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辩护律师(杠王)我为王五做无罪辩护 送福利院,是一种送养行为。
回答: 青山传说? 由 kudoof 于 2022-01-25 11:13
王五把小孩送福利院,是一种送养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通过合法形式交由他人抚养,但必须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登记。
可以通过政府救济,无能力抚养也是要达到一定标准的。男女双方送养,必须要生活特别困难,污泥抚养子女,这种情况下才能够作为合法的送养人,你需要出具证据证明明要当地村委会,这就是你这个比较方方风一样,然后然后他他们一个人去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只有没有父母的孤儿或者弃婴才可以送社会福利机构。
只要孩子父母一方还健在的话,是不能把孩子送养的,否则这样构成遗弃。
但是如果孩子的生父母由于双方身体健康状况,经济状况或者智力等方面的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也可以送养子女。因此如果能够证明符合这一条件就可以直接送养收养人进行抚养
孩子有父有母,父母有抚养义务,可以考虑送养,但要父母双方同意的,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如果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将其送给他人收养,而收养方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并且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
如果送养他人,,,,需要在当地民政局办理送养手续才合法。。。而且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要申请这个收养登记中国现行的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被送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范围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同时符合,才能送养。 关于被送养人的一般范围,收养法第4条规定,以下三类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送养人: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关于送养人的一般范围,收养法第5条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这三类主体可以作为送养人。送养人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 3.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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