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古不属于中国
台湾,国际名称为福尔摩萨,是位于东中国海南端的一个岛屿,面积为3万6千平方公里,世界排名第38位。台湾现人口2400万,其统辖政府为选举产生的中华民国政府,现任总统是民众投票产生的赖清德。地理上距离台湾最近的国家是日本,日本的那国岛距离台湾北端仅110公里,距离台湾第二近的国家是中国大陆,福建省平潭岛到台湾的西端为125公里。中国大陆经常理直气壮宣称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文字上对“中国”一词的含糊表述,其目的只有一个,企图误导善良的人们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其实中国是个统称,包含着两个同时存在的国家:1)创立联合国的中华民国; 2)盘踞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同样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不属于台湾,台湾也不属于大陆。。。由于大陆和台湾政府都强调台湾自古属于中国,且绝大多数的中国人也从小认为“台湾是祖国的宝岛”,但是历史事实却不是这样,祖国的宝岛是满清利用武力抢来的——满清让老毛子抢了不少地盘,但也抢了别人很多地盘,我就不在此一一列举了。首先“台湾自古属于中国”中的“自古”两个字就极不严格:“自古”是个什么时间概念?如果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算做“古”的话,只有秦长城以内才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西北不是,满洲不是,更不要说孤悬海外的荒无人烟的台湾岛。目前中国大陆能够拿出“自古属于”的证据就是无外就是中原历代王朝考察探险台湾的证据,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探险考察巡视所到之处并不代表该国因此成为这块“无主”土地的主人,即便是出土了钱币或者瓦罐子之类的文物也不能做为属于你领地的证据。如是仅仅是到过就可以宣称主权的话,美国早在60年代就登上了月球,留下了美国国旗,难道因此美国可以声称“月球自古属于美国”?马可波罗也曾到过中国,难倒就可以宣称中国自古属于意大利?根据当前实施的国际法,能够说明一块土地的归属的关键条件是密切的政治联系和有效的行政管辖,国际法里称为有效先占原则(Effective Occupation),其中设官衙驻军队是最强有力的有效行政管辖证据。但就台湾来说,中国除了一些凌乱不完整的的历史记载以外,无论怎么找,无论如何解读,也找不到一份1644年满清灭亡中国前任何中原朝代对台湾的有效行政管辖和政治联系的证据。其实大陆一些严肃的历史研究者很清楚这一点,也不得不承认台湾自古不属于中国。所以官方历史在说到大陆和台湾的自古以来的关系时,通常台湾后面悄悄加上“地区”二字。如果大家对中国官史造假蒙混的手段不了解,这就是其中之一的障眼法。因为中国自古没有管理台湾的证据,但可以找出澎湖列岛曾有汛兵(不定时来澎湖转一圈)驻防的证据,所以官史就故意将台澎一体化,把台湾加上“地区”两个字, 就可以混淆台湾归属的概念。地球人都知道,台湾本是涛涛东海中的一个荒岛,曾有着少许的属于南岛族群的原住民(与中国人种没有任何关系),但直到17世纪也没有形成真正的国家结构和管理。第一个真正对台湾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是荷兰人:1624年荷兰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进驻台湾,首次在台湾西南部沿海地带建立了城堡和殖民点,并仿照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的模式,以商业公司为主体骨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殖民管理体系。这个雏形的国家被荷兰人沿用葡萄牙语的福尔摩萨(美丽岛)命名,用欧洲的科学技术,组织开荒种地,兴修水利,土木建设,成立公司保安队负责保护海岛安全、武装护渔、并对岛民进行税收管理。严格地说,从行政管理这个国际法角度,台湾应该属于荷兰。。。1644年,满清军队越过长城灭亡了大明王朝,中国自此亡国。虽然几乎所有人都削发易服当了亡国奴,但是一个叫做郑成功的中日混血儿却不肯降伏大清,率领数万名“倭寇”在东南沿海一带骚扰,失败后寻找藏身之地时就盯上了台湾岛。 虽然郑成功兵败,但仍有2万人的实力, 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几百名保安根本不是对手,于是郑成功从荷兰人手里抢夺了台湾(从未拥有,何谈收复?)。郑成功死后,儿子郑经即位,还给台湾起了一个国名:东宁国。这个东宁国既不是大明王朝的延申,更不是满清的海外行省,而是一个中日混血儿从荷兰人手中抢来的土地。郑成功是一个连自己祖国是谁都不清楚的人,何谈什么祖国统一?1683年,清军在施郎的带路下攻打东宁国,值得一说的是当年的施郎不是今天电视剧里描画的大英雄,而是一个卖主求荣两次降清的汉奸,攻打台湾也不是像今天胡说八道的统一大业,而是要剿灭海外的反清势力。所以,施郎占领台湾灭了郑氏家族后,满清们仍然没把台湾当作自己的领土,甚至打算把台湾人全部移到大陆,把荒岛送给荷兰做个交易。在满朝文武争论台湾是弃还是守时,康熙也是举棋不定的。后来的雍正也在诏书中明确宣布:“台湾地方,自古未属中国”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十》)。事情一直拖到1887年, 满清政府才下令在台湾建省,即便建省, 也只不过是西部沿海一带,对台湾广大的山区几乎没有任何实际管辖。1895年日清战争(甲午战争)结束后,满清将这个建省仅八年的台湾割让给日本,这一主权转让是通过《马关条约》,符合现代国际法的标准。所以台湾归属中国从时间早晚说,远不如荷兰早,从管辖时间的长短来说,中国即不如荷兰,更不如日本。。1943年,开罗会议在二战的炮火中召开,会上蒋介石向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条件,希望战后瓜分利益时能把台湾从日本手中再割回来,罗斯福竟然同意了,而且还成功地说服了丘吉尔和斯大林,将此写进了《开罗宣言》。但是《开罗宣言》仅仅是一纸宣言,并非法律文件,而且《开罗宣言》仅有英文版本,所以目前大家见到的是中国人自己翻译的。。《开罗宣言》的起草是当时美国助理国务卿,所以解释权应该在美国人,而不是中文翻译的解释,更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解释。台湾是美国大兵经过浴血奋战从日本手中夺下的,是罗斯福总统作为一个大礼包送给了蒋介石领导的中华民国,与后来反水倒戈起家篡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半毛钱关系,更无从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1951年9月8日,《对日和平条约》(俗称旧金山条约)在美国旧金山由49个国家(包括日本)签署,条约中日本明确宣布承认朝鲜独立,但对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的处理方式仅仅是“放弃主权”,至于接收者是谁,旧金山条约没有提及。条约的起草者是后来的美国国务卿约翰.杜勒斯,以杜勒斯的聪明才智,应该不是遗忘,而是代表着美国政府对待此事的态度和观点。。。所以,你要打台湾,得先问从日本手中夺取台湾的美国同意不同意。。。
贴主:长岛风于2024_03_21 18:41:0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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