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岁女孩堕胎被拒,美国堕胎禁令还会带来多少悲伤?
今天,「美俄亥俄州一名 10 岁女孩被拒绝堕胎」的话题在微博引发很多讨论。据报道,在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后,俄亥俄州一名 10 岁怀孕女孩在该州被拒绝堕胎。消息称,这名女孩是一位强奸受害者,就诊时刚刚怀孕 6 个星期零 3 天。按照俄亥俄州此前通过的《心跳法案》,在第一次可探测到胎儿心跳后就禁止堕胎,这个时间点一般是在受孕后 6 周左右。罗伊诉韦德案被推翻后,该法案自动生效,因此该女孩无法在俄亥俄州实行堕胎。目前这名 10 岁女孩已前往印第安纳州实施堕胎。另据路透社消息,美国总统拜登担心一些州将试图逮捕跨越州界进行堕胎的妇女,他将全力保障跨州进行堕胎的妇女的权利。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6 月,美国最高法院取消宪法规定的堕胎权,推翻 罗伊诉韦德案。这一裁决颠覆了 50 年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先例,挑战了美国的生殖自主权,引发了全球范围内对于堕胎及公共卫生问题的讨论和反思。这一事件也正如顶级医学杂志《柳叶刀》所说: 「废除女性堕胎权不会让堕胎从此消失,只会让安全的堕胎从此消失。这几乎等于让一部分女性送死。」
这一状况是令人心痛的。堕胎禁令的背后,是「人的不平等」。医学用血淋淋的数据表明,堕胎禁令不会结束堕胎的发生,只是将原本合法的医学操作推向了非法和危险。非法堕胎盛行,带来的一个明显问题是死亡。1930 年,堕胎被列为近 2700 名妇女的官方死因——几乎占当年记录的孕产妇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18%)。到 1965 年,因非法堕胎而死亡的人数已降至不到 200 人,但非法堕胎仍占当年因怀孕和分娩而死亡的 17%。贫困妇女及其家庭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一项针对 1960 年代纽约市低收入妇女的研究发现,几乎十分之一 (8%)的人曾试图通过非法堕胎终止妊娠;近十分之四 (38%)的人表示朋友、亲戚或熟人曾试图堕胎。非法堕胎导致的死亡率数据中明显存在明显的种族差异:在 1960 年代初期的纽约市,白人妇女中有四分之一与分娩有关的死亡是由于堕胎;相比之下,在非白人和波多黎各妇女中,堕胎占与分娩有关的死亡人数的二分之一。无数女性为这个「非法」的判决,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女性可以选择去其他州堕胎,但同时要支付时间、金钱、身体健康和职业补偿等方面成本。而那些普通的、经济拮据的女性则只能精打细算,甚至很可能被迫求助于非法的地下诊所。取消堕胎权不仅是对女性掌控身体权力的剥夺,也将加剧医疗资源的不平等,甚至导致孕产妇死亡率的上升。医学顶刊《THE BMJ》 指出,根据过往的研究,如果全面禁止堕胎,许多意外怀孕的妇女将被迫进入生产过程,与之相关的死亡人数预计将增加 20% 以上。《柳叶刀》和世界卫生组织均发现,当意外怀孕的女性难以获得安全、及时的堕胎医疗服务时,她们往往会被迫选择不安全的堕胎方式。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干预措施应该是所有女性的一项基本权利。这是全球医疗卫生机构达成的共识,这包括全面的性教育;现代化的避孕工具;安全堕胎服务;预防和治疗艾滋病毒和其他性传播疾病;预防和治疗基于性别的暴力等等。而正如各大医学期刊所言,剥夺女性堕胎权,是全球医疗健康与社会的倒退。
堕胎禁令,背后是不平等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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