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尴尬,职权不明与权力滥用
近期,网友对于留园董事意见比较多,涉及问题从民意代表到滥用权力不等。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些问题?是董事会制度本身存在不合理,还是现有董事品德无法令人满意?要解决问题,首先要确立问题产生的根源,而不是被动的应对每个人的不满情绪。所以,我想谈谈我个人的看法,从我个人对留园董事条例和实际运行的理解,不代表董事会意见,也无意针对任何人。
留园的宗旨是自由,开放,公平,董事会制度的设立是对这个理念具体化的体现。总体来说,留园在保证网友享受自由开放环境和公平对待上,是目前所有中文平台中做的最好的。比如说,留园的竞争对手,文学城,管理完全是黑箱作业,删帖封号和推荐首页精华是管理人员的特权,不需要公开执法条例和执法结果。如果你对管理人员有意见,像谁反映?管理员。所以,董事会是留园管理特色,对于留园管理科学化起到了巨大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留园董事制度的设立,存在先天不足,无法克服的矛盾,就是对于董事会职权性质的定位:董事会是立法,执法,还是监督权力机构?很显然,留园管理层希望董事会同时承担这三项任务。比如说,留园董事会章程小组,主要工作性质是条例修订,相当于具有立法权力;轮值董事,负责协调处理日常管理事宜,包括紧急降权和接受投诉,发起讨论,对于板块进行评分等;同时,董事审核附议原创纯V资格,可以投票封禁违规ID,相等于具有对管理条例进行释义的权力。这势必产生矛盾,网友会觉得,你们自己制定条例,自己解释条列,自己有权执法,不就等于是否违规你们说了算,条例只是为了自己方便?
董事会应该承认现有制度的弊病,但是如何完善并不具容易。从理论上来说,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进一步明确职权,但是这有两个现实问题。第一,董事既不是民意代表,也不是留园股东,从法理上不具备自身确定条例立法和执法的权力,董事的职权实际上是一种授权,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受到授权方,也就是留园拥有者的制约,无法独立;第二个问题,涉及到职权平衡,也就是董事承担的职务要求与职务报酬匹配问题。董事会本身所掌握的资源现阶段无法满足网友希望董事会能够承担的任务。具体来说,留园董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并不是一种工作职位,所以董事会工作依靠的是每位董事的义务奉献,也就无从谈起对于董事工作积极性和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求。实际上,董事会很难吸引网友参选董事。如果连这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完善董事制度就是无米之炊。
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就衍生了第二个问题,就是董事会成员个人能力和品德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从心理学角度,决定一个人行为的因素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生物学层次,也就是遗传天赋;个人能力和性格;环境与文化。中国社会,过于强调一个人性格的重要性,忽略了能力对于一个人行为的影响。你经常听到有人说,只要有心就行。其实不是这样的,有个词就叫做有心无力,智商情商不只是工作需要,也是生活需要。所以,要提高留园董事总体工作能力和效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非常难,因为talent pool 无法提高。留园网友整体水平决定了参选董事人群的起点。
所以,我理解网友对留园董事的不满,因为确实很多时候董事本身的能力和品德有明显缺陷。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不是惩罚错误,而是提高留园董事的整体认知和管理能力。我想,留园管理员最近谈到的以褒代贬理念大概也是基于这个考虑。具体来说,是否能够对每一位董事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和锻炼机会?留园有一些这方面的考虑,比如轮值董事考试,也许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其实,这也可以应用到对于版主培训上,因为很多人刚开始对于板块管理其实没有任何概念,对此我个人身深有体会。也许,留园董事和版主两个内板,应该把重点放在这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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