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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4-05-12 12:34 已读 7708 次 3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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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是作为前几篇有关范畴谬误文章的补充。整理之后,将编辑为约两万字的长文。题目就定为:《范畴谬误》。
典型的从综合后验命题起始的跨范畴认知谬误,当属有关【自由】的命题:

笔者在《逻辑后缀学》上下卷里,把人类能够认知的自由(度)划分为【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及【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两个范畴(还有就是不能被人类所认知的“绝对自由”。有关绝对自由的详细内容可参考《逻辑后缀学》下卷最后一章的论述)。

首先,把【自由度】统一口径表达为【自由】,已经是根本性的范畴谬误。这个谬误可以说是贯穿了整个西方哲学史,由此而出现的什么“人生来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语)”、“人是生而要受选择自由之苦(萨特语)”之类的慨叹就不足为奇了。其谬误扩展到政治领域,往往就被政客肆意操弄,更让那些被冠以“没有自由”帽子的国族百口莫辩。

其次,自由的【度】意味着:自由必然属于相对主义范畴。因此,任何有关自由的论述,都应该先从综合后验命题开始,在充分验证范畴相交时的矛盾性的前提下,才能在不同范畴之间“滑转”或“跃迁”时,不至于出现认知谬误——这里的先后过程,笔者在《逻辑后缀学》下卷称为【逻辑位移】。

笔者认为:综合后验命题所讨论的自由(度),【本】属于非逻辑推定相干自由度的范畴;另外的分析先验、综合先验及分析后验三种命题所讨论的自由(度)皆属于【分化后的】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的范畴。

没有满足逻辑位移的,各种有关逻辑推定退相干自由度范畴的论述,对范畴相交时的矛盾性的验证皆是不完备的,甚至是缺失的,也就产生各种谬误。

以一个看上去“唯美的”,但实际上似是而非的鸡汤式经典命题为例:【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教导)你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Freedom is not letting you do whatever you wanna but teaching you not to do the things you don't wanna do”)。

第一句在哲学上一般没有什么争议。“似是而非”主要是指第二句。

首先,这个命题的出处就饶有趣味:一般认为这是康德的名言。但亦有一种说法是源自于卢梭。笔者没有兴趣亦没有能力去遍翻两人的全部原著以寻求出处真相,但笔者发现:两人迥然不同的生平事迹,竟可以作为上述命题第二句【你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的【在范畴谬误上的不同注脚】——

【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的自由,也就是“say no(说不)”的自由。

“说不”,意味着【拒绝】,哲学上称为否定性。

康德与卢梭的著作中,都具有否定性的思想。但两者【否定的对象】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否定(拒绝)什么?“否定”能否成立?这当中就大有玄机。对上述“说不”命题奉为圭臬的后人,如果对当中的玄机不了解,或故意混淆“否定对象”,或忽略“否定的条件”,就会产生范畴谬误。

康德通过感性和知性的划分,重新审视人类对自然因果律的依赖,继而得出知性具有摆脱(即否定性)自然因果律的能力——对自然因果律说不,也即是自律。为什么要自律?为了服从真正的道德法则:【定言令式】——一种在理性之中先天就具有的无条件服从的程式。因此,【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如果是康德的自由观,这种自由观是一种【为服从而拒绝】的“道德形而上学”的自由观——这里就出问题了:首先,【为服从而拒绝】是一种自由?听起来是否不伦不类、似是而非?其次,如果硬是要认定【为服从而拒绝】就是一种自由,这种自由有没有实现的可能?——康德认为:服从的是道德准则——义务先于权利的伦理共同体生存法则;拒绝(主动否定)的是感官世界中的因果律——意思是对自我感官中的欲望【说不】——也就是“律己”。康德,其一生确实是言行一致,严于律己。但把一个极端的例子作为全人类的标杆,就犯了“以偏概全”的谬误。因此这里的【律己】属于普遍性不完备的特殊主义或相对主义假命题(通俗地理解,就是【世界上没有多少个人能够做得到完全的律己】)——普遍性不完备的特殊主义或相对主义假命题,在伦理上就常常成为站在道德高地上肆意攻击别人的道德武器。去到【极端】,就是【灭绝人性】的绝对主义伪命题(这篇文章最后部分会继续讨论这个伪命题)。

如果【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是卢梭的自由观,通过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论述可知:这种自由观则是一种【否定对象】为他者(《社会契约论》中的“他者”主要指政府)的“律他”的自由观——《社会契约论》里的“主权在民”的【公意】(康德的定言令式,相当于在道德形而上学为卢梭的“法律上的公意”建立基础),是首先赋予权利高于义务的特权,以产生一个对他者有约束力的“道义共同体”。但卢梭倡导的【公意】,是属于相对性不完备的普遍主义假命题。因为,卢梭定义的“公意”是:【按照“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所立的法。因此是没有相互矛盾的个人利益,它是扣除了“众意”中相异部分之后所剩下的相同部分】。但是——【只要是利益,就必然是冲突的】(《逻辑后缀学》系统性、全面性地阐述了人类价值观的冲突性)。所谓的“没有相互矛盾的利益”的【法】,本质上是“画大饼”式的【虚伪的道德承诺】(笔者在《自由思想批判》一文中有专门一节阐述什么是“虚伪的道德承诺”)。需要提醒的是:执行(虚伪)道德承诺的,是【他者】,即要求政府“律己”。而人民则根据承诺能否兑现而有是否“说不的自由”。这里就出现两种状况:其一,在资源丰富的情形下,例如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因殖民扩张带来的丰厚回报,承诺往往能够得到兑现,利益冲突就会被掩盖。即被捧上天的所谓的公意的正当性(或正面性),是以某种程度的物质(经济)基础为前提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一种不同说法)。当资源匮乏之时,“公意”往往就成了人人皆可弃之的廉价品。如此的“公意”必然是:只可同富贵,不可共患难。那么也即是: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可信度。其二,【没有任何道德上的可信度】还反映在:由于执行(虚伪)道德承诺的是他者,则道德这种东西“与己无关”,我的“说不”就没有什么道德上的负担(走向康德律己的反面)。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期种种不同版本的存在主义,皆因此而把仁爱道德从其理论中的伦理版图里抹去。现代社会的自由也就表现为种种“繁荣昌盛”的人欲横流。卢梭,一生放荡不羁,生前遭人唾弃,死后却被封为“自由的奠基人”。他的生平,正是上述自由观的最佳注脚。

或者正因为卢梭的自由观与康德相比较显得是那么不堪,以康德的名义说出【自由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教导)你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才会显得高大上,这个“唯美”命题的出处也就非康德莫属了。至于这个“说不”背后是否有什么不同所指,似乎就没什么人有兴趣考究了。

康德的自由观,是律己;卢梭的自由观,是律他。两种自由观,都是普遍性或相对性不完备的假命题。而混淆两种自由观,亦是张冠李戴、挂羊头卖狗肉式的假命题。

不少反政府反专制反独裁的所谓斗士,当他们慷慨激昂地举着康德名号“说不”,其实是非常滑稽的事。

但这亦是时代的悲哀:特别是以民主为噱头的现代政治环境里,不能“一语惊人”、“振聋发聩”的命题或陈述都得不到什么受众的响应。但一语惊人振聋发聩的命题或陈述,往往是有范畴谬误的假(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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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岩 给 仁剑 端来一杯咖啡! - 卢岩 (88 bytes) 05/12/24
想不做,就能不做吗?很难!比如: - Adam_Luyan (358 bytes) 05/12/24
明白什么意思了。谢谢。 (无内容) - 仁剑 (0 bytes) 05/12/24
在版主交流区进入,如图和链接: - Adam_Luyan (212 bytes) 05/12/24
嗯,有道理。 (无内容) - 仁剑 (0 bytes) 0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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