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篇文章对“三重思维倒错”只重复了结论,没有论述过程,
回答: 简评【三重思维倒错】与“因果律” 由 jefferson23 于 2024-06-08 7:26
因此确实容易误解为“人的思维行为就是终极因(宇宙因、根本因)”。
但如果有全面阅读《逻辑后缀学》,就会理解我的意思其实是:我们认识的宇宙,是【因】我们的认识而存在着的宇宙。
《逻辑后缀学》下卷最后一章有论述:宇宙间的规则秩序等具有“自执性”,即“自己为自己立法”(不是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
因果律,正是起因于“行为”,《逻辑后缀学》最后一章扩展论述为【根本识】。因果律是根本识为自己设立的“法”。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