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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没有否定人类认知和掌握的那些规律的“客观性”。但这些“客观”规

送交者: 塞翁寻马[♂☆★认真打酱油★☆♂] 于 2021-05-01 18:03 已读 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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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正是。英人,中人命名角度不同,规则不同, 由 longlongago 于 2021-05-01 15:29

律只对人有意义。。。。。。

其客观性仅此而已。这个客观性并不是背后自然规律本身。认为自然本身(并非人的认知表象)有所谓“规律”,甚至有可认知的规律是人的一厢情愿。所有人们所认识的规律,都没有超越人的认知表象,都是人类“共同”的主观结构赋予自然的。

瞎子摸像是个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事连说3遍)误导的例子,甚至正好可以作为被批判的反例来讲述康德认识论。它让人误以为是人类认知/经验的局限性限制了人类的认知,误以为随着认知/经验/人类活动的增加与积累,人类的认知可以逼近那个绝对真理的自然规律。就好比瞎子把象,只要给他们足够多的时间,把象浑身上下全摸个遍之后,他们就能辨认出那既不是绳子,也不是柱子,而是一只大象。错!错!错!这完全不是康德的认识论,而恰恰是被休谟和康德共同否定了的实证主义。休谟首先发问,这种积累如何能确认数学和科学规律是客观真理?康德的认识论认为,人类的认知是受人类认知结构的限制,即感觉直观和知性范畴。对事物的直观和对感官杂多的范畴整理一方面让我们能够认识这个世界,并赋予了这个世界那些普遍必然规律(数学和科学),另一方面,这种特定的认知结构又把我们限制在这种认知直观和范畴所呈现的表象世界之内。哪怕再多的实践积累,千年万年,也不可能超越这个表象的桎梏,因为这个认知结构是上百万年的演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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