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与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打造(上)
王学典: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与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打造(上)
摘要:作为人的生存样法,生活方式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人类文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文明的基础性表征,亦是文明存续的稳压器与蓄水池。中华文明之所以历经五千多年而没有中断并长盛不衰,在于我们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形成了一套深入民众之中并行之有效的儒家生活方式。近代以来,儒家思想虽屡遭冲击与质疑,但至今仍然富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复兴的潜力。今天,如何基于儒家的通变智慧与时代发展需要,以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为基础,打造一种与中国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是根本且非常重要的。
无论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就必须植根于生活方式之中。这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生活方式”问题。生活方式,即人们在一定的经济条件、社会文化、民俗风情等影响下形成的生活习惯、生活制度和生活意识的总和。简单来说,生活方式就是人的生存样法,也就是人们过日子的方式,其最主要的呈现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以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凭借传统、习惯、经验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加以维系的自在领域。就实质来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相关存在方式其实就是文化,正如梁漱溟所言:“你且看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
一个社会中人们形成怎样的生活方式,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也决定着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并进而决定着这个社会的未来,故对于国家与社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中华文明之所以历经五千多年而绵延不断、经久不衰,非常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形成了一套深深嵌入民众之中并行之有效的生活方式,即古典儒家生活方式。而今天,我们进入了历史发展的全新时代,应该打造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以满足民众过好美好生活的愿望并更好地推进国家与社会建设呢?笔者认为,打造一个与今天中国发展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社会建设的基本方向。
一、“生活方式”的基础性意义与作用
作为“人的生存样法”,生活方式看似只是一些微不足道、拉拉杂杂的小事,比如吃饭、穿衣、睡觉、交往等,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正如法国年鉴派史学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所说的那样:“历史事件是一次性的,或自以为是独一无二的;杂事则反复发生,经多次反复而取得一般性,甚至变成结构。它侵入社会的每个层次,在世代相传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上刻下印记。”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就包含着大量与生活方式相关的理论与思想,“把生活方式作为分析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描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特征,以及揭示阶级阶层、城乡差别和个人生活特点的概念工具”。因此,生活方式并不是无关紧要的,而是对于文明发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与作用。
首先,生活方式是文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一定的生活方式是一定文明形态的产物,反之,文明形态的存在与发展,则必须以生活方式的开展与存续为前提与基础。社会要存在,文明要发展,离不开主体性的人。而人的存在与发展,必须满足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物质需要,这种人借以生存的衣食住行的开展以及由此产生的组织形态与思想观念等,就是人的生存样法,就是生活方式。于是对文明存续与社会发展而言,生活方式也就具有了基础性意义。虽然马克思十分强调生产力、生产方式对生活方式变革的决定性作用,但与此同时,他又提出生产方式是“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是“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也就是说,物质生产活动固然重要,但也只是人现实生活世界的组成部分,“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是从它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为了生存,人当然首先需要解决衣食住用,因而与生活方式相比,生产活动只是“工具”与“手段”,而非本质所在。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就生物学特征与相应遗传编码系统来说,与其他高级动物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人却逐渐与其他高级动物区别开来,根本即在于人逐渐建立起有文化的社会生活方式。一方面,为了生存,人必须从事生产劳动,并进行相应的工具发明以及知识与技能的积累。另一方面,为了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人们又建立起各种社会组织并形成相应的社会规范、产生了各种精神文化活动,由此使人类具有了远远超出一般动物的高度复杂性。因此,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人的生活方式发展史。而反过来,我们亦完全可以说,人是由生活方式所塑造的,故马克思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生活方式具有刚性、不可选择性的一面。一个人一生只能过他出生并成长于其中的环境所已有的生活方式,而不可能是其他生活方式——这正是我们能很容易区分一个中国人与一个美国人的原因所在。若一个人非要特立独行,则必然会被其周围的人所谴责,或不能融于“正常”社会生活之中。正因为人是由生活方式所塑造的,同样文明形态下的人会共享大体相同的生活方式,特定形态的生活方式又决定着生活于其中的人过怎样的生活,故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将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或民族拥有怎样的生存状态与生活质量,以及具有何种制度规范与道德情感。总之,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是决定社会制度与价值观念的基础,将深刻影响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未来发展等诸面向。正因为此,马克思将“生活方式”放到了极高的地位上,视其为唯物主义理论逻辑的出发点,另外其政治经济学研究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建,也都是围绕“生活方式”展开的。
其次,生活方式是文明的基础性表征,体现了文明的发展历程与核心特质,是了解一种文明形态的最佳窗口。生活方式是人与客观物质世界相互作用的创造物,是一种文明的产物。每一种文明与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反过来,生活方式也就成为一个社会之经济活动、文化创造、价值观念、伦理情感等的具体表现。而与相对短暂、变动不居的政治运动或军事行动相比,生活方式是相对稳定的,更能体现一种文明的特质。因此,生活方式就如同一面“镜子”与指示器,最能真切反映一个文明的发展历程与核心特质。以中华传统文明为例,其最大的特性即农耕文明底色与建基于此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使得中华文明特别重视血缘伦理,强调道德教化与心理感致。这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有体现,如家庭本位、家族制度的发达、“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礼仪的发达、人与人之间的繁缛称呼等。
生活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日用而不知,是自然流露,没有过多的矫揉造作与虚假掩饰,因此更能体现人的真性情与真实生活样态。由此,生活方式也就成为观察与理解一个文明与社会最重要、最好的窗口,故中国古人特别强调“观风问俗”,到一个地方,首先要了解一个地区的社会风俗,也就是民众生活方式。这是对一个地方加以了解的基本途径。另外,生活方式作为社会运作的指示器,见微而知著,也能真切反映一个地区的社会思潮、民众观念与生活样态,故我国古代从很早起就有“采风”的制度,通过“观俗”而“观政”,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明清时期,尤其是近代以后,大量西方传教士、外交官等来到中国,并努力强化自身对中国文化的认知与了解,而他们的切入点便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比如清末在华北传教的美国人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其有关中国的两本著作《中国乡村生活》《中国人的素质》,就对中国乡村的结构、道路、渡口、水井、商店、戏剧、学堂、庙宇、宗教、市集、婚礼与丧礼、新年、男人女人、头面人物、家庭,以及好面子、劳作、礼节、时间观、整体性格、为人处世等做了饶有趣味的描述与介绍,体现出一个西方人对中国的认识与了解。再比如德国传教士与汉学家卫礼贤(Richard Wilhelm),在《中国心灵》一书中,亦主要是针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展开论述,涉及家庭本位、血缘亲情、祭祀礼仪等各个方面。
最后,生活方式是文明存续的蓄水池与稳压器。一定的生活方式,是人们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态下形成的生活经验以及智慧的积累,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出生后,就要学习与适应既有的生活方式。在既有生活方式面前,个人是渺小的、被动的,要接受它、依赖它才能生存并顺利地生活,融入群体,融入社会。因而与政治、经济、军事等的剧烈变动相比,生活方式具有传承性与稳定性等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被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念,不会因一个王朝的灭亡而灭亡。一个朝代可以被改变,但生活方式却不会轻易改变,并能继续发挥稳定民众生活、延续文明传统、再造国家社会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活方式可谓文明存续的蓄水池与稳压器。故比王朝灭亡更可怕的,是以生活方式为代表的文明的灭亡。这也即顾炎武所论及的“亡国”与“亡天下”之别:“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在世界“古代四大文明”中,中华文明是唯一一个未发生断裂而一直延续至今的文明形态。之所以如此,原因很多,儒家造就的生活方式一直以来的稳定传承是最重要因素之一。当然,生活方式并非一成不变,比如饮食结构与方式的改变等,不过这更多只是有限的量变形态,并不会对生活方式以及建基于此的文明形态造成大的、根本性的冲击。但近代以后,随着外敌入侵、国门洞开与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等,西方文明要素大量传入中国。在“仰慕”西方文明的同时,大量知识分子将我国“落后挨打”的“锅”甩给了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德先生”与“赛先生”运动,并对中国传统生活方式提出了诸多批评。在这一背景下,传统中国生活方式以及民众思想与观念等受到了极大冲击,并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
二、古典儒家生活方式的恒久意义及其局限
任何一种生活方式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特定文明形态的产物,有什么样的文明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对中国传统生活方式来说,其最大特色就是深受儒家观念之影响,是一种儒家生活方式。这一生活方式,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乃至饮食起居与举手投足等日常生活;不为中国所独有,还对朝鲜、日本等周边邻国产生了很大影响力,体现出强烈的东方生活方式特性。如果说先秦诸子共同开创了独特的东方思想,那么在汉代获得独尊地位的儒学,就是东方思想最典型的代表。两千年间,儒家吸纳百家,消融释佛,成为一套缜密庞大、无所不包的东方思想体系,其独特的思维方式与思想观念,深广地引导着传统中国社会各个层级和不同领域的生活。就此而言,东方生活方式就是儒家生活方式,或者说,儒家生活方式就是最典型的东方生活方式。
特定的生活方式是特定文明形态的产物,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往往会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及其表现,而所有生活方式又无不植根于人性之中。人性有诸多表现与方面,但笔者认为这两个方面是最为基本的,即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亲情的渴望与依赖。现今世界上两种最为主要的生活方式——不仅影响力大且涉及人群广,即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与东方儒家生活方式,就分别植根于两种人性基础之上。其中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强调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富有冒险精神,崇尚无拘无束与自由开放,推崇个人英雄主义。比如,不论美国的社区还是高校,通常都四通八达,没有围墙的遮挡与保护;各种好莱坞大片,如《白宫陷落》《伦敦陷落》等,宣扬的都是个人英雄主义。相比之下,儒家生活方式则更强调亲情至上,总是渴望在亲情中寻找安全感,并以家庭为核心与基础,将这种亲情关系逐步上推到家族、社区、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层面,传统君臣如父子、父母官等理念与称呼就是典型体现。受此影响,中国人日常生活总是充满温情脉脉的一面,特别强调情感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熟人圈子,比如老乡、同学、战友等。历史上,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与东方儒家生活方式都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发展到了各自的极致水平。在全球化急速推进的今天,只有文明交流互鉴,吸收两种生活方式各自的优势与长处——当然也包括其他类型的生活方式在内,才能更好地促进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
另外,与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有很大不同的是,儒家特别强调德性伦理,特别强调自身的修养。西方文化更强调外在的规范,更强调制度、法律、法治等刚性约束,而中国文化则更多的是靠内心的提升,表现出一种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特别强调“修身”,即自我道德养成的重要性,是一种“克己”的文化、“自律”的文化、“慎独”的文化、“自我管控”的文化,主张人人都是君子。毛泽东就曾作诗说“六亿神州尽舜尧”,希望造成一种人人都是舜与尧、都是君子的局面,而“君子”是通过自我修炼、自我修养达成的。表现在社会治理层面,传统中国强调的是内在道德教化与化民成俗的治理理念,为政以德,强调“贤能政治”。相比之下,西方文明下的生活方式,则更强调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故在社会治理上强调的是“民主政治”与“票箱政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持与国家政治运作主要靠外在的法律、契约等进行规范与约束,刚性的味道更为浓重一些。所以西方文化是一种规范伦理,而中国文化是一种德性伦理,是自我约束,是自律,是克制,是慎独,然后久而久之,下意识状态就会形成一种君子人格,不需要外在的强制就能够做一个有境界、有操守的人。此外,儒家还特别强调角色伦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有君的模样,臣要有臣的模样,做父亲有做父亲的要求,做儿子有做儿子的要求,这就是儒家的角色伦理。这与西方的个性主义、我行我素,特别是个性至上完全不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处在不同的角色上,都会有相应的伦理要求,必须完成这个伦理要求,然后才能从事其他工作。可以说,中国的角色伦理与西方个性至上正处在两个极端上。
为了协调不同角色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人“发明”了礼,并将其深深融入上至国家政治、下至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礼成为贯通“国家”“事”与“人”的准则与规范,所谓“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因此,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之所以能得到普遍而长久的维系,并不是单纯依靠理论家的论说和解释,也不是像现代社会那样有着法治的深厚根基,而且现实地依靠一套有章可循、可操作可教习的“礼”。正是基于“礼”、依于“礼”,传统中国虽然不是法治社会却依然井然有序。这给明清时期来到中国或对中国有较深了解的西方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就评论说,“在中国,乡野鄙夫和权豪势要都要遵守相同的礼仪。对培养宽厚仁慈、维护人民内部和平而优良的秩序,以及消灭产生于粗暴性格的一切邪恶而言,这是一种十分恰当的方法”,“宗教、法律、风俗、礼仪被他们混在了一起。这一切都是道德,这一切都是品德。所谓礼教,就是这四者的规则。正是因为严格遵守礼教,中国的统治者获得了成功”。美国传教士明恩溥亦说:“中国问题方面最为挑剔的批评家也被迫承认,中国人已经把礼节的实践带到了一个完美境界。此种境界,在西方闻所未闻,在亲眼目睹之前简直不可思议、无法想象的。”这成为中国之所以被称为“礼仪之邦”的重要国际文化背景。
归根到底,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不在于提供了一套价值观念,而在于创造了一种生活方式。古典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形成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的东方或儒家生活方式。中国几千年主流的生活方式是儒家造就的,如我们的处世理念、注重血缘亲情等,都与此密切相关。李泽厚等曾提出“情本体”的概念,认为情感不仅是人内在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社会文化结构的基础。中国是一个以人情为重心的社会,的确是“情本体”,特别强调亲情、人情与温情。梁漱溟曾言:“团体与个人,在西洋俨然两个实体,而家庭几若为虚位。中国人却从中国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而以伦理组织社会,消融了个人与团体这两端(这两端好像俱非他所有)。”人自出生起,就处于各种人际关系之中,这种种关系,就是种种伦理。儒家将各种关系概括为“五伦”,也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之中,父子、兄弟、夫妇这三类为家庭关系,最为基本。《论语》强调“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正是看到了家庭关系为社会伦理关系之根本这一属性。中国古代社会是儒家思想主导还是法家主导?又或者是外儒内法?这是一个讨论了很多年的问题。但仅就家庭生活来说,中国古代社会一定是儒家式的,而非法家式的。因为法家不信任血缘亲情之爱,如战国时期奉行法家思想的秦国,商鞅变法中有关社会生活习俗的一条重要内容,就是禁止父子及成年弟兄同居一室,规定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了立户年龄不分居的,就加倍征收户口税。
儒家所倡导的家庭生活,是聚族而居的方式,所赞颂的是“五世不分居”的和睦大家庭生活。故在数千年的古代中国历史中,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是主流。家族之内的和睦友善,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极大增强了个人抵御各种意外和灾害的能力,因此聚族而居是避祸的需要,是对古代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空白的有效填补。毕竟个人力量是弱小的,尤其是遇到各种特殊情况甚至意外事故,个人生存能力更显得脆弱不堪,但若依托家庭、依托家族,度过艰难危困时期的能力便大大增强,同时安全感和幸福感也随之而来。个人的生存寻求群体的依托,个人的价值体现于其对于群体的意义,这在东方和西方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方式。相比之下,东方社会最根本的古代特征便表现为宗法;西方社会的古代特征则首先在于宗教,没有家庭所依托的个人只好求助于上帝,由此产生了一神教。
聚族而居的生活遵循着血缘亲情的原则,而儒家则将血缘亲情的原则提升至道德自律的要求与高度,于是儒家生活方式相较于西方宗教社会生活方式的最大不同,便是以道德代宗教。与西方古代宗教社会和现代法治社会都不同,东方或儒家社会的道德动力,其来源既不是外在于我的神灵,也不是外加于我的律令,而是内生于我、内在于我的真实情感,而家庭中的亲情之爱,又是这种真实情感的起点。孔子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作为为父母居丧三年的依据,实际上揭示了父母之爱与子女之孝的现实联系。每个婴孩,都需要来自成年人的爱护和抚育,才能存活与成长,而在人类已有的、直到今天的各种类型的社会中,对于婴孩成长必不可少的爱护和抚育,最重要、最直接的来源就是父母。但唯有儒家,以人类社会中这种最真实、最持久、最重要的情感为出发点,在个体生命追求的方向上又具有“下学而上达”的超越性,在社会和平稳定需求的方向上发展为“为政以德”的政治理论,从而形成一套可以安身立命、安邦定国的思想体系与政治理论。
自汉代以来,“三纲”“五常”逐渐成为对儒家伦理体系的概括性描述,但“三纲”具有历史性,并非儒家伦理的核心,而仁、义、礼、智、信“五常”则具有超越历史的恒久性,其中又尤以“仁”为儒家伦理的核心概念,也是儒者德性的最高追求。儒学之“仁”,是以家庭亲情为起点的。而家庭亲情,首先表现为父母对子女之爱。与父母对子女的爱相对应的,则是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孝既包括物质的赡养,但更重要的是敬爱之情。护犊之情,动物也有,但孝亲之情则区分了人类与动物的界限。儒家是一门“学而时习之”的学问,它提供给人们的,不是数学、物理、化学等知识教育,也不是耕种、养殖等技术教育,而是教人们如何“做人”的“为己”之学,亦即培养人的道德情感与情操,而孝敬父母,则是一个人道德情操培育的出发点,是不能突破的底线。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定会受到强烈谴责,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成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共识。这种家庭之情是一种自然之情,正如蒙培元所言:“父母、子女之间的真情的爱,是一种天赋德性,不只是动物式的母爱。”这种天赋德性,并不需要特别地灌输与教育,是自然而然具有的,只要加以保护、培养就能够“扩充”。“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家庭的亲情之爱,是具有恒定性的“诚”之爱。儒家伦理体系,正是以人天然的、内生于心的真情实感为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性之中的,因而具有贯通古今的稳定性和恒久价值。
儒学作为东方社会人伦日用的生活智慧,由中国先民世世代代的生活所孕育,而儒学确立之后又积极领引和维系了传统生活方式,从而使儒家生活方式得到了内在的深化和外在的强化。尽管当今中国已步入现代社会,与古典儒家生活方式相匹配的土壤正在逐渐消失,但“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我们基于古典生活方式所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生活观念以及由此体现出的基本特点,今天并未消失。笔者认为,儒家生活方式之所以具有超越古今的恒定价值,在于儒学所内含的三组富有张力的矛盾或悖论。首先,儒学虽扎根于人的世俗生活,但又有着彻底的道义论立场,现实生活中儒家并不拒绝功利追求,但当功利与道义发生冲突时,儒家又有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道德取向。其次,儒家伦理虽以人的亲情之爱为基础,但并不囿于自己的小家小爱,而是有着推己及人、由家而国的情怀,认为家庭、国家的伦理共同体利益要高于个体的利益,将对家和国的伦理义务视为个人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最后,儒家虽以一种理性的、世俗的伦理道德精神为其根本精神,但同时亦提供了“下学而上达”的生命超越途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人生终极理性自觉,使儒家生活方式虽不离包括洒扫应对、孝侍父母在内的日常,却又在世俗的日常中沉潜着“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追求,从而满足人的现实需求和精神需求。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