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随后就违背了宪法,违背了在最困难时候支持中共的老百姓
回答: 1954年9月20日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由 太湖清奇 于 2024-10-01 9:50
土改以后,中国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1952年的农业总产值比1949年增长53%;农村人均消费粮食达到440斤,比1949年提高16%;一部分贫农发展成富裕中农,并且向富农方向发展。这本来是好事,但是中共一些官员感到不舒服。例如,1951年4月,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报告说,一部分贫农致富,不愿意参加农业互助合作,影响了互助组的存在和发展。山西省委主张加强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动摇、削弱和取消农民的个体私有制。*毛刘分歧*中共领导人刘少奇和中共华北局认为,《共同纲领》规定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因此批评山西省委急于搞合作社“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的思想”。毛泽东却不以为然,在1951年7月表态支持山西省委。他反问刘少奇和中共华北局负责人道:“为什么不能动摇私有?保护之就不能动摇之?”*官员以危言相逼 农民以逃荒抗议*1951年9月,土改运动尚未结束,中共中央便召开了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互助合作运动正式开始,各地开始强迫农民加入合作社。有些共产党基层官员对农民说:“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看你走哪条”,“谁要不参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美国的道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曾经担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的杜润生说:“土改才结束,农民正想在分得的土地上好好经营一番。这个时候,却叫他们带上土地、农具参加集体,......一般农户并不自愿,于是杀鸡宰羊、杀牛卖牲口、逃荒。”*毛泽东反左*当时,农业合作化还只是毛泽东的一个远景目标,需要逐步过渡。1952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所谓逐步者,共分15年,一年又有12个月。走得太快,“左”了;不走,太右了。要反“左”反右,逐步过渡。他还提醒要“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在1953年3月19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文件中,毛泽东承认,“无论在老区(如华北等地)或新区(如四川等地),均已发生了左倾冒进的严重现象”,“用行政强力和政治威胁的手段来强制农民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违反了自愿、互利和民主原则”,“造成生产上的损失”。毛泽东指出:“我国目前在过渡时期,在农业生产方面,除国营农场外,还不可能施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生产,不能对农民施以过多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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