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当律师时靠逻辑处理过的一个案子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从政之前曾是一名律师。在他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接触过的案子数不胜数,其中有一个案子给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这个案件的被告是一名叫阿姆斯特朗的男孩,他被指控谋财害命,而且已经被初步判定为有罪。作为他的辩护律师,林肯反复查阅了所有相关案卷,发现能够证明阿姆斯特朗有罪的唯一有力证据就是一个证人的口供。证人曾发誓说,在10月18日夜晚,借着月光清楚地看到被告枪杀了死者。林肯经过认真分析,发现证人的口供有不可信之处,但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直到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复审时,林肯要求向证人提问。证人就座之后,林肯抬头看了看他,拿出之前记录的口供,再次对他询问。“你就是证人?”林肯问道。“是的,我是在10月18日晚上看到被告阿姆斯特朗枪杀死者的。”证人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发誓?”“当然,我发誓看到的就是他而不是别人。”林肯点了点头,接着问道:“你看得很清楚?”“是的,我在草堆后,借着月光看到他在大树下行凶,当时月光很明亮。”林肯看着证人的眼睛,饶有兴趣地问道:“你怎么确定就是他?”证人看了看林肯,目光又迅速移开,回答说:“我们之间大概有二三十米远,我看清了他的脸。”“你确定是晚上11点?”“确定,当我回到屋里时,墙上的挂钟显示着11点1刻。”所有在场的陪审人员以及台下听审的人都觉得林肯问的话毫无新意,而证人言之凿凿,案件看来没有什么变数。就在这时,林肯突然高声说道:“现在,我能确认一点,这个证人是个十足的骗子。他发誓在10月18日晚上11点看清了被告的脸,但他忽略了一个常识,那就是10月18日当晚是上弦月,11点的时候,月亮已经下山,还哪来的明亮月光?即便是他将时间记错,当晚月光是从西照向东,然而草堆在东,大树在西,被告的脸朝向草堆,是不可能被月光映照的!”在场的人听到林肯的辩词,都敬佩地鼓起了掌,而证人则被说得无言以对。经过林肯出色的辩护,阿姆斯特朗被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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