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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真实”还是“自定义真实”划分人性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4-10-30 15:41 已读 2557 次 7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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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谢刀神邀请我对关于人性发言。因绝大部分内容摘自《逻辑后缀学》,故应该不属于原创,类别中没有原创更新,我就纳入讨论类吧。

我只能尽量简短地论述。匆匆编辑之,或有错漏。

因为,人性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我为此写了三十多万字的《逻辑后缀学》。故如果对本文有疑问的,需要参考《逻辑后缀学》才能全面理解。


首先引入我原创的两个概念:前因果关系;后因果关系。

在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因果关系是无容置疑的铁律(这里不讨论休谟的怀疑论)。

但我认为,前提与结论之间必然的因果关系这个传统上的铁律属于一种线性的逻辑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我定义为“前因果关系”。

前因果关系,是一种试图把行为发生者(观察者、指者)自己排除后对目标(事物)进行确认性判断时所认识的关系。因此前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的表象。

前因果关系是我们的逻辑思维的内在依据,它的属性决定了形式一定是非独立、非自足、非自决及非自存的。前因果关系不允许“创造条件”(因此具有客观的表象),由前提得出结论的过程(行为)永远是“历时性”的、被动式的——前因果关系,皆具有“外因”的“内涵”。

我认为,除了“前因果关系”外,结论的成立还有一种“关系”在起着作用,这是一种被我们忽略了的但却随时随地都在起作用的因果关系。这种被我们所忽略的关系叫“后因果关系”,“后因果关系”才是结论具有存在(意义)的必要条件。

后因果关系,是一种把行为发生者(观察者、指者)自身包含在内的对目标(事物)的确认性认识。因此后因果关系一定是“共时性”的、主观性的——后因果关系,皆具有“内因”的内涵(此处等于重新诠释了何为内因外因)。

共时性下的事物,一定是有差异的——这就是我们思维判断能够完成的“底层逻辑”。

根据这种底层逻辑,我又原创一个新概念:后因果关系逻辑。

后因果关系逻辑,是一种“因为非,所以是”的逻辑,简称【因非而是】。

类似源自于法律中的无罪推定:为了维持“是”,必须“非”这样,“非”那样,否则“是”就“不是”了,就可以“无罪释放”了。如果有某一个“非”的元素缺失,或变成了“是”,都会导致“前因果关系”的机制发生作用,原来的“是”就不再是原来的“是”,即“这个人”就不再是“这个人”了。例如某位德高望重的名人,因做了一件与其形象不符的事并被大众所知晓,就“有缺点”了甚至是“人设崩塌”了,也就“社死”了。

建立在无罪推定的现代法律里,为了达至越来越准确的效果,“非这样,非那样”的法律条文已经浩如烟海,个人穷一生精力都难以贯通,最终什么是有罪什么是无罪反而越来越难以分辨清楚,正应了中国一句古词所言:剪不断,理还乱。

但这种因为“非”,所以“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下的“存在意义”,反映的是社会人思维中的“倒错”的认识论:把前因果关系作为果,把后因果关系作为因的、有后才有先的、因非而是的因果倒错——我称其为“浅层思维倒错”。(要了解另外两种思维倒错,需要读懂整部《逻辑后缀学》)

————我们所讨论的人性,就在思维倒错中产生————

人性在社会学和心理学上的概括,叫人格。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人格是多重的、是多样复杂的。但我划分的人格只分为两种:前因果关系下的本征人格和后因果关系下的表征人格。

表征人格,皆具备思维倒错的属性。

每个人的人性,都被前、后因果关系所决定而具有人格的二重性。而人格二重性的兼容性则取决于人在主观意识上对前、后因果关系所侧重的比重大小。

百分之百兼容的人格二重性,具有如同实实在在的大自然一般,没有孰轻孰重、不涉及任何意义的真实关系。中国人常说“该来的总会来”、“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以及中华传统哲学思想中的“返璞归真”,皆是对百分之百兼容的人格二重性的领悟之后的“自适应”。

当人性中出现了“我需要”及“我想要”的因素时,人格二重性就不能取得兼容。由于人类是社会性群体,当人格二重性不能兼容时,就会产生许多社会学意义上的人性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往往习惯性先从社会因素去寻求答案,但这就忽略了其根源是人格中的缺陷。我们常说“人无完人”,即每个社会人多多少少都带着“缺陷”。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厘清。第一个问题是:由有缺陷的社会人所组成的社会必然是有缺陷的社会,因此人类社会一定是有缺陷的,而不是有缺陷的社会造就有缺陷的社会人。这当中的本与末必须搞清楚;第二个问题是:并没有多少人明白什么才叫做“缺陷”。通常会把缺陷与缺点相混淆,但缺陷不是缺点。缺点是与“期望值”不符;缺陷指的是人格二重性的兼容度不能达到百分之百。每一个社会人,因着利益的取舍,更因着卫道士们种种眼花缭乱的导引,其思维上的倒错造成人格二重性总难以达至真正的兼容,这才是对“人无完人”的准确诠释。

通过对现实社会的观察可知,因为思维上的倒错,社会人的表征人格远比本征人格更重要,这意味着社会人都侧重于“后因果关系”。我称此为“自定义真实关系”。

——故我们日常讨论的人性,皆是自定义真实关系中的人性。

——真实人性,是实现世界大同的唯一渠道。但真实人性,在现实社会里“没有任何意义”!

徒呼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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