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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后缀学(42)往去处去(一)虚心的自由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3-12 9:36 已读 90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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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往去处去(心灵鸡汤“全集”)

我在。

仅此而已。

无论是否会发光,金子就是金子,仅此而已。

“非”判断的“仅此而已”还意味着:非分别,不存在因果律,没有时间差的真实状态的“非”判断自然就没有了一大堆“麻烦”,即没有“是”判断逻辑属性带来的(真类的)纠缠不清。

纠缠不清都与目标有关。

没有时间差的当下不同于共时性的“当下”。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在提出“共时性”这个概念时,其“当下”是具有“真值”(目标、标签)的,更带有滞后性的,是以因自他分别而产生的对时间的历时性“记忆需求”为逻辑背景的。有逻辑背景的共时性“当下”叫做“逻辑当下”,“逻辑当下”的意义在于“已取舍”,因此“逻辑当下”也就是“当下的已取舍”。

“凡人”终其一生,分分秒秒、日日夜夜、年复一年,都在“现在进行时”地做着共时性“当下的已取舍”——选择。

共时性当下的已取舍,皆是佛学理念上的“苦”。

我们常常说“人生苦短”。但其实大部分人对这个“苦”的理解皆以价值观来衡量:你日进斗金,我家徒四壁;你名利双收,我碌碌无为;你家庭美满,我妻离子散——“我的价值标签不如你”,我就“比你”苦。

故一般人理解的“活在当下”,不过是“眼前的我正在悠哉游哉地享受着美酒美食美女美好时光”的“因奋斗或因运气而终于选择对了”的当下。

但当我正在遭遇人生不幸之际,还要我活在当下?那真是太岂有此理了,我一定会与劝说我的人“彻底翻脸”。

而佛学理念上的“苦”是——只要做出“自定义是”判断(有真值的判断),就是“苦”,也就“自讨苦吃”地自己把自己“抛进”了“苦海”。

故:众生皆苦。

 “非”判断没有最终确定的目标。

通俗地表达就是:“非”判断意境里的目标,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也不必说出个所以然来。一旦说出个所以然来,就是“是”判断语境里的目标。

但是,不进行最终确认不等于不作判断。有判断就有“是”,有“是”就“必然”有一个被判断的对象。但“非”判断的“是”是“非显露”、“引而不发出去”的、“说不出口”的,因此是“潜在性的”。 

潜在性“是”的目标就是判断者自己:“前我”。

前我没有“值”。“没有值”的潜在性“是”的目标,数学上的表达是“空集”。

前我=空集

“非”判断的目标是空集。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三个重要外延。

空集不是“无”,有人认为空集意思是就如同一个空的布袋子。

“空的布袋子”,这是对空集相当形象的理解,带有容纳之意。

但需要强调当中的不同是:所谓“空的布袋子”,所谓“容纳”,在“是”判断语境的语义里,意味着具有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容纳)的自由度(注:不是分数自由度)。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意味着:放进“东西”“之后”,这个布袋子就不再是空的了(自由度不再是百分之百)(譬如“未恋爱”,意味着我可以与任何人谈恋爱,“爱上你”之后,就不允许我再去爱其她人啦)。

在“非”判断的意境里,空集的“空”既含有“怎么装都装不满”的容纳之意,更有“装满或者不装满”都不会“放在心上”的“空”。因为——无论装满或者不装满或怎么装都装不满——“非分别”:袋子就是袋子——这叫做“客观存在”,这才是真正的“空就是空”之意:无论我是什么,一切皆“空”——空集和任意集合的交集为空集。也就是:“是什么”与“一切皆空”“允许”同时成立(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没有“矛盾”,“放东西前”与“放东西后”根本没有差别。

——因为:任何“东西”,无论放,或者不放进袋子,都不过是“关系”属性,无论有没有“发生关系”,袋子依然是袋子。

引者“不空”;引者实在;前我=引者。无论我是什么,“我在”的实在性不变。但当“我”作出“我是什么”的判断,又叫做“一切皆空”:“空”的是“我的判断”,而不是“我在”。

因此这个目标叫做潜在性“是”的“空目标”。

“空目标”依然具有因是而是的因果之机,因此“非”判断逻辑属性还是含有“逻辑”二字。即毕竟还是一个源自于我的“客观存在的”“空”的布袋子,意味着还是有约束(有“状态”性质的镜像)所以不是绝对自由(性质),而是具有“非逻辑推定的自由度”。

因此,“非”判断意境里,潜在性“是”的目标空集的“非逻辑推定的自由度”,不等价于“是”判断语境里,目标的逻辑(推定)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

“非”判断意境的自由度可称为“相干自由度”(不存在因果律的自由度);

“是”判断语境的自由度可称为“退相干自由度”(存在因果律的自由度)。

 “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一外延指出:当指者作出确认性质的“是”判断时,指者的思维具有自由度,即只有相对自由而没有绝对自由。这个“相对自由”具有的就是“退相干自由度”。指者思维上的退相干自由度与目标的退相干自由度等价,两者之间属于同构(相互映射)关系,两者在“是”判断的架构下存在着自反性。

在“非”判断中,引者与“前我”两者是不存在因果律的互摄互入。

潜在性“是”的目标空集的自由度是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因此引者判断过程中的思维状态的自由度也是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这是“非”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个重要外延。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也就是中华传统思想中的“虚心”。

“非逻辑推定的相干自由度”这个“非”判断逻辑属性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等价于:“怎么装都是空”的布袋子有什么用(“自定义是”判断语境里的“现实意义”)?

有“是”域——“非”判断逻辑属性的内涵之二。

意思就是空集“非”的“周围”能够形成任意多个甚至无穷数个拓扑意义上收敛性的、具吸引力属性的“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

“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在“因非而是”的语境中与“因是而是”的意境中有不同的“意义”。

在上卷第二章第七节中,“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作为“是”判断操作性指标的“量”,表达的是一个确定点拓扑变换时“可以”产生的位相。意思就是:

可以装某种东西;

也可以理解为“可以是某种东西”;

进一步理解为“可以成为某种东西”。

但“因是而是”的意境中,任何位相都拓扑等价(这里的“价”实际上是“无价”。参考接下来本文第四节讨论的同一性)。即空的布袋子:

“可能装任何东西”;

也可以理解为“可能是任何东西”;

进一步理解为“可能成为任何东西”。

“可能”与“可以”,一字之差,在中文里意思完全不同。

“可能”是客观实在的“本质”;“可以”是主观判断对某状态下的对象性质上的“用途表达”。

“可能成为任何东西”绝不是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它是什么东西完全可以由意识自己来主观决定”。

意识自己主观决定的必然是自定义的。自定义的自由度必然具有逻辑性,具有逻辑性的自由度最大是百分之百。但是,由于“自定义是”判断讲究“有用(表达)才有意义”,逻辑意义上百分之百的自由度因为“(草原上的野马)没什么用”所以没有意义。也就是说:一旦有意义,自由度就必然少于百分之百。

首先,传统哲学上,任何存在,都是以形式表现:存在在结构及表现上一定含有关联性、逻辑性及必然性三个要素。三个要素决定了形式一定是非独立、非自足、非自决及非自存的。即现实世界里任何形式一定与外力的左右及干涉共存而没有自(主)性。

形式,皆是“是”判断的目标。

形式的自由没有自性。

“是”判断逻辑属性第二外延指出:“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

即共时性主观判断的目标皆没有自性。

没有自性的另一种相同语义的不同表述就是:必须遵循客观规律。

因此,“它是什么东西完全可以由意识自己来主观决定”是绝对的谬误。

实现“可以”并不是随心所欲,必然地受制于前、后因果关系的:状态不等价于性质。当“是”一旦实现(表达),目标就成为被相关集合取得了拥有权的交集:圆瓶子里的水“绝不可以”同时呈现出方形状态;但当本质上充满不确定性的圆形的瓶子“变化”成方形的瓶子,当中的水就又只能“无奈地”同时呈现出方形状态。

“自定义是”企图确定目标的唯一性、确定性与封闭性反而令目标成为“瓶子里的自由(状态)”而永远不能完备,同时指者思维的自由状态也因同构关系形成“装在瓶子里的自由状态”。因此,意识自己的主观决定看似主动,其实是——没有自性:一切行为都不能违背客观规律地被“牵着鼻子走”。

其次,根据“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六个重要外延:任何的“是”判断目标,无论如何精确,表面上都相当于欧几里得几何法则确定下的一个点,但本质上都是拓扑空间(连续性空间)里一个充满了种种不确定性(自由度)的离散性的开集。在“可以”未成为事实之前,“可以”作为开集而具有并集的“功能”,即此时的“可以”“性质上”具有“智能性共享”的百分之百的自由度。但这种未实现的“可以”“没有任何现实意义”(“我可以成为比尔盖茨或李嘉诚”这句话毫无意义)。“可以”一定是以实现“可以”为目的,要有意义就必须要实现(表达)“可以”,而要实现“可以”就必然带有主观选择性。萨特认为自由就是选择的自由。但主观选择自身就意味着不自由。因为选择性意味着因选择所造成的既定事实一定只能是“逐个逐个选择”地共时性实现:水每次只能可以选择装在一个瓶子但也意味着同时选择了“不可以”装在其它瓶子。因此,选择等价于“塌缩”。塌缩之后必然地“只能是这样”而不能“不是这样”。因此美国电视剧《西部世界》里的“世界”,无论是人的选择还是机器人的选择,皆会陷入逻辑悖论:首先,我(人或机器人)的反抗必然以服从(我的内心)为前提。有服从就意味着不自由,所以西方人煞有介事的那一套自由观就是个笑话;其次,人与机器人的关系永远只能是对立的关系:为了实现我(人或机器人)的选择自由,必须“反抗”对方为我所做的任何“安排”。这样的“完美”必然有“瑕疵”,即“是”判断不可能完美。

第三,“自定义是”判断是依据后因果关系逻辑的判断,必然地带有滞后性。因此意识自己主观决定的“可以”一定是“守成性”的,“不识时务”的,不轻易“接受现实”的。

当然,如果懂得“放下”,对“可以”采取“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态度(尽量减低主观性),永远保持着开集的不确定性的“最大值”,还是可以大大提升“可以”的自由度。但只要还是含有主观性,“可以”的自由度,就始终不能达到百分之百。

如果把空集比作非分别的布袋子(判断者、引者)自身,开集(目标)就是一个分裂后根据逻辑推理确定“既可以且属于也可以或属于”的具有装东西用途的袋子。

开集的补集是“闭集”。

当存在主义哲学的始祖海德格尔把“此在”的在世的状态诠释为“沉沦”、“抛进”了“上手状态”中的“非本真状态”,就已经坐实了其“本真状态”的此在不过是补集为封闭性的、僵化的“现成状态”的闭集的没有自性的开集。

这个开集其它的性质在《逻辑后缀学》上卷已经被充分深入地讨论过,这里不再赘述。

日常生活中常听到一些自信满满的说法:“我就是我,没有人可以改变我”。这里的“我就是我”在语境里绝非因是而是的“我是我”,而是存在主义思维里“是”判断的目标“自身所是的自我”。“是”判断目标作为开集具有不同的位相,“可以”是达至某个位相的操作(行为),位相以“是”的矢量场或向量场的“量”作为操作性指标。由于一个“可以”的实现必然以“非”场为背景共时性地排斥其它的“可以”,因此位相的“量场”具有分化性(离散及发散)及排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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