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哲学世界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逻辑后缀学(35)上卷结语:逻辑是自定义(下)

送交者: 仁剑[♂☆★★声望品衔11★★☆♂] 于 2022-03-05 8:26 已读 8599 次  

仁剑的个人频道

+关注
这个其所是的“一”,就有了两个内涵——既是存在性的最小值:基本数字单位;又是意识性的最大值:上帝的唯一性。

人类的思维也就被自己禁锢在独“一”无二——但这个“一”实际上“什么也不是”的“数感”里面,人类的命运也就因此而注定:正是因为“一”这个他他分别之下自定义的基本单位,决定了人类文明的走向必然是自定义真实——在“倒置”了前提与“被描述对象”之后确认了“存有”这个“第一元概念” ,而这个实际上是前提的“第一元概念”要描述的对象,就首先必须是个单位“一”(失去了“一”也就失去了其所是)。“一”的本质是“一点”,但“点”本身没有“背景参数”(零维),即“点”就是“点”本身,说白了就是虚无缥缈。一定要解释,就给出个“点”的最小值“普朗克长度”。问题是这个“真的”有具体数字的长度,终究是解释描述对象的“前提”而不是描述对象本身。

当毕达哥拉斯提出“万物皆为数”;当“不能数(不能比)的无理数”经过函数、极限及收敛性等各种手段的界定后终于“成功”地填满了有理数集的“空隙”;当并不能在数轴上“安分守己”的实数(赋予了历时性意义的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的趋向性)被赋予i这个虚数变量单位而具有了共时性意义的“直观性(i谐音EYE)”时,生命意义里的后因果关系逻辑也就在当中不断地顺理成章地建立着(优化着)秩序,以本来并不存在的、虚幻的,但我们已然忘却其虚幻的“数”作为“主要粘合材料”重塑着真实,最终为自定义真实“定格”——脱离了这个“格式”,独一就“不能活”了,甚至“毁灭”了,更甚者就“末日来临”了。

优化得越彻底的后验概率,意味着其共识越顽固(滞后性强,还原性弱地“只能是这样”),事物的“实在性的客观存在”因此而被层层自定义固化为“主观存在”,以至于我们一旦作出诸如指鹿为马、用水杯喝酒、“衣冠里面是禽兽”之类“违反概率”的选择,就会被认为是不科学,大逆不道,或者是道德败坏——没有对错的真实世界终于被我们“硬生生”分出了爱憎分明的对错。

但无论概率有多么大,概率始终是概率。在概率学里,百分之一百的概率并不意味着绝对会发生。反过来,即使是零概率,又并不意味着完全不会发生,而只是“几乎不可能”。

小概率的事件始终在不断(或属于)地发生。结果就如同数学家们的发现:无理数才是“常态”,有理数其实才是“没有道理”的数;然后又发现:我们日常习惯了运用加减乘除操作的“有规律的”代数数,一直是淹没在“没有规律”的超越数的海洋里——这意味着“无常(相干)”才是世界现实的真实写照——一入一切,一切入一:我们所认为的事物,所建立的秩序,就像试图用一张无比精细的网格,妄想着能够覆盖大海,但海水始终不断地渗溢着。

无数小概率事件“集腋成裘”,不断地产生“量变到质变”。事物终极的不确定性(无标度性:越是确认,非同一惯性系越多)令我们困惑。因此我们始终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心存疑问。

正因为对逻辑系统的可靠性存疑(由此还产生了一门称为“解构主义”的专门与传统哲学“对着干”的流派),我们对感知的一切事物(主观存在)始终都会打个问号,即“为什么”——自他分别的为什么与他他分别的为什么。也就特别“多事”:万事因人而起,因人的“为什么”而起——我们在追问事物发生的原因前,请先追问我们的内心:为什么有“为什么”。我们非得要彻彻底底地知道万事万物存在的根本原因,彻彻底底地找到万事万物存在的充足理由(存在的意义、存在的存在意义),我们才能睡得安稳。然而,“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四外延补充指出:通过“是”判断寻求“本来”(为什么),会产生一种与“真类”震荡方向相反的“逆震荡”(无穷倒退)。最后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不可能确认”。即任何存在的理由背后还有未知的“理由”。

因此,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伪定律——假设是“真命题”,就不存在什么“或属于”而只有“一次过”的“且属于”)。

又或者,逻辑的理由充足律仅仅在经过人为性及特设性修改之后的语义蕴涵中才有效。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存在论上没有充分理由却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件东西的概念作为某种不言自明的现成存在的前提——我们种种精辟的“因为”都已经预设了一个我们自认为确定无疑的现成的“所以”才“有意义”。

同理:贝叶斯定律也仅在以有限作为条件才能有效。

这是“因为”,让我们作出判断选择的基础——初始的先验概率,始终是建立在未知(前提的因为)之上——真实关系不存在任何概率的度量(没有真正的“属于”,没有维度,可名“无维”);实在不存在事件发生的“样本空间”;真实关系的发生不存在“边界”,没有极限;实在不能以“集合”定义——我们并不知道“存有”(物)相对于实在的初始先验概率是多少。因此我们只能“人为地特设”样本空间:在样本空间中事物的真与假、有与无、生与死、阴与阳、矛与盾、是与非等等各占百分之五十。并因此发展出自定义真实的最高抽象概括:二进制的0与1。以至于“每一个人”都在超真实世界中“终极退相干”为一个Bit。

上述内容揭示了(由于“是”判断所必然具备的逻辑属性)确认判断的四个逻辑基本原理在本质上皆是不自洽的:逻辑并不能满足逻辑自身的“同一律”原理;逻辑是第一二律背反;逻辑的“排中律”原理反而是认识事物真相的人为设置的屏障;逻辑的理由充足律是一个伪命题(伪定律)。

因此:

逻辑是自定义。

——如果逻辑基本原理是自洽的,人类社会就不会混乱,不会有纷争——但却会变成“死气沉沉的格式”。

——人类社会的混乱、纷争,是依据自定义逻辑而产生的自定义必然,直白地说就是“自己作死”。

哲学,本源是追寻智慧之学。

但以缺失了逻辑属性研究的逻辑为工具去研究的哲学,不过是追寻“智”的、自定义世界观的学问。

维特根斯坦认为:数学家不是发现者,而是发明者。

发现是:本来就有的,我们发现了它——客观;

发明是:本来没有,我们创造了它——主观。

“是”判断一定是共时性主观判断(一定是唯心主义)。

当我们企图确认“我是谁”时,就产生了自他分别,我和“谁”之间就必须搭建一座桥梁,这座桥梁的名字叫“逻辑”,“因为”我和“谁”之间的关联“只有”逻辑才能“解释得通”。

数学、逻辑,都不过是“因环境(镜像)需要”而“无中生有”创造的“得心应手”的工具。

人类最大的“发明”,就是“本来没有的”逻辑。

我们(严格来说是西方人)发明了逻辑之后,就以此为根据去认识世界。

如此认识的世界,就“一定是”逻辑的世界。

“没有逻辑”或“逻辑混乱”的事物,就“一定”被淘汰,也就一定得出“适者生存”的结论。

我们判断事物,判断世界真实性的依据是“逻辑正确”。

根据逻辑判断逻辑正确,也即是“自定义正确”。

自定义正确永不能完备。

因为,逻辑完备不了逻辑自身的“同真同假”:因能指本质上的全体性,故逻辑自身可同真同假,但逻辑必然与目标捆绑才能“有效”(行为与目标纠缠共生,“所指”的集合性),捆绑了目标的逻辑就不能同真同假——然而:“事实上”,全体性的世界(真实世界)处处皆是“同真同假”——中文的表达叫“阴阳和合”:以阴阳和合为理念的学说就叫做“阴阳学说”。

阴阳和合表现为“相生相克”:

可以同真,“现象界”表现为相克;

可以同假,“现象界”表现为相生。

“辩证法”是西方哲学里研究逻辑过程中重要的专有名词——但是,当我们说“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也蕴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时,我们其实已陷入了因西方话语权而形成的“语言陷阱”中而“自贬身价”:阴阳学说的内涵是历时性与共时性兼容的“和合”;辩证法的内涵是强调历时性的“分化”(然后通过共时性形式逻辑具现)——两者根本不在一个“维度”上——阴阳学说比辩证法“高明得多”——或者说:阴阳学说是辩证法的“内禀”——提出著名的并协原理(也叫互补原理)以诠释量子力学的丹麦物理学家尼尔斯·波尔,就把太极(阴阳的“内禀”)的图案置于其家族的族徽里。

当被誉为“数理逻辑及分析哲学奠基人”的弗雷格以“反心理主义原则”作为其《算术基础》的主导思想时,他其实已经“在心理上选择”了以逻辑为立场,预设了逻辑及数学规律的客观性。

当我们的思维始终以“逻辑在先”为前提再去思考万事万物及其本源时,我们认识的世界就始终是主观性自定义的“分化”的世界。

这个自定义的逻辑基本原理的本质,可以用一个被誉为“上帝创造的公式”的恒等式——欧拉公式:eπi+1=0表示。

欧拉公式的哲学意义是:“1”即是塌缩后的、退相干的、共时性的、有意义的自定义真实——确定一个惯性系。这个“有意义”是建立(+)在“1”对历时性的自身全体(自然对数的底e的指数)的连续否定(“不是…而是…”以“非”场i为模式无穷震荡)之上——一个一切都“有逻辑”、能够“解释得通”,完全能够自圆其说,有始有终,有条有理,自给自足的迷宫型的超真实世界的怪胎。但这个迷宫型怪胎在图像(复数平面)上却必然地“封闭”为“1”的映射“-1”——自定义真实关系的“是”判断。是与不是的叠加态同构(=)于空无“0”——进步与进(演)化的同步发生,则是一种自他分别及他他分别后对自身及他者的同时否定,即对包括指者在内的全体的彻底否定——最终,生命(意义)不过是虚无——不在任何惯性系中。

逻辑只是对(知)识的——“一厢情愿”的主观表达而不是——获得。

欧拉公式并非上帝创造的公式。或者说,是上帝用来嘲笑自定义的公式。因为这个公式反映的不是自然本身,而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中的自然是“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

“自定义是”判断模式下的必然就是: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在你左边。

这就叫做:“逻辑正确”。

逻辑的确能够,也(没得选地)只有逻辑能够——“天衣无缝”地证明逻辑正确是“真的”——(罗素的理发师悖论中的)理发师严格遵守自己设定的规则为那些“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时,他每一次理发的行为都是“绝对正确”的——“除了为理发师本人理发之外”——因此这个世界“除了逻辑以外”的一切问题都必然地可以“先射箭再画靶” ——“画靶”就是用逻辑保证“正确地模仿、绕过、平衡或掩盖”逻辑悖论自身。

即,目标的“真”是“画出来”的,这样画出来的“正中靶心”当然是“没有问题的”。因此,“怀疑”自身确实“不能怀疑”。

问题出在“画(指)”这个行为——“画(指)”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判断过程中的一个“bug”。

“真的”逻辑正确却不能证明逻辑(画的行为)自身是“真的(正确)”。也就不能证明自定义真实是“真的”。

因为“画(指)”的永远只是“靶心(前提)”而永远不能把靶心“之外”的“对象本身(真实)”同时“全包含”在“画(指)”中。

假如逻辑是“真的”,证明(选择)就不会“塌缩”:不会塌缩,逻辑就一定能够完备对象自身,即一定是“一次过”的全包含,而不会纠缠共生,不会震荡重复,物自体也就“可认识”。

“塌缩”的意义在于:逻辑通过自身的归谬法“正确地”证明了逻辑自身:不可证明。

“逻辑正确”下的“真实”不等价于真实。

后因果关系逻辑下自定义的真实(主观存在),是“自以为是”的幻象——“眼见为实”根本就是“眼见并不为实”——见见之时,见非所见。

真实一定是“漏洞百出”、“没有道理”的:当且仅当你在我右边时,我“可以”在你左边,“也可能”“同时在”或者“同时地在”你右边、前边、后边、上边、下边……:这叫做“逻辑混沌”(《逻辑后缀学》下卷会深入讨论)。

 “眼见并不为实”——我们似乎难以认同。

人定胜天的意思是:逻辑正确一定能够战胜逻辑混沌。

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似乎皆是从眼睛所见开始——眼所至,心所见(佛学认为:凡夫必“见后有见想”)。

德国生理学家卢迪马尔·赫尔曼在1870年发现并取名的视错觉作品“赫尔曼栅格错觉”(后人在此基础上又制作了更经典的“闪光栅格错觉”),显示了当观察某个在排列整齐的方块中间,垂直相交白色条纹的空白交叉点时,眼睛余光所及的其它交叉点总是隐约呈现为暗点,但只要视线中心,即焦点转移到暗点所在处,暗点却消失了。

对上述视错觉的解释,前有视网膜侧抑制理论,后有大脑皮层神经细胞理论。两者皆以焦点所及之处是为真实,余光所及之处是为错觉作为前提。

现象上的正确并非就能代表事物的本质。也许,当人们准备去观察或考究的时候,已经走在背离本质的道路上了。

以《逻辑后缀学》的理论解释(参考“是”判断逻辑属性的第十六个外延):暗点反映出真实关系中的相干性。相干性在自定义真实关系中表现为相悖性。焦点所在表面上是交集,实质因相悖性故而是开集。信息量越大,关联越多,逻辑性越强,“开集的交集”越是确定无疑,相悖性反而就越强——“相悖性越强”反映出:“咋一看”,逻辑都很有道理,但继续探究,就会越来越没有道理,越没有道理,越必须继续深究——最后就总是变成“越来越紧致”,也就是“钻牛角尖”,人就会越来越歇斯底里,甚至就精神分裂。

当我们企图确定焦点时:处处焦点,实际上没有焦点。如“初级驾车者”——初级驾驶者认为:所有焦点都与我有关——拥有权——实际上,我们从未拥有过。

暗点的产生其实是在告诉我们:没有焦点,却又处处焦点。有此种觉悟者,如“熟练驾驶者”——熟练驾驶者知道:所有焦点皆是我安全驾驶的参照——使用权——“用”过后就“放下”。

真实没有意义,有意义不真实(自定义真实)。

零除数没有意义——因为相干的实在不可分。

分母不为零的分数有意义:但其“有意义”始终因为“质点”这个“小妖”在当中“兴风作浪”,而永远不能完备与自洽实无穷体系,其“缺陷”只能自欺欺人地在微分意义上用测度空间的限制来“规避”。

中国人把自定义真实称为:浮生。

浮生,也就是“虚”。

以虚为实的人生,也就终日徒劳,也就“众生皆苦”。

自欺欺人地不承认“虚”,就叫做“伪”。

“自定义是”判断,都是伪命题。

“自定义是”判断的人生,就不过是一次虚伪的旅程。

这是《逻辑后缀学》上卷为“自定义是”判断所下的最终结论。

这个结论很重要:我们以为的“实”,本质为“(心)虚”;我们以为的“虚(心)”,本质为“实”。

这个结论很直白。整部《逻辑后缀学》上卷只是想告诉读者: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真实世界不是这样的。

但是——揭开真相者——不受欢迎。就如同《皇帝的新装》里的小孩——肯定不会被世人接受。

不是这样的。那么,应该是怎么样的?

任何的“是”判断,都会出现悖论;用“是”判断判断“是”判断,即形成一个无休止震荡与重复的,“纠缠共生”的真类,就会在物质(目标)与意识(行为)的二元关系里纠缠不清。

世界既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应该是:无论是“怎么样”其实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一定要“是”——“怎么样”?


早参暮请究无穷,一朝了然万法空;

银盆盛雪妙清净,月华透水二谛通!(笔者创)


————上卷完
喜欢仁剑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已标注为仁剑的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若违规侵权,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