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我是通过区分“我想要”与“我需要”来思考道德的:
回答: 为什么用道德来评判改进制度,甚至替代制度管理是绝不可取的 由 孤石 于 2024-11-05 9:36
道德观念,是因“我想要”而自定义的真实关系。
由于真实关系具有毫无保留的“释放性(开放性)”,而这些因“我想要”而产生的自定义真实关系,却形成了种种人为的“禁忌”:从个人的价值观,婚姻中二元关系的纠结,到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利害纠缠。人格二重性不能兼容的意思,就是禁忌与释放的对立与冲突,就是道德与非道德的对立与冲突。由于禁忌是人为的,释放是自然的,因此妄图建立具有普世意义的禁忌只能是幻想。
什么是“邪恶”?不是“正义”、“良善”的对立面叫做邪恶(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搞清楚什么才是确定无疑的正义良善),而是把道德相对主义置于道德高地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邪恶——我称此为最大的恶。
至于制度,我始终认同的是工具论:没有好坏。只有是否适合,好不好用之别:认为自己的工具是世界上最好最具有“普世价值”,强迫别人使用,就是站在道德高地上的最大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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