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后缀学(四七)对称性破缺
下卷——渐入佳境
第一章:宇宙因
下卷的讨论可能会令读者觉得“有点玄”。故首先为玄学说几句话。有关玄学,现代社会里不少人认为是迷信,往往以哂笑或批判的态度待之。一种看法是:科学去到最高阶段,就会和哲学接轨,哲学去到最高层次,则必定和玄学接轨。而笔者则认为:科学、哲学、玄学三者是以全序关系置于思维金字塔的顶端。我们可以怀疑一切,但不应该对这个世界存在的任何可能匆匆下否定的结论。有人做这样的比喻:如果把地球历史压缩成一天的24小时,则人类的出现大约在23点58分43秒左右,而有记录的人类历史不过是午夜最后的几秒钟。如果说地球史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伸长双臂所达到的长度,人类历史则相当于一侧的手指上的指甲的边缘。“一把中度粒面的指甲锉,一下子就可以锉掉人类历史”(摘自美国作家比尔·布莱森的《万物简史》)。才“呱呱坠地”、“刚刚”出现的人类,就认为自己对宇宙的认识了然于胸,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狂妄自大,二是不敢正视现实。
195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李政道先生在《对称与不对称》一书中指出:所有的对称原理,均基于下述假设:某些基本量是不可能观察到的,这些量被称之为“不可观察量”;反之,只要某个不可观察量变成可观察量,那么,我们就称为“有对称性的破坏”,因此而产生的不对称性称“破缺”。一般的观点认为:时空、不同种类的粒子、质量、不同种类的相互作用、整个复杂纷纭的自然界,包括人类自身,都是“对称性自发破缺”。生命本身就与分子的不对称性息息相关:氨基酸都有手性对映异构体,意思是像我们的左右手一样互为不能重合的镜像。因此而认为,对称性破坏,是事物不断发展变化、丰富多彩的原因。甚至更认为:没有对称性破坏,就不能形成我们所认识的这个“破缺”的宇宙。但对称性破坏的机制是什么?“谁”在破坏?现代物理不能解决这个重要课题。可观察,既意味着可以描述,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必然有一个观察者、描述者,即思维发生者、指者。也就意味着这个观察者的观察,是“是”判断的确认过程而必然具有“是”判断逻辑属性的两个内涵。手性,正是自他分别的“镜面对称性”在现象学上的具体表现。我们解释不了随机性下组成地球生命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皆是左旋L型,而核酸DNA却是右旋D型的现象,可以用“自他分别”这种“理念”解释:因为作为被观察对象的天然蛋白质中氨基酸的基团,受碳链上碳原子的电子体系里的最低能态的旋光性必然为左旋的影响,在“观察者”眼中皆因人的相同属性的自定义(的“基因”)而必然作出(左旋)选择的“共识”,令被观察对象处于“眼见为实”的左旋的“这一镜面”。而作为承担生命信息复制任务的核酸DNA,“当然”地因他他分别的“镜面对称性”而表现出右旋的D型。因此我们预测的随机实际上已经是不随机,就如同在水形悖论中,我们不过是讨论装在形状已确定的器皿中的已经确定了的水的形状的随机性;就如同我们解释不了我们“看见”的必然为“有”而不是“无”。量子力学中的“波粒二象性”,亦等价于对称性。对称性“不可观察”,我们只是“凭着想象”描述。至于是“粒子”,还是“波”,取决于我们不同的观察手段。不同的观察手段,不同的模型,不同的参数,种种“他他分别”就形成了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所建立的种种不同的“破缺”的理论。因此,根据《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观点,所谓“对称性破坏”,与“(确认性)观察”、“塌缩”等价。“破缺”同样可以理解为观察者观察(塌缩)下的“退相干”现象。具有生命意义的观察者必然根据后因果关系逻辑令观察的对象退相干为具有某种具体意义(“经典的”可观察)的形式(镜像)。这个具有某种具体意义(可观察)的形式,就是“对称性破缺”的产物。即我们认识的宇宙,是“自定义是”判断之下因塌缩(破坏)而退相干的“破缺”。因——我们自己的——破坏——而让我们认识了“破缺”的宇宙。真实宇宙没有破缺,也不会破缺——无极。宇宙的“本来”,是对称的,因此没有可观察的“量”,没有可描述的“值”,即不可观察,不可描述。同样地,我的“本来”,没有破缺——没有缺陷。同样地,一切事物的本质——实在,也没有破缺。没有破缺,即不可观察。不可观察,即不可描述。佛学《华严经》第四十五卷以三百多个“不可说”来描述这种“不可描述”。这种“不可描述”的境界,佛学称为“圆满”。不可观察,不可描述,才是真正的真实。真实,一定是圆满。圆满,等价于对称,等价于真实(实在)。不可观察,不可描述,因为是前、后因果关系百分百兼容的叠加态的实在。实在是相干的,对称的。没有边界,没有样本空间。实在并不受我们自以为的因果律制约。“是”判断作为确认性判断,一定有目标。目标,一定是集合。集合,一定有样本空间,有边界,有“他他分别的”所属。有所属,才有“量”有“值”,才可观察,可描述。但是,“有所属”一定不能包含自身,即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所有集合的总体不是集合,因为“所有”即包含了“所有”自身。当“所有”企图对“所有”自身作出确认性判断,“所有”就表现为“真类”。宇宙包含了所有,当然也包含了宇宙(这个“属”)自身。当我们企图对宇宙作出终极“是”判断。宇宙就是一个极限的“超级的真类”。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一定是我们自身的主观判断,即一定是包含我们自身。当我们企图对包含自身的实在作出确认性判断,就发生了“破坏”的行为,真实就表现(变迁)为“真类”。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但所有集合(严格而言应该是“所有非空集合”)皆是由包含自身的真类(我)定义。故:由包含自身的真类定义的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不存在“真值”,即集合的值皆是“自定义”(无论这个“值”是“真”是“假”:逻辑是研究真假值的学问——自定义逻辑之后再来研究自定义逻辑真假值的学问)。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所得出的结果,臆测宇宙的年龄、大小;太阳的坐标、位置;我是谁;定义种种事物,皆是“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事物的矛盾性——悖论,只出现在确认行为发生之际。破缺,因观察者的观察(塌缩)而产生。对称性被隐藏。被谁隐藏?被我们自己隐藏;被什么隐藏?被”是“判断隐藏。存在,因观察而存在。我们自己的(确认)行为就是破缺之“因”(破坏):根本因——也是宇宙因——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行为与行为发生者必然是一体的(我们必然“在场”)。因此这个确认行为,必然是“自发”的。所谓“自发”,即“主观”的“主(我)”,“主观”即判断者“自定义是”判断的“破坏”行为,即“塌缩”。塌缩造成的破缺,就称为“自发破缺”。不是观察对象自发破缺,是因为我们对自己、对事物、对宇宙做出“自定义是”判断的行为,我们就“立即被‘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所谓排他性,不是什么“他者”的自己或宇宙排斥我们,也不是我们排斥什么“他者”,而是我们自己“自发”地排斥自己,把自己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对称之外的外来者)——我们因排斥而有了“缺陷”。(当今世界越来越“确定”,人与人之间则越来越排斥。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排斥他者,意味着对自己的排斥。通俗的说法,我们在“自己作死”)。破缺的不是他者,破缺是因为我们自己先有了缺陷(自己把自己作为他者:就有了缺陷——禅宗早有启示:心中有屎,眼见的就都是屎——或者,这“缺陷”也就是基督教所说的“原罪”)。本来的我没有缺陷,我们因自己(确认)行为所产生的“破坏”而有了缺陷。我们心中有了缺陷,才会“看起来”一切都是“破缺”。综上所述,再结合《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讨论,“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在现代科学上的表述是“破缺”;在物理学上的表述是“惯性参考系”;哲学的术语叫“存在”;现象学称其为“形式”;心理学表达为“镜像”;佛学的理念究其本质为“有漏”(“漏”意思就是不圆满的);一般的理论叫“事物”。“破缺”、“惯性参考系”、“存在”、“形式”、“镜像”、“有漏”或“事物”,都是对同一讨论对象的不同表述。选择哪一个表述,取决于想表达的面向。《逻辑后缀学》把它们统一起来:俱是确认行为——“自定义是”判断的产物——自定义真实。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一切皆因确认行为而起。知识的“识”,并非以逻辑而识,而是因逻辑而识。然后我们把这个因(逻辑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是”是什么:“是”是不容置疑的“存在”(果)——不能怀疑“怀疑”自身(笛卡尔)——然后再徒劳地绞尽脑汁寻求这个果的因——“为什么”(方法论)是之为是——错上加错的中层思维倒错:强行设定有序——进而确定“是什么”(本体论的自身所是及是其所是)——错上加错再加错的浅层思维倒错:因非而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认识论。把因(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深层思维倒错——亦叫做“深层内因”——根本因、宇宙因。深、中、浅三层思维倒错,皆为佛门《心经》中指出的——“颠倒梦想”。深层思维倒错,然后“借题发挥”,其“佼佼者”当属德国哲学家黑格尔。黑格尔前、后的哲学家,无论什么“流派”,研究的皆是“是什么”或“为什么”。“简单粗暴”地分类:当中以“他他分别(他是)”为侧重点的研究,皆可称为“唯物主义”;以“自他分别(我是)”为侧重点的研究,则可称为“唯心主义”(注:这里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根据传统哲学理念而划分。《逻辑后缀学》上卷则认为:凡“是”判断皆属唯心主义。而何谓“唯物”?本文接下来会有讨论)。而黑格尔的哲学尽管被归入唯心主义哲学范畴,但他对哲学最大的“贡献”,是把包括了自然、历史和精神在内的整个世界,描写为一个建立在逻辑的纯粹理念之上的,自然及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永恒存在的,与时间无关的,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及发展的“矛盾即过程”中的“辩证”的过程(有关“过程”的概念,后面讨论系统学时会重新解读)。这个“逻辑的纯粹理念”,作为黑格尔眼中被充分肯定的“果”,不过是必然依循“是”判断十六个逻辑属性外延而注定会“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但没有起始,没有终点的“因”。戴着眼镜到处找戴着的眼镜。我们在努力“求是”,但越是努力,“是”就越“不是”。意思是不能下结论。因为,一下结论,就“是”了,但“是”又是“不是”了。说似一物即不中。也叫做无所适从。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逻辑是因,而非果。人类历史上下五千年里最大的“谬误”,就是“求是”。我们不断地追问是什么和为什么,但从来不问问“是”(到底)是什么和为什么是“是”。即为什么一定要“求是”?可不可以不求“是”?
已标注为仁剑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