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透道德经》善战不怒
原文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注释为士:担任将帅。为,治理、管理,这里作统率、率领讲。士,士卒。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译文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武功;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发怒;善于战胜敌人的人,不与敌人使蛮力拼争;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卑,好像地位在对方之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是善于利用别人的力量,这是合于天意,达到了自古以来的极致。王弼《道德经注》士,卒之帅也。武尚先陵人也。后而不先,应而不唱,故不在怒。与,争也。用人而不为之下,则力不为用也。士,是兵的统帅。使用武力是崇尚先发制人的。跟随而不争先,回应而不先出声,所以不以愤怒来发起争端。与,是争战的意思。用人而还要地位凌驾于别人之上,所以别人的力量难以充分发挥。苏辙《老子解》士当以武为本,行之以怯。若以武行武则死矣。圣人不得已而后战,若出于怒,是以我故杀人也。以我故杀人,天必殃之。以吾不争,故能胜彼之争。若皆出于争,则未必胜矣。人皆有相上之心,故莫能相为用。诚能下之,则天下皆吾用也。士当以武力为根本,而以胆怯、谨慎的态度来使用武力。如果以武力刚强、勇猛的性质来行使武力就会灭亡。圣人不得已才战斗,如果战争出于愤怒,杀人的原因在我。如果杀人的原因在我,我必然受到惩罚。以我的不争能够战胜别人的争夺。如果我与别人都是出于争夺的目的,我就不一定能得胜了。人都有拥有比别人高的地位的欲望,所以不能被随意支配、利用。如果真正能够将自己摆在比别人地位低下的位置,则天下都能被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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