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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用《逻辑后缀学》中的论述回答吧: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3-10-04 20:48 已读 9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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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那人的性格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 由 雨地 于 2023-10-04 20:25

人格,是人性在社会学和心理学上的概括。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人格是多重的、是多样复杂的。但在《逻辑后缀学》中,人格只分为两种:前因果关系下的本征人格和后因果关系下的表征人格。
前因果关系,是目标和与之相关联的一切集合之间的关系。一个人之所以是(成为)“这个人”,是与之相关联的一切物质性、精神性、社会性的集合历时性所“塑造”的结果。由此而产生的本征人格,被前因果关系所具有的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三种内在的根本属性所决定,具有一种潜在的被动依赖性,及顽固的确定性附属关系,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是“惯性的”本征人格的写照。
但“这个人”的存在意义,又必须在根据后因果关系对所附属的集合中的“补集”,即对“非”场的共时性排斥(“画靶”)过程中才能够产生,只有排斥过程才能使每一个人都因为“有所区别”而具有“特立独行”的表征人格。
因此,每个人的人性,都被前、后因果关系所决定而具有人格的二重性。而人格二重性的兼容性则取决于人在主观意识上对前、后因果关系所侧重的比重大小。
百分之百兼容的人格二重性,具有如同实实在在的大自然一般,没有孰轻孰重、不涉及任何意义的真实关系。中国人常说“该来的总会来”、“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以及中华传统哲学思想中的“返璞归真”,皆是对百分之百兼容的人格二重性的领悟之后的“自适应”。
当人性中出现了“我需要”及“我想要”的因素时,人格二重性就不能取得兼容。
通过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可知,社会人的表征人格远比本征人格更重要,这意味着社会人都侧重于“后因果关系”。即我们的主观意识中为了确认而运用的逻辑,“非”场的“后因果关系”逻辑所占的比重相当之大。
在个人主义思潮泛滥的现代社会中,这种比重甚至走向了极端化。
“意义”这个词,只是对人类才“有意义”,“存在意义”不过是人类为“存在”所赋予的价值内涵。
倒错后的思维拒绝接受真实关系,进而通过后因果关系逻辑自定义(俗语说的“挖了个坑”)真实关系。通过自定义真实关系而建立的真实,叫做“自定义真实”(本章最后一节会讨论自定义真实产生的根本机制)——主观存在——我们的目光:“从来不曾诚实过”(尼采的视觉主义所企图表达的)。特别是带着逻辑基因(实际上是悖论基因)的人类的语言与文字,更是重塑了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
自定义什么?
自定义——是“什么”。
直白地说,自定义,就是——自以为“是(分裂)”(什么);就是——自己赋予自己冠名权——故老子有云:名可名,非常名。
自定义,即自我意识及自主意识,即一定是从指者自我主观意识发出的“是”判断判断“是”判断——一个包含自身的类——真类。
自定义,即博大精深的佛学所觉悟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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