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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不表达,不在语义上定义“因果”这两个字,否则“互为因果”也是

送交者: kudoof[☆★★不详★★☆] 于 2021-10-08 11:23 已读 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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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我们打一个比方。我说了一个笑话,我们俩都笑了。请问究竟是我为 由 79ying 于 2021-10-08 11:17

分辨出了因果的,一个行为并不一定有单一属性。。

同一个事件,在一个线性表达过程里,可以是因,在另一个表达里,可以是果。综合起来,即是因也是果,是表达过程的综合。一致的地方,在于这两个字语义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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