼斯或佛罗伦萨的画家还有差距。在意大利,我想整个欧洲也都一样,那个年代的艺术大师经常打架,米开朗基罗被打断过鼻子,卡拉瓦乔屡次伤人亡命,逃亡时还杀了一个人,又被马耳他骑士团一路追杀,而留下一部传奇自传的切里尼更是杀过数人,并且在自传中都炫耀性地记录了下来。

(19)

那么,我们就先稍说一下王勃吧。

王勃和李贺出生时,家庭状况截然不同。李贺的家族虽是皇室,但他出生时家道早就衰败了。王勃的家族则是唐朝的名门世家,出生时正是兴旺。他的祖父王通是隋末大儒,伯祖父王度隋末写出过著名的传奇小说《古镜记》。这是唐代传奇的先驱之作,其内容曲折想象离奇,是唐传奇的经典。王勃的父亲是太常博士,叔叔王绩更是初唐最重要的诗人。讲唐代诗歌时往往都是从他开始。《野望》是现存唐诗中最早的一首格律完整的五言律诗: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全诗自然朴素悠远,摆脱隋末唐初诗歌的靡华。进入唐代,中国古典诗歌开始走向成熟,而王绩对于唐代五言格律诗的形成贡献颇大。他的一生也很奇特,大部分时间隐居,经常醉酒,过着恬淡而痛苦的生活。当年十一岁时王绩游历京都长安,拜见权倾朝野的大臣杨素,被在座公卿称为“神童仙子”。大业元年(605),应孝廉举,中高第,授秘书正字。其时似有进取之志。武德初年,朝廷征召前朝官员,王绩以原官待诏门下省。弟弟王静问他:“做待诏快乐吗?”王绩徐徐答曰:“良酒三升使人留恋。”为五斗米折腰,不可,为三升酒,渴也。侍中陈叔达闻之,由三升加到一斗,时人称为“斗酒学士”。贞观初年,王绩以病罢官。后又再次被召为有司。时太乐署史焦革善酿酒,王绩于是自求任太乐丞。吏部认为这不合品级不予同意。王绩坚决请求,说:“这是我深切的愿望。”吏部最终只好同意。焦革去世后,他的妻子还一直给王绩送酒。所以,焦革虽以善酿酒闻名,但实际上可能酒是他的太太酿的。然而,一年以后,焦革的妻子也去世了。于是,王绩就此弃官离去。并且,再也没出仕。

初,王绩长兄任隋朝著作郎,撰写《隋书》未竟。后,王绩续写,但也未能完成。贞观十八年(644年),王绩重病,料到死期,于是给自己写下墓志铭,嘱家人薄葬。而王勃呢,他十七岁时就做上了唐朝廷的朝散郎,成为唐朝最年轻的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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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贺能否算神童不好确定。他的诗歌在十七八岁之前,并无特别突出,但之后迅速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所以,他的诗歌创作是一种爆发式的。黄金时期只有短短的十年光景。而王勃九岁读颜师古注《汉书》时,就顺手写出一部十卷的《指瑕》,专挑颜师古的错误。所以,王勃绝对可以算是不世出的神童了。当上朝散郎,王勃又顺手写下一篇《乾元殿颂》,据说高宗读到后连声惊叹:“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从此,王勃的名气就更大了。

不久,他被选入沛王府担任修撰,辅助沛王。如果是明智之人,就会意识到陪伴皇子是一件凶险之事,必须十分小心。谨慎是政治最大的智慧。然而,王勃不缺才智,缺的恰恰是谨慎。可能从小生活环境优越,成功对他过于容易。不过,王勃接下来的灾难却并非是因为参与到了王子间争夺权力的政治斗争,而是因为参与了斗鸡的战斗之中。王勃进入沛公府时才十六七岁,来到府中做沛王老师不久,他就积极投身到唐朝上下如火如荼的斗鸡运动中了。在一次沛王与英王的斗鸡大战中,他奋笔疾书,写下一篇天纵英才正气凛然的斗鸡奇文《檄英王鸡》。而此文一出,沛公的战鸡个个情绪高涨,士气大振,英王的鸡就鸡鸡胆寒,只只垂头丧气。这文章写得太好玩了,很快便传遍宫中,最后连皇上也读到了。不久前还大赞王勃“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的高宗读罢此篇,拍案痛批“歪才,歪才!”,并把王勃当日逐出了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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