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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的十大文化错位(2)

送交者: wangguotong[★★★声望勋衔13★★★] 于 2024-05-01 2:14 已读 4483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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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的十大文化错位(2


叔本华的悲剧观在王国维这里变得肤浅化了。王国维在叔本华那里总结出三种悲剧。第一种是由坏人造成的,由坏人发挥他的能量造成的悲剧,这在西方人的悲剧观看来根本不算是悲剧了,但在叔本华看来这也算是一种悲剧,但是是比较肤浅的悲剧,因为造成了可悲的事情。我们说一个人杀了人,那就是悲剧了,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这是最肤浅的。第二种是由于盲目的命运。他是无辜的,不是故意要杀人,但由于盲目的命运,导致了可悲事情的发生。这是第二种,这当然也可以说是悲剧,但还不够深刻。第三种王国维认为是“悲剧中之悲剧”,他认为这就是叔本华所表达的,就像《红楼梦》这样的悲剧,就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红楼梦》的悲剧就是这样,宝黛的爱情由于剧中人物的位置,他们的地位不同,以及他们的各种各样的关系,决定了林黛玉不可能嫁给贾宝玉,不得不然,所以《红楼梦》这样的悲剧是真正的悲剧。人在世上,身不由己,都是可悲的。人活在世上就是可悲的,因为你不能脱离一切关系生活在世上。生活在世上就意味着你生活在各种关系之中,你处在各种已经规定好的位置上。所以王国维认为这就是悲剧之悲剧。其实从叔本华的眼光来看,《红楼梦》根本算不上悲剧,因为它不是由于意志自身的自相矛盾所导致的,而是由于意志受到外在环境的阻碍,实现不了而导致的。林黛玉、贾宝玉都有意志,想要结合,但结合不了,所以导致了悲剧,最后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这个缺乏真正的悲剧的要素,最根本的要素,就是意志本身的白相矛盾。这个钱钟书已经看出来了。钱钟书在一本书里面批评王国维的悲剧观,他说,这算什么悲剧?《红楼梦》根本不算悲剧,顶多是正剧。如果要把《红楼梦》变成悲剧,有一个办法,你就写贾宝玉、林黛玉结了婚,结了婚以后发现,不过如此。然后林黛玉抑郁而死,贾宝玉出家了,这才是悲剧。结了婚不过如此,你的意志实现了,不是由于外在环境导致的,而是由于意志本身导致的,意志本身是个自相矛盾的东西。钱钟书这种观点很深刻,当然他没有展开了,但他很敏锐,因为钱钟书对于西方的东西比王国维了解的多得多了,特别对西方文学,他是沉浸进去了的。所以悲剧的因素应该是这样的,我放弃意志是由于意志的自相冲突,按照叔本华的观点:意志自相矛盾导致互相抵消,最后我放弃意志,这就是悲剧了。而不像王国维所讲的,由于意志的无法实现,而顿悟了,知道所有的追求都是一切皆空,这样来放弃意志。由于意识到意志的目的达不到而放弃意志,这完全是中国式的理解的悲剧,不光是《红楼梦》,也包括《梁祝》,也包括中国人所理解的各种各样的悲剧,其实都是这样一个类型。都是由于坏人,或者由于命运,或者由于某种关系,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不得已而然,导致了这种悲剧,导致了一个可悲的结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把悲剧严格按照西方的、包括叔本华的观念来加以定义的话,我们可以说中国人从来都没有悲剧,或者说中国人没有悲剧意识,中国人只有惨剧的意识,《窦娥冤》,很可悲、很冤,一个人冤冤枉枉被杀了,老天爷都不容了,大夏天下起雪来了。只有这样一种惨剧。但什么叫悲剧?中国人不理解,不懂。这是王国维对叔本华的活剥。


第三个例子就是胡适。胡适的实用主义实际上已经不是杜威的原版的实用主义了。他自认为是杜威的弟子,也许杜威也很欣赏他,但实际上他的实用主义已经中国化了。中国历来就是实用主义的,他何必要跑到杜威那里把实用主义搬过来?他不必出国门,他也可以建立实用主义。但他又认为自己是杜威的弟子。有人指出来胡适没有原原本本地介绍杜威的实用主义。有人提出,“在他的心中,实验主义的基本意义仅在其方法论的一面,而不是一种‘学说’或哲理。”也就是说,杜威的实用主义还是一种哲学,我们讲“实用主义哲学”,它是一种哲学,一种世界观。杜威绝对没有把他的实用主义仅仅当作一种方法。如果仅仅当作一种方法,他就不会被称之为哲学家,他没有资格当哲学家。但胡适对杜威的实用主义加以改造。他区分了作为一种“主义”的实用主义和作为一种“方法”的实验主义。胡适更喜欢把他的实用主义称之为“实验主义”。实验主义当然更加倾向于“方法”,做实验嘛。实用主义更加倾向于“主义”,也就是一种哲学。胡适不是说“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嘛。“五四”的“主义”与“问题”之争,就是出于这一点。胡适不愿意谈“主义”,他愿意研究问题,愿意把这种实用主义变成一种实验方法,来对付某些问题。那么从这里就看出一种区别,就是说美国的实用主义、包括杜威的实用主义是一种普遍的原则,是一种哲学,而且它也不排除信仰,包括基督教的信仰。比如说詹姆士,也是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就认为上帝本身就是一种很有用的假设,宗教也是一种很有用的东西,当然是实用主义,他把宗教都看成是有用的。但是既然如此,它就可以容纳宗教的信仰,你可以信仰。信仰是很有用的,是件很好的事情。但是胡适当然不信基督教,也拒绝一切所谓的信仰,拒绝一切宗教。胡适强调的是科学,他拒绝信仰主义,就必须把实用主义限制到一种实验方法,它仅仅是一种实验方法。你不要把它当作一种主义来信仰、来信奉,它也谈不上是什么哲学,它就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方法,一种工具。但是这种方法后面总有个目的,任何一种方法你在运用它的时候必须要有个目的,你为什么要运用这种方法?胡适是有目的,有背景的。他的背景就是中国传统的自然实在论,这是他的一个假设,一个最大的假设。胡适讲“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最大的假设就是自然实在论,就是自然界是实在的,自然界里面有真理。所以中国传统相信自然这一点取代了西方的所谓信仰,取代了西方实用主义中信仰的地位。中国人不相信上帝,而相信自然,哪怕他人了基督教,他也不信上帝。他只是想信上帝,实际上是信不了,他相信的还是自然。上帝被理解为有自然法力的一种东西,你得了病的话向上帝祈祷,他就可以让你好。这样理解上帝,还是一个自然,还是一个自然神,一种巫术。所以杜威和詹姆士他们否定形而上学,胡适也否定形而上学,但是双方否定形而上学的背景是不一样的。杜威否定形而上学,他就把现象界、自然界的物质实体否定掉了。自然界的物质实体在实用主义看来是一个不必要的假设,一个纯粹多余的东西。西方一直到今天,很多英美的哲学家们都是这样的,拒斥形而上学,你就不要设定什么自然界的实体,物质实体,那都是多余的。但是胡适的形而上学恰好是要引向对自然的这种信仰,引向传统的自然主义。这其实是对形而上学的拒绝。拒绝形而上学、拒斥形而上学以后,他就偏离了实用主义的真理观,他的实用主义只是方法,而在理论上、哲学上,他其实不是实用主义的,而是朴素的自然主义的。比如说他主张真理是“深藏在事物之中”的,有待于我们去发现。我们通过主体的作用,通过运用实用主义的方法,我们就可以揭示出对象所固有的内在规律,这是朴素反映论。我们甚至可以说胡适是唯物主义的。他认为在客观事物、自然物本身里面隐藏着规律,隐藏着真理,我们可以通过做实验的方法把它揭示出来。


那么这种实用主义实际上并不是西方的实用主义,而是中国传统的实用主义,所谓“实用理性”。李泽厚讲中国的“实用理性”,这个词当然我不太赞同的,中国哪里有什么理性呢?但我们姑且这样说。中国有一种“实用理性”,有一种H常的、非常实用的这样一种做法,这样一种思维模式。比如说墨子的“三表法”就是这样的,“三表法”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了,所谓墨子的“三表法”就是,凡是我们的言论也好,我们的判断或行为也好,都有三个标准,三表就是三个标准。哪三个标准?“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就是追溯历史,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历史上记载下来的古代圣王们的事情,那可以作为我们经验的参考,这是一个标准。如果以往从来没有听说过,闻所未闻,那就值得我们怀疑了,我们就要推敲了。如果古已有之,以前也发生过,那么我们基本也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相信了。这是一个标准。第二个标准,“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上下,上是古者圣王,下是老百姓,他们的耳目之实,是我们的判断标准。老百姓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一件事情发生了,怎么发生的呢?找几个当事人,找几个目击者,来问一问,他们的耳目之实是可以相信的。这是一个标准。第三个标准就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就是说你这个观点对不对,我们还要试行一下。在政治方面制定一项政策,试行一下,来试验一下,看看它对于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有没有促进,也就是效果好不好。我们试用一下看它效果好不好,看它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究竟怎么样。如果好的话,那当然这就是一个正确的观点了。所以这样一种实用主义实际上是和古代的,像墨子那样的实用主义一脉相承的。胡适的实用主义仅仅是一种方法,所以他的实用主义传播得很广,但是只在方法论的层面具有理论意义。在其他的方面,比如自由、民主啊,杜威在美国鼓吹的那种自由、民主、法治,那些东西,在中国倒是传播不开,传播得最开的就是胡适的方法,比如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切都通过试验,包括他对中国哲学史的那种重新建构,也是通过实证的考据,可以相信的才相信,传说的东西,没有根据的东西全部不谈。当然他是有一种变革的,但这种变革意义不大。因为中国古代的考据之学也很发达,汉学、朴学(清代朴学),这都是考据之学,都很重证据。所以胡适的实用主义基本上还是被限制在这种中国传统的实用理性范围之内。并没有真正地把杜威的实用主义吸收过来。他只是用来解决那些表面的、零星的问题。这是第三个。


第四个,我们要看一看牟宗三对康德的误读。你要讲西方哲学,我们都公认牟宗三对西方哲学跟中西哲学的会通是做得比较突出的。就康德哲学而言,人们认为他是权威。他翻译了、并且注释了康德的三大批判,而且在他的很多著作里面都谈到了中西哲学的会通。我这里举一个例子就是在他《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这样一个小册子里头,当然它是一种讲课的记录了,别人帮他整理的,但是经过他审定的。但是他对康德哲学的讲解在这里头有一处硬伤,也就是说不过去的,你把康德的文本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来的。就是他对两个基本概念的解释,一个是“经验的实在论”,一个是“先验的观念论”,或者是“经验的实在性”和“先验的观念性”,这两个概念的解释,对这两个概念的解释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再仔细读一读《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感性论”的第六、七、八几节里面,康德对这个问题的阐述,我们就可以看出来。牟宗三的这个误读是有他的背景的,他是立足于中国文化的背景来读康德的。所以导致这种误读也不奇怪。


就是说我们在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时候,我们已经讲过,就是所谓tr经验的实在性”和“先验的观念性”是康德一对不可分割的概念,他用来说明人类知识的形成,就是靠这两个方面,不可分的,因为康德是调和经验论和唯理论,调和经验论和先验论嘛。所以他讲,你要求知识的实在性,那么你就要求之于经验;你要求知识的先验性,——所谓先验性就是普遍必然性了,就是规律性,——那你就要求之于观念论。先验的观念论和经验的实在论是不可分的,康德认为真正的知识既有经验的内容又有普遍必然性,在这方面经验派和唯理论派双方都表现出它们的片面性的。经验派讲究知识的实在内容、经验内容,但是那些内容都没有普遍必然性,都是或然的,通过归纳,都是偶然的知识,都只有事实的知识,但是那没有必然性。这在休谟那里讲得很明确了,因果性、必然性这些概念都是我们主观心理上的一种预示。实际上是说不通的,在自然界没有什么因果必然性,只是我们人的一种习惯、一种心理联想。我们把因果性、必然性的观念赋予了自然界,这就使我们的经验成了一种主观观念上的东西,叫做“经验的观念论”。经验派是这样的,它承认知识应该有经验的内容,但是它不承认有先验性,不承认有普遍性,那就只能使经验变成一种主观观念了。那么理性派恰恰相反,理性派承认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但是否认经验的内容,认为经验的内容既然是偶然的,所以它不是真知识。真知识只能是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它能够撇开经验的东西而直接把握客观自在之物,这就叫做“先验的实在论”。那么康德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加以改造,就成为了他的“经验的实在论”和“先验的观念论”这一对范畴。他认为这一对范畴是相辅相成的,就是说一种真的知识既要有经验的实在性同时也要有先验的观念性。那么经验的实在性离不了先验的观念性,这是康德的一个创见,一个创造。就是经验的实在性何以成立,何以可能?就在于它有先验的观念性为它提供条件,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嘛,康德就是要探讨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那么这个条件在什么地方?在先验里面。但是光是这样一个条件还不行,还要有内容啊。所以要用这个条件去综合后天的内容,形成先天综合判断。这是康德的原意。


那么在牟宗三这里变成什么了呢?他认为所谓“先验的观念性”是一个贬义词,在康德那里是一个贬义词。所谓“先验的观念性”意思就是“先验的虚假性”,观念性就是虚假性。所以“先验的观念性”在康德那里不是一个好词。康德建立知识、科学知识的地位就是凭经验的实在论,经验的实在性,就凭这一方面,就建立起来了。那么“先验的观念性”它不是一种建设性的概念,而是一种排除性的,就是一个贬义词,就是说你们要防止先验的观念性,防止从先验的观念性方面得出一些虚假的判断。这是牟宗三对康德的一种误读。那么为什么要做这种误读?他就是认为康德在这个地方有一种西方哲学的片面性,有一种缺陷,康德代表西方哲学的一种缺陷。什么缺陷呢?就是在先验的方面康德无法确立它的实在性,先验的方面是什么方面呢?就是本体方面,就是自在之物的方面,无法确立它的实在性。他只能在经验的方面确立它的实在性。所以先验的方面这个实在性在西方哲学那里都是确立不了的,只有在中国哲学这里才能确立得了。所以他转回到了中国哲学——儒家和佛家哲学。儒家和佛家哲学里面就是先验的具有实在性,那就是道德了。所以这样一解释,那就变成了这样一种对康德的看法了,就是说在康德那里,他实际上只具有一种科学知识方面的原理,而没有道德原理。他的道德原理跟科学知识的原理是完全不相干的。所以你要从科学知识里面确立道德的原理,在康德那里是做不到的,因为先验的东西和经验的东西是势不两立的。只有把中国哲学对先验的自在之物、物自身的这样一种实在论作这样一种理解,把它加入到康德哲学里面去,才能弥补康德哲学的不足。这种观点从实质上看,还是一种老观点,就是“西方的物质文明,中国的精神文明”。西方只有物质文明,只有科学知识,而中国才有道德。西方从科学知识里面生不出道德来,必须靠中国哲学来补充。实际上还是立足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立场来解读康德哲学,所以导致这样的误读。这是第四个。


第五个就是对“理性”概念的误解。这是一个很普遍的概念,但人们有一种误解,对理性的误解。西方的“理性”,英文就是reason,德文是Vernunft。对这个词的误解,从翻译上来说我们也可以看出,reason这个词翻译成“理性”,本来是一种音译,我们从日本人那里接受过来的。因为中国传统哲学里面基本上没有“理性”这个词。中国传统哲学里面有“性理”,有“性”,有“理”,“理”和㈠性”都有,但是很少把“理”、“性”这样两个字连用。所以在翻译的时候是从音译——。reason,把它翻译成“理性”。当然里面包含有一定意译的成分,就是把理和性都包括进来了,但是它的意思和理、性不一样,它的意思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所讲的理和性。中国偶尔也会看到把它连用为“理性”的,但是那个意思据我理解还是分开的,就是理和性,当然可以把它放在一起。但它意思并不是“理性”,而是理和性的意思。最近,田文军老师说其实也有“理性”当作一个专有名词来用的。他说我可以找给你看,他还没有给我找出来。但是我觉得即算找出来了,我也可以这样理解它。就是说像朱熹的性理,《性理大全》,性里面的理,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是理性你很难说它是理里面的性,你很难这样的理解。


Reason这个词被翻译过来的最初的那个意思还是把它当作一种能力,当作人的一种属性、人的一种能力来理解的。人的理性嘛,“理性之光”嘛,每个人都具有理性能力。这种理性能力包括逻辑推理,包括摆脱感性的束缚、超越性这样一些意思在里面,都属于理性的功能。理性本身是一种功能。但中国人理解的理和性基本上不是一种功能,而是一种实体,它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中国的“理”字,它来自于玉石的纹路,玉石里面的纹理,它本来就是“治玉”的意思嘛,《说文解字》里面讲:“理,治玉也,从玉,里声”。它一个“王”字旁嘛,“王”字旁就是玉。“里”表示它的声音,“理”本来是这样一个字源。那么它跟西方这个理性有相重合的部分,我们中国的“理”和西方的“理性”有重合的部分。哪些方面重合呢?就是像王国维所讲的,它有一种“分析作用”。就是可以分析,把对象分析出来,它的这种条理,它的系统,我们可以把它分析出来。所以,所谓的“理”它本身就是条理、规律、规则,有这样一方面的意思。你要讲理啊,你要讲规则啊,你要讲来龙去脉嘛,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啊,你没有原则嘛,你还讲不讲理了,等等。它是一种基本原则、基本规律的这样一种意思。但是这个重合呢就到此为止了。西方的这个“理”、理性,也有这个意思,也有规律的这个意思,这就是它们重合的地方,其他的方面还有不能重合的地方。


我们曾经讲过,西方理性主义的集大成者就是黑格尔。他的理性里面有两个因素,一个是“逻各斯”,一个是“努斯”,根据我的分析里面有这么两个方面。那么“逻各斯”的方面是指语言和表达。那么“努斯”呢,它是灵魂,在希腊语里面它是灵魂嘛,它是指一种能动的超越性。灵魂的特点就是能动的超越,它自动,灵魂可以不受肉体的束缚,而且它可以超越肉体,所以它是一种超越性。而这两种意思都是中国的“理”字所不具备的。西方理性的这两个意思,一个是“逻各斯”,一个是“努斯”,这两个意思都是不能够在中国的“理”里面发现的。中国的“理”仅仅是说自然界的规律、法则。但是这个法则与语言有什么关系呢?没有。孔子讲:“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四时、百物它的生长发育都有它的规律,“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春夏秋冬都有它的规律。但是,天何言哉,天不说话。所以中国的这个天理,包括天道一一理和道在宋明理学里面已经打通了——天理、天道在这个中国哲学里面跟语言是没有关系的,跟“逻各斯”是没有关系的。这个“道”字,我们用来翻译西方的“逻各斯”,但实际上是不准确的,这个我们前面也提到过,用“道”来翻译“逻各斯”当然很好,也没有别的办法,但是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就是说中国的这个“道”,实际上也有道说,说道的意思,但在哲学上没有哪个这样理解。在日常中你可以这样说,在古文里面、日常谈话里你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是在哲学文章里面,没有人把这个“道”、天道理解为说道。天是不说话的,天怎么会“道”呢?天道怎么会“道说”呢?天道是不会道说的,它不会跟你说话,只会做给你看。至于这个“努斯”——灵魂,跟中国人所理解的“心性”也不相同。像苟子就讲到这个心它可以选择,孟子也讲到心是可以选择的。但只是选择而已。而灵魂——“努斯”,在西方它是一种自发的、能动性和自我超越性。它是一种超越性,它体现为人的自由意志,而且这种自由意志可以为自己制定行动的法则。这是中国的心性所不具备的,它不具有这种超越的、自己制定行动法则的意思。这一点王国维在他的《释理》这篇文章里面,他就搞混了。他在《释理》里面讲:“言语者,乃理性第一之产物。”就是说言语啊,说话是理性的第一个产物,这个当然不错。他说:“此希腊及意大利语中所以以一语表理性及言语者也。”就是希腊语和意大利语中用一个词来表示理性和言语。他没有说什么词,我理解就是“逻各斯”。。。逻各斯,’既是说话,又是理性,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理性。这是王国维在这里讲的一个西方的事实。但是紧接着他就说:“此人类特别之知力,通古今东西皆谓之日t理性,。”这就有问题了。他说这个是人类特别的一种认识能力,古今东西,古今中外都把它称之为“理性”,都是一样的。这问题就大了,因为所谓的这个言语和理性用一个词来表达,这只是西方的特点,中国没有。中国的“理”和语言毫不相干,甚至于是完全对立的。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二程”中,程颐有一句话,他说“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就是说凡是实理,凡是真正的理啊,“得之于心自别”,就是你在心里面得到了,你自然会分别出来。“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如果说耳闻的和口里说出来的,那么在心里面其实没有见到。这个理你如果能够说得出来,那你就没有体会到,你如果体会到了,你是说不出来的。这就是中国人讲的理、天理、实理。实理是得之于心的,得之于心你自己就可以分别,但是你凡是耳闻Vl道的,那就不是实理了。这是程颐,程颢那里也有,他说的更明确,他说:“吾学虽有所授受,,,我的学问虽然有所授受,有人教授,有人教给我,我是接受别人的教导;但是,一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我的学问是老师教给我的,但是“天理”两个字是我自己体贴出来的,不是教给我的,不是我听来的,是我自己用心体贴出来的。所以我们的结论就是,中国的天理决不是通过言语和逻辑能够说得出来、推论得出来的,而是凭直觉体悟到的,中国的天理是直觉体悟到的。


王国维的这样一个混淆,不光是他一个人,有很多人都做了这样的混淆,比如说:胡汉民。胡汉民就认为:宋儒把名教归人了理性。但他这个理性是现代的理性,不是中国古代的理和性,他把它们混为一谈。贺麟把康德哲学称之为“即心即理亦心学亦理学的批导哲学”,把康德哲学跟中国的心和理、心学和理学融合为一体,融为一炉。所以陈康很看不起这些人,就是说这些人老是把不1司的东西煮成一锅,搞得分不清楚了,实际上是应该分出来的。包括对黑格尔的理性的技巧、理性的狡计的观点,贺麟也把它跟中国的天理、道学、宋明理学混淆起来。还有冯友兰,把西方的逻辑理性和程朱理学糅合为一体,提出了“新理学”。冯友兰的新理学实际上就是把西方的理性、逻辑和程朱理学融为一体,但是程朱理学和逻辑有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跟逻辑、语言这些东西都没有关系。当然朱熹要论证的话,他还是要讲点逻辑的,所以他也有一些儒佛之辩啊,理学跟心学辩论啊。在所谓“鹅湖之会”上,朱熹和陆象山他们辩论,朱熹当然辩不赢啊,辩不赢他也没有输,因为他那个东西不是能够说得出来的,所以没辩赢也没关系。这是我们非常推崇的“鹅湖之辩”,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非常值得骄傲的事件,就是说两大派,理学和心学的代表人物在那里辩论,辩输了就承认输了。就是我辩不过你,辩不过你也没关系嘛,我心中自有天理在嘛,那还是我体会到的。我口头上辩不过你,这并不丢人,你口头上辩赢了又怎么样呢?无非是说你能言善辩嘛。所以说这样一种理性它跟逻辑实际上没什么关系,逻辑上你说得头头是道,不一定是对的,我逻辑上说不过你,也不一定是错的,逻辑不是一个评价的标准,至少不是唯一的标准,不是最高的标准。还有像这个金岳霖,把逻辑实证主义和中国的“道”、“道家”融会为“新道学”,有人指出来:所有这些新什么学里面,都“包含着难以克服的理论困难”,什么理论困难呢?最主要的就是一个:“逻辑的本体如何过渡到现实的世界?”中国人历来重视的是现实的世界,不重视逻辑。所以你讲了那么多逻辑,西方来的逻辑,你如何能过渡到现实的世界呢?过渡不过来,因为中国没有这个基因,中国哲学里面没有这个基因,没有西方的哲学一开始就建立在逻辑理性之上的这样一个基因。中国一开始就是建立在非逻辑的东西之上的,你怎么能从逻辑过渡来呢?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所有这些人虽然想要吸收西方理性中的“逻各斯”精神,但是没有吸收“努斯”精神,“努斯”精神是更深层次的。外在的“逻各斯”精神,即逻辑对语言的执著,这个是通过比较表面就可以看得出来的,但是背后的那种“努斯”精神,那种自由精神,那种超越精神,他们都没有吸收到。而在西方,这两者缺了一个,它的形而上学就会垮台。西方的形而上学都是由这两方面双方共同建立起来的。就中国传统的背景来说,中国传统哲学里面,包括理学、道学,也包括人们称之为玄学的中国哲学、魏晋玄学,从魏晋玄学以来的很多玄学家,他们哲学里面所缺乏的就是这两大因素,一个是“逻各斯”的因素,一个是“努斯”的因素,缺乏这两个成分。所以你把西方的逻各斯拿来,它就和中国哲学格格不入,跟中国传统哲学格格不入,处在相隔之中。我曾经下过一个判断,就是说宋明理学和整个儒家以及道家哲学绝对不是理性主义的,而是直观类推的。孔子讲“能近取譬”嘛,类比、打比方,举最近的例子打比方,这是中国讲哲学的人要掌握的一个最基本的方法,只要你掌握这个方法你就可以讲哲学了。所以中国哲学都是通过打比方建立起来的。当然也有建立一些概念的,进行概念上的建构的,但这种概念的建构,它的黏合剂还是打比方,还是类比,是直观类推,可直接悟到的,除了打比方以外就是直接参悟、顿悟,就是内心体验,就靠内心体验。所以我说,把理学,或者说把中国的“理”误认为西方的理性主义,这个是中国近代哲学中最大的误会。


好,我们再看第六个话题。第六个话题就是对科学这个概念,我们做了一种实用化的理解。我们把科学变成一种实用的东西,就是技术嘛。西方的科学,英文的science,德文的Wissenschaft,它们的词根都有“知识”的含义,都是一种知识。在西方呢,都起源于哲学,也就是“爱智慧”,西方的科学起源于“爱智慧”。那么,说“爱智慧”呢,就是以追求真理作为生活的一种方式。哲学家,爱智慧的人,他的毕生的追求目标就是追求真理,就是爱真理、爱智慧。所以它最初与实用没有必然的关系,西方的科学最初是不实用的,而且是拒斥实用的,不打算实用的。他们把“实用”看作是低层次的东西。比如说柏拉图,柏拉图的学园就明确地反对把几何学用在实际的测量当中。几何学哪里是为了测量嘛。测量术在印度、巴比伦、埃及,都非常发达的,我们说古希腊的几何学同样受周边几个古老文明的高度发达的几何学、数学思想的影响,但是古希腊人有一个特点,他把这些数学的东西接受过来加以发展,而且朝着一种非实用的方向发展。比如说欧几里德几何,欧几里德几何完全是为了一种理论兴趣。你如果说实用的话他用不着搞出什么《几何原本》,搞一个体系出来。他只要掌握那些定理,一些记忆力好的人把它记下来,运用在某个具体的场合之下,就够了。东方历来是这样搞的,埃及也是这样搞的。但希腊人在这方面作了一种非实用的,超功利的这样一种理解。在柏拉图的学园里面,据说曾经有一个学生问柏拉图:你的学问有什么用?柏拉图就给他个银币,叫他开路。在伊壁鸠鲁和斯多亚派那里呢,对自然的知识的追求,最终还是要达到自己“不动心”的这样一种境界,哲人的境界,但是也没有什么实用的考虑。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原子在宇宙中的运动,等等,这些东西都不是求实证的,也不是求实用的,就是为了使自己安心,达到一种哲人的超越的境界。它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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