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自由观的固有缺陷
自由是康德和卢梭哲学思想中的核心问题 , 构成了二者思想之间的纽带 , 康德曾坦白承认卢梭使他发现了人性的固有原理 : 自由即自主。卢梭曾明言 : “惟有道德的自由才使人类成为自己的主人 ; 因为只有嗜欲的冲动便是奴隶状态 , 而惟有服从人们自己为自己规定的法律 , 才是自由。”]然而 , 恰恰在内在自由领域 , 卢梭放弃了自由的自主性质 , 他将自由理解为真实的心灵感受 , 通过反求内心 , 祛除障蔽 , 就能将人性固有的原则 (良心) 发明出来 , 而对这种不是由人建立、早已存在于人性之中的“自然秩序”的绝对顺从 , 却构成了自由的前提。人类通过参与立法而成为国家的主人 , 却不可能通过否定意志的自主性而成为自己的主人。康德正是看到了卢梭自由思想中的这一矛盾 , 为了挽救自由 , 展开了对卢梭自由思想的批判。 一、康德的诊断 : 卢梭否定了自由的自主性 康德认为 , 卢梭之所以得出泯灭自主性的结论 , 首要原因在于他从人性论立场出发 , 视“良心”为自由的原则 , 而“良心”作为道德原则 , 具有如下缺陷 : 首先 , “良心”作为一种自然感情 , 是个体生命活生生的主观原则 , 当下可以经验到的 事实 , 无法用概念和语言去界定 , 因此缺乏规定性。其次 , “良心”所具有的普遍性以人皆有之为前设 , 仅具有从经验归纳出来的相对普遍性 , 而非先天普遍性。再次 , 将道德的基础置于这种自然情感上 , 会使道德评价失去客观标准 , 所谓“内在声音”、“灵魂的呼唤”、“天国不灭的声音”等譬喻性说法 , 不过是个人内心的神秘体验 , 最多只能作为个人道德行为评判的内在标准。最后 , 也是最重要的 , “良心”是人性本来就具有的标准 , 通过解除恶欲、邪念等障碍 , 良心得以显露出来 , 因而良心也就谈不上是人自己为自己订立的法规。在此 , 卢梭显然认识到自由是对内在原则的服从 , 但还没达到自由即自律的高度。在内在自由领域 , 卢梭放弃了自主性 , 把自由归结为自然 , 自由就等于个人的内心感觉 , 这就是卢梭最终否定意志的根本原因所在。 康德正是看出了卢梭道德原则的缺点 , 因而反对从人性和情感中引导出道德律令 , 他认为道德律令应该具有先天性、普遍必然性和纯粹性的品格。所谓先天性 , 意指道德律绝对不依赖于任何可能的经验 , 完全独立于一切经验。所谓普遍必然性 , 意指道德律对一切有理性存在者都起作用 , 支配着神人的意欲行动 , 对人这种有限理性存在者来说 ,卢梭的自由观实际开辟了近代革命的滥觞,造成无数家庭的悲剧,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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