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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后缀学(十)我能够(中)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4-06-20 13:19 已读 6262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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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避悖论所以不能自我指涉,那么,“他涉”所产生的悖论又该如何解决呢?

由于学术界在朴素集合论中发现了更多的悖论,为了避免“数学危机”的一发不可收拾,只好达成了两项共识:一是集合应该“合法”使用;二是限制集合定义的范围,即不是什么都可称为集合,也不存在“所有集合的集合”。由此而出现了“公理化的集合论”。其中有两个主要代表,一个叫ZF公理系统(或加上选择公理的ZFC系统),一个叫NBG公理系统。

这里不打算也没有必要对这些公理系统的具体内容进行介绍,而只是想让读者明白,必须设立公理系统的“共识”背后的意义:限制他涉以达到规避悖论的目的——我不是某明星但可以“约定、默认”(共识)我就是某明星。

这种“共识”,其实一直以来都跟随着整个人类历史的进程:不论种族、不论国界、不论什么时代,人类社会所建立起来的种种道德规范,包括各种个人认同(“我是谁”作为“角色”的共识)、约定俗成、律法、制度,一词以蔽之就是理性——即对我们“有好处”的“是”判断,都是为了达到规避悖论以避免种种争拗出现的目的。

可以这样认为:种种道德规范,都是公理系统的“外延”。

因此,理性的作用之二:规避悖论。

为了规避悖论不能自我指涉;为了规避悖论必须“限制”他涉。

然而,各种公理体系、种种道德规范始终是人为设定的“所指”,与“真类”的特设一样具有人为性和特设性,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自他分别所造成的悖论的困扰。

因为,规避与解决并不等价。规避之时悖论依然存在(我依然不是某明星)。我们只是绕过了悖论。绕过的意思就是没有真正解决。

进一步的问题是,规避又意味着什么?规避是等价于肯定含义的否定含义的确认判断。即规避本身亦是一种“是”判断。根据“是”判断逻辑属性第三个外延的相异表述:悖论,是“是”判断的基因,没有悖论,不能形成“是”判断。因此,当人类的始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设定为确认模式后,整个人类发展史就带着悖论的基因(亚当夏娃的故事有其深刻的哲理:人类的“原罪”,就是确认模式的“是”判断带来的“缺陷”。因为我们可以不为恶,可以不肆乐,却不能不作“是”判断),我们妄图用“是”判断去解决悖论就如同我们妄图消除自己的人类基因那样不可能。因为任何的“是”判断,都会出现悖论。所以规避就是:以新的悖论,去绕过旧的悖论。

举一个例子:汽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让我们行动更迅速。但汽车的发明(这属于理性的第四个作用,后面会有解释),真的让我们的行动迅速了吗?真相是:行动迅速的是汽车,脱离汽车(也包括任何助行工具)的我们,行动依然缓慢。而汽车的出现,却产生一系列新的悖论:速度越快的汽车发生车祸事故的概率及严重性就越大,即速度与事故的相关性是一个新的悖论;为了减少事故或降低事故严重性而反过来限制车速的措施,与行动更迅速的初衷又形成一个新的悖论。推而广之,林林总总的交通条例皆与速度形成悖论。而这些悖论产生后,事故并没有杜绝,即速度与事故的悖论依然阴魂不散地存在。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这反映了在现象学范畴里,悖论的生成具有互存性和普遍性——即使是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也会有一个虚拟的“黑客世界”阴魂不散地与其“共存”。因此我们可以综合这些例子通过归纳法全面论证规避是“以新的悖论,去绕过旧的悖论”这个论题。

接着我们又发现,许多悖论是绕不过的。

对于绕不过的悖论,我们采取的应付方法是:平衡。

平衡,是根据悖论的性质而采取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对付方法。中国人通过对自然界现象的观察研究后得出一个结论:相生相克。“克”的意思是克制,克制不是彻底消灭,而是会“春风吹又生”(这与西方人得出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论大异其趣)。 “相克”则有这么一层意思,就是相互制约以达至“相互平衡”,即根据悖论具有的相对性,既可以天然地,亦可以人为地也即是理性地令悖论双方取得平衡。平衡,就能够相克。相克,就可以取得平衡。这方面中国人领悟得特别深刻,更知道当中“物极必反”的道理,并因此而发展出颇具中国特色的关乎平衡学问的“中庸之道”,例如中国传统医学就是以“平衡”的理念作为其理论基础(本文第六节会就“平衡”在生命中的意义作进一步讨论)。中国历史上懂得中庸之道的皇帝,都善于令观点不同的治理国家的大臣之间保持着“分庭抗礼”,绝不让某一方“坐大”。但没有一方可以“坐大”,不意味着朝廷会变成当今西方理念中的“小(弱)政府”,而是为了皇权的进一步巩固。当今中国政府于国内讲求和谐,于国际上寻求双赢的表现都是中华传统里中庸之道的延续。事实上,儒家的种种礼教都是深化平衡学问之后的指南,反映出中国古代人受自然所启悟后的大智慧。例如三纲五常、上尊下卑等,如果深究其本意,并不是要遵循什么言论或制度的束缚禁锢人民的封建礼教,而是要“经天地、理人伦、明王道”,遵循的是道义,即嵇康的“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所谓“纲”,是模范或者示范之意,纲举目张,事半功倍。“家和万事兴,家衰口不停”——比对西方强调言论自由的理念,儒学强调的是在整体性、主导性和有效性前提之下的和谐,是对复杂的人类社会中种种“绕不过”的悖论的简单实用的处理方法:当今中国政府以举国之力实现全国性的高铁网络、对新冠疫情的防控等等宏观措施,皆是儒学理念的高度体现(《逻辑后缀学》下卷,在不同的“维度”,对儒家的“仁义礼智信”会给予高度的评价)。

这是理性的作用之三:平衡悖论。

西方的平等观,亦是属于平衡悖论范畴的理念。然而,平衡总是暂时性的,事物的关联性令悖论双方的平衡极易被打破,由理性而来的平衡则更是脆弱。因此西方的平等观是一种“虚伪的道德承诺”(参考笔者的《自由思想批判》)。

在远古时代,人的能力有限,悖论中的平衡相对简单,故容易操作取得。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从理性中挖掘出来的能力甚至能与神佛“媲美”,但悖论的问题反而越加尖锐复杂,悖论双方的平衡如同走在万丈深渊上的钢丝绳上,随时有失足粉身碎骨的可能。例如武器的定义,攻击还是防守形成一个悖论,应用在敌我双方时当武器势均力敌之际,才有所谓的和平——也即平衡。但这种平衡极易被打破,直到双方重新势均力敌时又达至新的平衡。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发展到现代,竟然是依靠着核武器才能取得平衡。对于这种平衡,现代的军事家们还沾沾自喜地称其为“恐怖平衡”,更由此而得出人类的进步,武器性能的竞赛功不可没这样的结论。这种进步确实令人恐怖。人类,自己把自己置于达摩克利斯之剑之下竟然还沾沾自喜,这到底是愚蠢还是聪明?这就是我们为之而自豪的“Yes ,We can”吗?

为什么理性取得的平衡具有脆弱性?为什么理性平衡的难度会越来越大?这依然是人的功利性思维所造成:自然界的平衡(相生相克)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参考本文作者之前文章论述的“我需要”与“我想要”),而人为性质的理性在平衡悖论双方时一定夹杂了功利心(如前面所举的“诚信”)。在功利心的诱惑下,即使明知道物极必反,但如果“某一极的反”有好处,“反”又如何?此“反”说得难听的叫做“得理不饶人”,不过我们通常往好处说而美其名为“突破”、“创新”,甚至我们已不屑于平衡(中国晚清时期就是因为过于执着守旧性的平衡而被西方人“突破”),我们更热衷于追求突破与创新。

突破与创新,是我们从理性中挖掘出来的一种能力的具体表现,这种理性中挖掘出来的能力,我们赋予了一个响当当的名词:“创造力”。

人类对自身文明的自豪感,创造力是第二个因素。因此创造力是文明的第二个内涵。在我们的认知里,创造力甚至显得比理性本身更重要,更显得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的与别不同。

但是,强项更有可能是最大的死穴。在未曾对悖论有真正的认知之前,在未能彻底解决悖论的隐患之前(解决隐患与解决悖论不同,前者可以做到,这方面将在下卷的章节讨论),我们的创造力始终带着盲目性,最后就有可能反噬我们自己。

创造力所带来的突破与创新,同样不能解决悖论的问题,能够做到的只是掩盖悖论(掩盖,在数学上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分阶”。罗素为了解决逻辑悖论及集合论悖论的问题,提出类型论,认为只要把逻辑语言或集合论语言规定出类型,就可以消除悖论)。

根据“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我们知道: 如果我们要证明某数学理论的相容性或完备性,就必须依靠该数学理论以外的论据,也就是说需要更大更多的系统来说明该理论本身是真的,但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先证明那些更大或更多的系统是真的,这就需要一个更更大或更更多的系统……。这段话的相同语义就是:对付悖论,可以用大的或其它的悖论去“掩盖”小的悖论,再用更大更多的悖论,去“掩盖”之前的悖论……。

创造力,即是以不断的“系统扩张”(突破)或“增加概念”(创新)的方法去掩盖悖论的能力。(注:这里的“创造力”这个概念是以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所表现出的包括了突破与创新的两种外延来定义。而突破与创新,并非创造力的内涵。对于创造力的内涵,同样将在下卷中继续讨论)。

古时候的人只能徒步而觉得苦,这“苦”是悖论的一种表现。为了掩盖步行之苦,人发挥了创造力,我们因此懂得了骑马(系统扩张),学会了造(马)车(增加概念)。骑马掩盖了步行的苦,但其实是步行的悖论被买马喂马养马护马等方面的悖论所替代。坐(马)车看上去舒服了,但不过是伐木加工木料制造车辆维修保养车辆方面的悖论掩盖了步行的悖论。现代的汽车比骑马坐马车更舒服了,但汽车的制造涉及的采矿、冶炼、铸造、成型工艺、运输的过程等等等等相关行业,以及为汽车行驶而建造的道路,这道路又涉及到的钢筋水泥沥青的生产,以及汽车需要的石油的争夺和生产,再以及有了汽车以后每年因车祸而死而残的人,还有为了让车能在路上行走的各个行业的劳动大军的劳动,种种都是步行之苦(原始悖论)的新体现、新化身,亦都是我们为了掩盖步行的悖论而付出的巨大代价(参考本文第六节有关封闭与依赖相关性的讨论)——悖论永不能消除,但能够以碎片化的形式越来越精细地存在。(这种精细化最后会造成悖论意义的“内爆”,即上一节讨论的“自我的内爆”,下一小节会继续讨论)。

用悖论掩盖悖论的能力,就是创造力的真相。

这是理性的作用之四:掩盖悖论。

模仿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同时,绕过、平衡、掩盖悖论,就是我们的理性所能够做及正在、已经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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