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赞!这几句话我是用了巨量的篇幅来论述,摘录其中(不少的)小部分:
回答: 量子力学可以按您的后因果关系来解释,我们在 由 gudouchun 于 2024-10-30 16:25
量子力学中的“波粒二象性”,亦等价于对称性。对称性“不可观察”,我们只是“凭着想象”描述。至于是“粒子”,还是“波”,取决于我们不同的观察手段。
不同的观察手段,不同的模型,不同的参数,种种“他他分别”就形成了科学家、数学家、物理学家所建立的种种不同的“破缺”的理论。
因此,根据《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观点,所谓“对称性破坏”,与“(确认性)观察”、“塌缩”等价。“破缺”同样可以理解为观察者观察(塌缩)下的“退相干”现象。
具有生命意义的观察者必然根据后因果关系逻辑令观察的对象退相干为具有某种具体意义(“经典的”可观察)的形式(镜像)。
这个具有某种具体意义(可观察)的形式,就是“对称性破缺”的产物。
即我们认识的宇宙,是“自定义是”判断之下因塌缩(破坏)而退相干的“破缺”。
因——我们自己的——破坏——而让我们认识了“破缺”的宇宙。
真实宇宙没有破缺,也不会破缺——无极。
宇宙的“本来”,是对称的,因此没有可观察的“量”,没有可描述的“值”,即不可观察,不可描述。
同样地,我的“本来”,没有破缺——没有缺陷。
同样地,一切事物的本质——实在,也没有破缺。
没有破缺,即不可观察。
不可观察,即不可描述。佛学《华严经》第四十五卷以三百多个“不可说”来描述这种“不可描述”。这种“不可描述”的境界,佛学称为“圆满”。
不可观察,不可描述,才是真正的真实。
真实,一定是圆满。
圆满,等价于对称,等价于真实(实在)。
不可观察,不可描述,因为是前、后因果关系百分百兼容的叠加态的实在。实在是相干的,对称的。没有边界,没有样本空间。实在并不受我们自以为的因果律制约。
“是”判断作为确认性判断,一定有目标。目标,一定是集合。集合,一定有样本空间,有边界,有“他他分别的”所属。有所属,才有“量”有“值”,才可观察,可描述。
但是,“有所属”一定不能包含自身,即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
所有集合的总体不是集合,因为“所有”即包含了“所有”自身。
当“所有”企图对“所有”自身作出确认性判断,“所有”就表现为“真类”。
宇宙包含了所有,当然也包含了宇宙(这个“属”)自身。当我们企图对宇宙作出终极“是”判断。宇宙就是一个极限的“超级的真类”。
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一定是我们自身的主观判断,即一定是包含我们自身。
当我们企图对包含自身的实在作出确认性判断,就发生了“破坏”的行为,真实就表现(变迁)为“真类”。
不存在包含自身的集合。
但所有集合(严格而言应该是“所有非空集合”)皆是由包含自身的真类(我)定义。
故:由包含自身的真类定义的不包含自身的集合不存在“真值”,即集合的值皆是“自定义”(无论这个“值”是“真”是“假”:逻辑是研究真假值的学问——自定义逻辑之后再来研究自定义逻辑真假值的学问)。
我们作出的任何确认性判断所得出的结果,臆测宇宙的年龄、大小;太阳的坐标、位置;我是谁;定义种种事物,皆是“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
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
事物的矛盾性——悖论,只出现在确认行为发生之际。
破缺,因观察者的观察(塌缩)而产生。
对称性被隐藏。被谁隐藏?被我们自己隐藏;被什么隐藏?被”是“判断隐藏。
存在,因观察而存在。
我们自己的(确认)行为就是破缺之“因”(破坏):根本因——也是宇宙因——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这是“是”判断能够成立的第三个必要条件。
行为与行为发生者必然是一体的(我们必然“在场”)。因此这个确认行为,必然是“自发”的。所谓“自发”,即“主观”的“主(我)”,“主观”即判断者“自定义是”判断的“破坏”行为,即“塌缩”。塌缩造成的破缺,就称为“自发破缺”。
不是观察对象自发破缺,是因为我们对自己、对事物、对宇宙做出“自定义是”判断的行为,我们就“立即被‘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所谓排他性,不是什么“他者”的自己或宇宙排斥我们,也不是我们排斥什么“他者”,而是我们自己“自发”地排斥自己,把自己排斥在自己或事物或宇宙之外(对称之外的外来者)——我们因排斥而有了“缺陷”。(当今世界越来越“确定”,人与人之间则越来越排斥。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排斥他者,意味着对自己的排斥。通俗的说法,我们在“自己作死”)。
破缺的不是他者,破缺是因为我们自己先有了缺陷(自己把自己作为他者:就有了缺陷——禅宗早有启示:心中有屎,眼见的就都是屎——或者,这“缺陷”也就是基督教所说的“原罪”)。本来的我没有缺陷,我们因自己(确认)行为所产生的“破坏”而有了缺陷。我们心中有了缺陷,才会“看起来”一切都是“破缺”。
综上所述,再结合《逻辑后缀学》上卷的讨论,“自定义是”判断的目标,在现代科学上的表述是“破缺”;在物理学上的表述是“惯性参考系”;哲学的术语叫“存在”;现象学称其为“形式”;心理学表达为“镜像”;佛学的理念究其本质为“有漏”(“漏”意思就是不圆满的);一般的理论叫“事物”。“破缺”、“惯性参考系”、“存在”、“形式”、“镜像”、“有漏”或“事物”,都是对同一讨论对象的不同表述。选择哪一个表述,取决于想表达的面向。
《逻辑后缀学》把它们统一起来:俱是确认行为——“自定义是”判断的产物——自定义真实。
目标成立,当且仅当确认行为实现——一切皆因确认行为而起。
知识的“识”,并非以逻辑而识,而是因逻辑而识。
然后我们把这个因(逻辑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是”是什么:“是”是不容置疑的“存在”(果)——不能怀疑“怀疑”自身(笛卡尔)——然后再徒劳地绞尽脑汁寻求这个果的因——“为什么”(方法论)是之为是——错上加错的中层思维倒错:强行设定有序——进而确定“是什么”(本体论的自身所是及是其所是)——错上加错再加错的浅层思维倒错:因非而是的后因果关系逻辑的认识论。
把因(行为)视作果——深层思维倒错:
深层思维倒错——亦叫做“深层内因”——根本因、宇宙因。
深、中、浅三层思维倒错,皆为佛门《心经》中指出的——“颠倒梦想”。
深层思维倒错,然后“借题发挥”,其“佼佼者”当属德国哲学家黑格尔。
黑格尔前、后的哲学家,无论什么“流派”,研究的皆是“是什么”或“为什么”。“简单粗暴”地分类:当中以“他他分别(他是)”为侧重点的研究,皆可称为“唯物主义”;以“自他分别(我是)”为侧重点的研究,则可称为“唯心主义”(注:这里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根据传统哲学理念而划分。《逻辑后缀学》上卷则认为:凡“是”判断皆属唯心主义。而何谓“唯物”?本文接下来会有讨论)。而黑格尔的哲学尽管被归入唯心主义哲学范畴,但他对哲学最大的“贡献”,是把包括了自然、历史和精神在内的整个世界,描写为一个建立在逻辑的纯粹理念之上的,自然及人类社会出现之前就永恒存在的,与时间无关的,处在不断运动、变化及发展的“矛盾即过程”中的“辩证”的过程(有关“过程”的概念,后面讨论系统学时会重新解读)。
这个“逻辑的纯粹理念”,作为黑格尔眼中被充分肯定的“果”,不过是必然依循“是”判断十六个逻辑属性外延而注定会“不断运动、变化、发展”,但没有起始,没有终点的“因”。
戴着眼镜到处找戴着的眼镜。
我们在努力“求是”,但越是努力,“是”就越“不是”。
意思是不能下结论。
因为,一下结论,就“是”了,但“是”又是“不是”了。
说似一物即不中。
也叫做无所适从。
确认不能确认“确认”自身。
逻辑是因,而非果。
人类历史上下五千年里最大的“谬误”,就是“求是”。
我们不断地追问是什么和为什么,但从来不问问“是”(到底)是什么和为什么是“是”。
即为什么一定要“求是”?
可不可以不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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