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枪与枪支犯罪
芝加哥,一个24岁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在一次持枪抢劫中不幸成为无辜的牺牲者。
物伤其类。我们多数人都是无辜的,不管生命多宝贵,失去的灿烂未来多可惜,在物理定理之下,人命在手枪面前,这个公式就没法写。
诗人似地说句俱往矣就显得有点太没人心,“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听起来又太丧气,这还有什么活头嘛。所以我们物伤其类,兔死狐悲,在恐怖忧惧之下,就选择个轻松点的发泄渠道,愤怒和仇恨。
大家最有同感的,当然是痛恨犯罪分子。本来大家也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好人坏人,也知道哪个庙里没有冤死鬼,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Shit
happens嘛。但是互联网把地域的隔绝给打破了,以至于千里外芝加哥的不幸年轻人的遭遇让我觉得就发生在身边,居然有不寒而栗之感。更要命的是,前人有言,以有千日作贼的,岂有千日防贼之理?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的存在与人类社会存在的一样久远,有人类就在人渣。有社会,就有犯罪,你痛恨不痛恨,也挡不住这些人渣的存在,你总不能因为犯罪分子的存在就天天跟惊弓之鸟一样走路都溜着墙边,不敢挺胸抬头了吧。所以痛恨犯罪分子并不太管用。
那么管用的,大概就是禁枪。说到底那个年轻人确实是命丧枪下,而枪被造出来,还真的是为了人类之间的高效互相杀戮,打猎么,弓箭和投枪就挺好使的。所以,既然说的是枪杀,把枪禁了当然犯罪分子得到枪的难度就大许多,用刀的话,一来不是指头勾勾那么方便,按人类的本能,心理那一关也更难过一点。
所以这就成了定例,每次出现枪杀案件,大家说不几句就转到禁枪上,然后自然就转到反抗暴政的权力啊,美国就是持枪的民兵立的国啊,枪不杀人,人杀人啊,再后就是民主共和两学,步枪协会。。。直到下次有个不幸者出现,再来一回,永远没的结束的时候。
听说过犯罪经济学这个词。从无辜者,犯罪分子,警察,律师,法官,甚至监狱。。。这是一个完整的价值链和产业链。既然犯罪是在人类成为社会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如影随形一般伴随着人类社会发生发展的。。。我忽然觉得最令我不寒而栗的,不是犯罪分子的存在,而是这个价值链产业链的存在。
我自己曾经被警方警告不要用我自己的手保护自己。那次是刚下火车,正看到一个小子刚刚拆掉我的车锁,我大喝一声,那小子跳上车就骑走,我的手本来已经抓到了车,但他已经骑起速度来了,只好松手。。。正好车站附近就有警察,顺便就报了案,然后我好奇问了一句,如果我不放手,那小子摔了怎么办?警察说那你当然要负责了。我问我该怎么办,警察说你现在干的就对了嘛,报案,然后就交给我们。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那辆车,那个警察。。。一切就象没发生过。
资本主义世界是个专业化的世界。这个世界并不太主张DYI,所以就连DYI也有专业人士替你设计好一切。所以犯罪分子就管犯罪,警察就管不要让犯罪变成太明目张胆的事,律师当然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令我不寒而栗的是下一句没人说出来,但从警察到法官到犯罪都同意的另一句,无辜者只管不幸。
所以我真正想大声问的一句是,犯罪固然是人类社会的产物,但我们真的必须要与其共同存在么?
听说过天朝摄像头布置得天罗地网一般,甚至有人说警察忽然通知他到警察局来取钱包,他大惊之下一摸兜才发现钱包被摸走了的奇闻。这当然是侵犯了人的隐私了。。。
据说5G技术也差不多,你到过哪里,不管手机开不开,官家想查你都可以一览无余。。。
其实就算是最讲究人权的美国人,也觉得自己生存的这个治安制度是很CD的制度,否则就不会有超人蝙蝠侠蜘蛛侠。。。各种侠电影层出不穷了,都知道他们指望不上。
所以回到本文之初,禁枪其实跟天朝广为人嘲笑的菜刀实名制差不太多,就一点,枪的作用就是杀戮,要么是人要么是动物,而菜刀的主要功能是加工肉菜,不是杀生,杀人只是外延功能而已。。。
天朝的办法,从古时就这样,政府的诸多职能里,不只是抵御外侮镇压不臣,还有教化民众移风易俗这类软指标。人民政府,人民共和国也不只是说说而已,纯忽悠人的,怎么把社会变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根源上缩小犯罪分子产生的土壤。。。也就是广为西方世界诟病新疆集中营那一套,其实是出于善意,爱民如子,对黎民负责的办法。
对热血多情的人类动脑筋,我觉得比对着冷冰冰的枪支发狠,更靠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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