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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思想关系研究 (3)

送交者: wangguotong[★★★声望勋衔13★★★] 于 2023-05-25 0:21 已读 2057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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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思想关系研究 (3)


作者:韩水法


三、汉语与思想


下面研究的方针是在普遍语法原则的前提下分析和考察那些在普遍生成语法理论作为参数处理的具体形式和汉语词汇对认知和思想的可能的影响和作用,以及这些影响和作用的范围。我的研究依旧是原则性的和框架性的,而不是全面的和周全的。


1. 汉语句法与汉语思想


汉语句法缺乏形态变化等形式特征,几乎只具有语序这个原则,但语序本身就是句法的最基本形式。在普遍生成语法理论中,最简方案不断精简的过程似乎就是还原那个假设的最简的SVO语序,并给其他语序规定由此运算出来的算式或规则。现在值得追问的一点是:汉语这种完全以语序为结构的规则本身是否还受到其他原则的支配,或者换言之,实际上它是否还蕴涵了其他的原则?戴浩一关于时间顺序与汉语语序的研究表明,汉语句子语序事实上至少普遍地受到一种原则的严格的支配。这个原则就是时间顺序原则(PTS),它可以表述为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比如,他在这个原则之下列出的第一个规则是:当两个汉语句子由时间连接词(’‘’‘’)连结起来时, 第一个句子中事件发生的时间总是在第二个句子之前。相应的例句是:我吃过饭, 你再打电话给我。与此同理,另一个规则是:汉语中两个谓语联接, 也要遵循PTS相应的例句是:我吃过饭再打电话给你。同样,当两个谓词短语表示连续的行为动作时, 它们之间的次序依据概念领域里的时间顺序。相应的例句是:张三上楼睡觉。在考察了相关的例句之后,戴浩一提出,在汉语动词复合的类型中,动结式也必须遵循PTS”


这个原则不仅可解释汉语句子之间、谓语之间、连谓结构前后两项之间以及动词复合成分之间的顺序,亦可解释动词与状语、副词和补语等现象之间的顺序关系和语义差异,以及汉语句子中的名词短语顺序。因此,对汉语句子,它具有系统的和普遍的解释作用。戴浩一提出,“PTS在汉语语法中具有独立的依据和很高的解释价值。它在一条总原则下概括了至今被认为互不相干的大量的语序规则。它管辖着汉语中大多数可以定出的句法范畴的语序表现。因此, PTS可以看成是一条总的句法限制。此外, 由于它是用时间顺序的概念定出的, 它具有概念内容, 那是转换语法的历史中提出的大多数限制所没有的


根据目前的考察,戴浩一原则乃是汉语句法的一个普遍原则,它的形式特征就是时间顺序。戴浩一根据这个原则及其现象得出结论说,汉语的认知和思想具有绘画性的特征,或者说,操汉语者的思维趋于着重对具体事物的感知。我认为,这个结论与这个原则相比可能过于表面。事实上,这条原则虽然看起来简明,但它在理论上是比句法的形态变化更为抽象的原则,就如最简方案的普遍语法事实上要比具体语言的形式更抽象一样。与英语等语言相比,这个原则的严格性并没有受到人为规范化的修正和完善,因此汉语句子结构的语序有其更为严格的自然规则的意义。汉语的语序或者是固定的,或者随着意义的差别可有变化。然而更重要的事实是, 这种语言把动词作为中心参照点, 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跟动词有语义联系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 汉语的语序并不是联系语义和句法的任意的抽象性质的机制。戴浩一认为,与此对照,普遍生成语法构拟中的句子结构运算规则却缺乏这么自然、确定的秩序。


语言句子语序与认知和思想的秩序、事物的秩序之间的关系通常是被分开来研究的,而对句法形式与认知和思想关系的研究又容易被视为或偏向于语言相对论,而与人类能够获得同样的科学知识以及能够有效地合作的基本事实相冲突。对此,合理的并且是实证的态度和方式就是将语言对认知和思想的特殊的关系和影响限定在可以验证的范围。比如,戴浩一在上述的论文中,还对比了汉语和英语在地点和时间表示上次序相反的例子,即英语及同系语言表示地点和时间,遵循从小到大的秩序。这种次序可以在相应的语言中找到更为基础的事实。在德语中,从小到大表达数字的顺序,依然有其现成的事实,在表达两位数的数字时,德语始终将个位数置于前面,而将十位数置于后面。这种表达方式与从小到大表示时间和地点与汉语从大到小的表示方式,哪一种更为自然和基本?这样截然相反的语言秩序无疑会影响到认知和思想,不过,这种影响的方式、程度和范围则需要通过实证研究才能查清。


2.汉语在迄今的一百多年间发生了至少在表面看来重大的演化


这个演化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第一,汉语书面语从文言文转向现代白话书面语的发展过程中,在句法上或形式上发生了什么变化?第二,在现代汉语书面语的演化过程,其他语系大量文献的汉语翻译对现代汉语是否造成影响或造成了什么影响,如果这种影响存在,那么对认知和思想是否同样产生了影响?下面我们将分别讨论这两个问题,而同时关注它们之间存在的可能的交叉与并行的关系。


从科学到哲学的中国传统思想基本上都以文言文记载,而文言文与现代汉语书面语之间存在的形式和词汇上的差异是相当大的。虽然一般来讲,文言文的语法与现代汉语在最基本的结构上是一致的,然而,具体形式则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而词汇的变化则更是巨大。变化的具体方面虽然需要实证的研究,但在这里我们可以提出一些一般的问题。


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当人们以现代汉语书面语理解和阐述文言文时,这种形式和词语的变化会对理解和观念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比如对孔子及其学说的理解,在接受克里普克命名必然性的理论的条件下,这种变化可能造成的理解差异就会显得更为突出。很显然,当代的研究不可能再以《论语》的句法形式来解释其中的命题和观念,如果人们采用现代汉语句式并借现代语词进行阐述时,那么当人们想要切合孔子的思想时,事情就不再是同一语言内部同时代的阐述那么简单,而是有若干语言的隔膜需要突破。


具体地说,我们以现代汉语书面语理解和阐释诸如孔子、庄子等人的思想时,除了其他的方面,从汉语哲学和语言学的角度着眼,就需要考虑和分析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和差异。(A)以句法为主的语法,甚至书写方式;(B)词汇;(C)语境——这包含许多层次的内容,从历史、社会、宗教、礼仪到习俗等;(D)最重要的是,意义的理解。如果以文言文表达的意义不能完全以现代书面语表述出来,那么,所谓对古代观念和思想的准确理解应当如何来衡量?对诸如此类的问题,人们可以提出一个一般的问题,在这样一个重新阐释的过程,古代汉语思想可能丢失了哪些因素,而又有什么因素被添加了进去?


我们也可以倒过来追问:以现代书面语表达的思想能否由文言文表述出来?当然,我们也可以提出一个人们以为不言自明的问题:文言文无法胜任现代认知和思想的要求的原因是哪些?人们为此能够提供什么样的理论解释?或者也可以一种简易的方式提问:文言文对于现代的认知和思想的需要而言,存在什么样的局限?从直觉上来看,这些追问牵连许多困难而有意义的问题,不过,实证的和理论的研究则有待展开,并且会相当的困难。


从汉语哲学角度来看,仅仅考察汉语语法特征和结构秩序的变迁,是否也有助于揭示汉语思想特征的某些方面?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考虑,即根据前面提及的几个维度,考察和研究汉语思想发展的汉语特征。


在现代一百多年的历史中,现代汉语在发展过程的同时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移译其他语言文献的过程。与此同时,来自西方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新型知识体系大量涌入现代汉语。这个大规模的翻译过程以及知识输入过程所造成的汉语语法和其他形式的变化,从表面上来看是显著而普遍的。不过,要证明这种看法,就需要对汉语的形态结构进行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其一,普遍语法及在现代汉语中的体现——这是一个相当有意义的事实,普遍生成语法在以汉语句子为例时,都援用现代汉语语句,而非文言文;其二,汉语语法的独特形式——如果参数是什么,现在还是不清楚的话——倘若发生了变化,那么,变化体现为哪些方面?其三,这些变化是否受到了其他语言比如翻译中的原语言的影响?对现代汉语的所谓欧式句子的批评是一个体现了流行意见的批评,但是,只有在确证或否证是否有某些其他语言的语法形式被移植进或转移进汉语之后,才能对这个批评或更为一般的问题,即汉语是否受到其他语言的影响做出判断。然而这是一个困难的任务。


萨丕尔认为,历史上有接触的种族和文化,久而久之会趋向于同化,而同时相邻的语言只偶然在表面上同化,这件事本身就指出,语言的发展以及种族和文化的特殊发展这二者之间没有深刻的因果关系。如果接受这个观点,现代汉语的基本结构不可能因为翻译而发生什么变化。倘若这样的变化发生了,那么这也是汉语自身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受到其他语言影响的结果。但是,根据乔姆斯基学派的理论,是否可以设想,为了表达新的和更为复杂的认知和思想,汉语语法的参数原则发生了变化?或者更清楚地说,除了普遍语法之外的其他形态和词汇发生了变化。但是,这样一来,另一个问题就突显出来,现代汉语的变化正是为因应突然暴增的认知和思想的需要而发生的,因此认知和思想的变化乃是语言演化的一个原因。而现代汉语在短短一百多年里的明显变化可为此提供经验的明证。


与萨丕尔的观点不同,科姆里依据经验的材料指出:众所周知,当语言之间有接触时,它们常常互相借用,最明显的情形是词汇的借用。但是,有时发生的情形是语言之间的接触十分密切因而产生一系列广泛的相似特性,往往达到它们之间共有的相似特性似乎比它们跟亲缘上关系较密切的语言之间的相似特性还要多的程度。他在属于不同语族或语支的巴尔干诸语言中发现了一些共同的特征:除了大量共同的词汇之外,主要是几个形态和句法特征,即(a) 属格和与格的辑合,(b) 后置冠词,(c)不定式的消失。据此,他把具有这些特征的巴尔干主要语言称为巴尔干语群。在巴尔干地区所说的语言,特别是近代希腊语、保加利亚马其顿语、阿尔巴尼亚语和罗马尼亚语,它们拥有一些共同的特征,而它们跟亲缘上关系较密切的其他语言反而没有这些共同特征。于是这就首次给人以启示,可以存在适当明确的、地理上完整的一群语言,它们的共同特征不是发生上同源的结果,但又十分独特因而也不可能是出于巧合,而且在类型上十分独特因而也不可能是语言共性的反映。萨丕尔或许没有见识过这样的经验事实,因而他的断定否定这样的现象的可能性,而普遍生成语法理论现在或许也难以清楚地解释这些现象,或者归诸参数的变化,但我们要追问的是这种变化的影响因素。


巴尔干语群的这个现象以及科姆里相应的观点为考察和研究现代汉语的发展提供了启发。在其他语言,主要是印欧语系西欧诸语言移译大量各种类型的文献进入汉语的过程中,汉语是否在这种大规模的其他语言的语法和其他形态的直接作用——主要是对汉语的单向影响——下出现了语法和其他形态的变化,正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现象。即便按照萨丕尔的观点,这样的变化只是表面上的同化,它依然值得研究。对本文的任务来说,这个研究最终指向如下目标:这些变化是否以及如何影响以汉语为载具的认知和思想,以及更进一步,是否影响汉语秩序,包含汉语语法秩序、汉语思想秩序和汉语社会秩序的构成。


3.汉语词语与认知和思想


依照普遍生成语法理论,不同语言之间的最大差别或许就在它们的词汇或词库。就语言与认知和思想这个关系而言,关于语词的理解和规定就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


当我们在语词的范围内谈论语言与认知和思想的关系及其特征时,词语与外在世界的关系就是一个颇棘手的问题。在所有问题之中有关指称和意义的一个困难就是:词语并不是单独地对应外在世界或物理实在,而是作为一个体系与物理世界关联。在这个体系中,各种词语或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奎因说:作为一个经验论者, 我继续把科学的概念系统看做根本上是根据过去经验来预测未来经验的工具。物理对象是作为方便的中介物被概念地引入这局面的——不是用根据经验的定义,而只是作为在认识论上可同荷马史诗中的诸神相比的一些不可简约的设定物……但就认识论的立足点而言,物理对象和诸神只是程度上、而非种类上的不同。这两种东西只是作为文化的设定物(cultural posits)进入我们的概念的,物理对象的神话所以在认识论上优于大多数其他的神话,原因在于:它作为把一个易处理的结构嵌入经验之流的手段,已证明是比其他神话更有效的。奎因的这个观点表明,在词语体系之中,物理对象的和神话对象是彼此关联在一起的,那么,我们的问题就是,词语之间的这种关联是否会影响人们的认知和思想。张公瑾认为,研究词语的意义,就不能单单研究它的指称意义,还要从语言内部去研究它的系统意义,这就是索绪尔说的词的价值,所谓一种语言就是一个世界秩序,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


正是因为奎因所说的那样,连物理对象概念与神话对象的这样明显不同的概念之间也只有程度的差异,而非类型的差异,那么人们以语词来认知和思想,或表达认知和思想时,就必然造成影响,而不同语言就会造成不同的差异。前文分析和考察了多伊彻关于颜色、地理坐标等语词对认知和思想的影响,也论及关于词语的性的形态对表达亦即思想的影响。比如,多伊彻考察和分析了澳大利亚古古语和玛雅语言中泽套语中特殊的方位词语影响了人们的方位认知和表达。在汉语,也有类似且普遍存在的现象。在中国北方——大体以黄河为界——的汉语中,皆采取东南西北为地理坐标,因为这种语言特征,北方人也就展现出了极强的东南西北方位感。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北方人通常以地理方位来标定位置关系,而不以自身位置为中心标定位置关系。比如,他们会说,在坑的北边,而不说在坑的前边,在你坐的椅子的东边,而不说在你的右边。而在中国南方,情况就很不相同,标定地位坐标的词语通常就是以自身位置为中心的前后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汉语中的阴阳概念虽然一般属于思想,而非单纯的语词特色,但考虑到汉语的文字特征,它们就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多伊彻在《话/——世界因语言而不同》中以大量的篇幅讨论了名词的性及其对信息表达的强制。与此对照,虽然汉语缺乏性数格的形态变化,但它所拥有的一套阴阳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与性的形态变化相类似的作用。我们之所以可以这样说,乃是考虑了汉语文字构造的独特性,包括表示各种属性的偏旁,从而以文字固定下来的阴阳及其与汉字特征的广泛关联,同样会影响操汉语者的认知和思想。河图洛书的传说与易和八卦的思想,同样强化了汉字的此类形式特征。当然,就汉字而论,它作用的主要群体乃是识字者。多伊彻认为,任何一个母语中有性体系的人都会告诉你, 一旦这种阴阳性的联系占据了头脑,想要摆脱都很难。我用英语讲到床时,或许会说它很软。但我实际的感受却是很软。说出床这个字,气息从肺到咽喉,一路都给人阴柔的感觉,只有到了舌尖才转为中性。与此相似,阴阳以及一些拥有相关偏旁的汉字也造成了这样的效果。当然,作为文字的特征,与作为语言形态的性相比,在作用和效果的程度上要弱许多,而其作用也没有那样的普遍。


四、 语言、思想与行为


围绕语言思想秩序这个题目,在主张人类所有语言具有普遍语法的前提下,我考察了不同语言对认知和思想的不同影响,通过上面的讨论和研究,人们可以看到汉语的独特形态确实影响了认知和思想,因此使得汉语思想秩序具有某种独特性。主张语言对认知和思想的作用,通常被视为语言相对主义。即便在今天这个普遍生成语法理论蔚为主流,而科学理论被视为人类共同真理的时代,语言造成认知和思想的差异观点其实还是普遍地流行于学术界,更不用说日常的观念之中。从直觉上看起来明显的事实要得到理论的证明,则常常面临艰难的学术工作。对本文的任务来说,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在于说明,人类语言的普遍形式以及它所能够达到的共同的认知和思想并不能够消除具体语言的特殊形式造成某些独特的认知和思想,然而,由这种特殊性造成的认知和思想的隔阂却又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和途径突破的。因此,我们的主张是:具体语言的形态会造成认知和思想的特殊性,但由这种特殊性带来的隔阂是可以突破的,但特殊性却始终存在,而且只要具有合适的条件,具体语言的特殊形态就会酝酿和生成。这自然有其哲学上的理由,况且,普遍语法既然是人类进化过程中因基因突变而诞生,那么,断定它将永远不变的主张与这个假设本身就是矛盾的。


问题的根本之处还不仅仅在于不同的具体语言形态特殊性所造成的认知和思想的差异,而且还在于即便在同一种语言中,仅语言本身不足以保证人们在认知和思想中的完全一致,这就是说,即便人们使用同一种语言来进行认知和思想,如果单凭语言交流而没有任何其他的行为互动——尽管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同样也难以或者无法达到共同的认知和思想。就此而论,我们就可以发现语言的相对性原本就蕴涵在语言本身之中。这是第一点。第二,如果一种语言,譬如就如乔姆斯基所假设的普遍语法并与这种语法合为一体的一种唯一人类语言,具有绝对的普遍性,那么它就不会分化为多种具体的语言。如果乔姆斯基的假设是成立的,那么人类各种具体的语言就是由那种在普遍语法诞生时形成的始祖演化而来的。


现在的问题就是,操同一种语言的人们是如何克服单单凭借语言而形成的认知和思想的差异的呢?或者换言之,除了语言之外,还有什么乃是人们获得共同的认知和思想的最终途径?为了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来分析一个思想实验。


我们假定在这个宇宙中存在着两个类似地球的星球,上面都生活着已有高度文明的智能生物(或一般智能),但他们之间从来就没有任何直接的接触,任何一个星球的智能居民都没有到过对方的星球。然而,不知通过何种方式,他们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并且在一开始,双方都破译了对方的语言,从而能够开始交流。我们现在就来分析他们之间几种可能的交流方式,以理解在所有各种交流中语言的作用和局限。


在第一个阶段,他们能够通过仅限于文字符号的书面语言交流,没有任何的语音交流,也没有任何的图像和视频的交流,因此他们无法验证他们是否准确理解了彼此通过文字符号传达的信息的意义,但是,因为交流是持续的,所以双方都以为对方理解了所传达的信息的意义,否则交流就会中断。在这个阶段中,我们有理由设想,在他们的交流中可能出现如下一些情况。


1)当双方通过对等的词语或符号指称一样东西,在一方的语言中这个词语或符号被理解为,比如,水,并且以为,对方也把它理解为水。然而,实际上的情况会不会就如人们所见到的那个流行的理想实验的情况那样:这个词语或符号指称的那样东西确实在彼此的星球上有同样的功能和性质,但是,实际上它们是两样东西,比如化学成分完全不同。


2)通过只限于词语或符号的语言交流,彼此约定分别开展一项同样的活动,譬如,游泳。但是,由于彼此以为理解了的词语和符号所指称的事物不同,就如(1)中所描述的水的情况,而且他们以为理解了的指称动作的词语和符号的意义也不相同,实际上,双方分别进行了一项颇为不同的活动;但是,双方都以为对方进行了一项与自己的活动完全一样的活动。


3)更进一步,双方表述了各自社会的制度,比如所谓的民主制度,然而,都以为对方都生活在与自己相同的制度之中。但实际上,亦因为词语和符号的意义的差异,并且缺乏任何实际的观察和验证,双方所指的民主制度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是一回事。


上述这样的思想实验表明,单单通过语言(这里是严格限定下的词语和符号),人们并不能够达成真正的理解和沟通。这两个星球上智能生物之所以能够持续地交流,原因可能是他们彼此以为理解的词语和符号流刚好对应了双方所在星球上的事物和现象。在后面,我要指出,这样的思想实验并非毫无根据,其实是有现实的参照和启发的。


在这个思想实验中,双方之间交流的手段受到了严格的限定,而这正是为了建立单单文字符号的语言发挥交通作用的理想条件。通过这个思想实验,人们可以看到或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道理。


A)仅限于文字符号的语言交流,双方无法达成对事物和行为的真正理解。文字符号的意义并不仅仅依赖于文本,还要依赖于其所描述的世界。


B)仅限于文字符号的语言交流,双方之间无法进行任何的合作。真正的合作需要语言之外的直接的、可视的、互动的交流。就如我们可以理解的那样,同一种语言当然有其共同的外在环境,而在同一个星球比如地球的不同语言也拥有同样的外在的环境,这些都是达到理解的语言之外的重要条件。


为了解释得更清楚,我们可以进一步展开上述思想实验,把两种智能生物、两种文明或两种语言之间的交流区分为多种层次。


第一,纯粹文字符号之间的交流,连图像也都排除——虽然这听来似乎不可能,因为文字开始起源于象形文字,但作为思想实验,这是可以设计的。图像在单单文字符号之外为人们的理解提供巨大的帮助,提供了许多文字符号无法传达的信息。


第二,除文字符号和图像的交流外,缺乏语音、影像和双方亲身的交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交流所凭借的信息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因为文字和符号的所指就有了形象的依据。比如,单单凭借山洞中的岩画,考古学者就能了解古人所使用的武器、他们捕猎的动物和捕猎的方法等。


第三,除文字符号和图像,还有语音的交流,但缺乏影像交流和亲身互动。在这种情形下,对方的交流达到了相当大的透明性和可验证性,但是对对方世界的事物、行为和事件的整体性了解还有欠缺。


第四,除了双方亲身的接触,其他的交流手段都具备。这种情况下的交流与双方的亲身交流究竟有什么差别,是尚需要考察和研究的课题。我现在可以想到的可能有这样一些差别,如方便、情感和现场感的有无,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或许是亲身经历的体验感。


在展开了上述思想实验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这其中的道理。


C)就如我们在历史研究和考古等活动中经常看到的那样,仅仅或主要通过语言保留下来的器物、制度、文化、传统和习惯等等,因为缺乏将它们串联起来的人的行为,它们之间的许多关系及其意义,是需要推论乃至猜测的,因此,理解就会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程度上。而这种推论和猜测也要依赖亲身生活的经验以及相关的其他各种知识。


D)最后,人们可以理解,两个同时存在的族类、社会等群体之间,彼此真正的理解并达到对科学认知或真理的共识,需要借助语言之外亲身的行为和互动。


实际上,我们可以了解,上述的思想实验并非完全的虚构。在自有文字之后的历史上,后代人通过先前留下的文字符号而认识它们所描述的社会和现实,就与第一种交流方式相类似。不过,与上述思想实验不同之处在于,在这个星球的历史上,文字总是与其他的遗存关联在一起,并且通常还有其他文字记录提供相关的信息。现代人自电话和录像设备发明之后与其他群体的交流,提示了思想实验的最后两种方式。未来人类与其他星球智能生命的交流,最初可能就要以那样的方式进行。我们可以了解,在所有这些交流方式中,语言无疑是核心因素,没有语言的图像和视频会造成理解上的障碍或盲区;不过,语言最终依赖人的行为和互动。于是,关于语言与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还可予以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


在这里我们可以从破解失传的古代语言的事情入手。失传而被后世发现的古代语言之所以能够破解,当然首先取决于它具有人类语言的一般结构,就此而论,普遍生成语法理论不仅有说服力,而且也得到了一个有力的证据。不过,普遍语法的形成即便因基因突变而出现,同样也依赖于人类前语言的认识和意识活动、相关的大脑结构的演化,而后者就如人类的其他进化一样最终依赖于人类的活动。与此相关,对古代文献所记载而现在已经失传的器物、习俗和制度等的解释,对考古发掘所得而缺乏其用途说明的器物、建筑等的解释,当然要依据人们既有的知识、现行的各种器物、习俗和制度等,但事实上也要依赖于对人的行为的理解。


据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语言的秩序,尤其是语法秩序是否也依赖于人们的认知秩序或者人们对事物秩序的理解?许多所谓不符合语法的句子是否同时也不符合认知的秩序?甚至它可能主要并非不符合事物的秩序,而是不符合认知的秩序?或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许多语法上无法得到合理解释的语言现象,是否可以从认知秩序上来解释?乔姆斯基学派既然将普遍语法视为大脑的生物结构,那么相应地,这种语法原理是否就应当像人的生理规律一样,具有一定的张力,而非那样的精确和没有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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