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京华茶馆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坛主管理]

「黎智英案」法庭裁定2024年1月2日續審

送交者: Haisen2023[♂★★學翥吉奥★★♂] 于 2023-12-24 4:59 已读 1075 次  

Haisen2023的个人频道

+关注
黎智英質疑逾時提出檢控法庭裁定無超出半年期限

rfa 2023.12.22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檢控沒逾時,可控告黎智英;圖為黎智英聽聞判決一刻的表情。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court/hk-jimmy-12222023024820.html

「黎智英案」周五(2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踏入第3天審訊,就黎智英一方在正式開審前,提出控方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已逾時限,因此法庭無權審理的爭議。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頒下裁決,裁定控方檢控沒有逾時,批准控方繼續控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連同有關控罪,黎智英另面對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正式開審,屆時預計會先由控方進行開案陳詞。


黎智英向家人點頭微笑及竪拇指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黎另獨自被控兩項勾結及串謀勾結罪。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李素蘭審理,不設陪審團。


黎智英早上由囚車押解到庭,並身穿淺綠色冷衫及深藍色西裝外套應訊,精神看來不俗,被帶進犯人欄內時向家人方向點頭,又面露微笑及竪起大拇指。黎智英太太李韻琴、兩名子女及其他家人均有到庭旁聽。


黎智英太太及子女早上到庭旁聽。(李若如攝)

控辯爭議檢控時限計算方式


需由法官在案件正式開審前處理的爭議,涉及首項控罪「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黎智英一方提出,控方在2021年12月加控相關控罪時,是否已超出煽動罪中的半年檢控時限。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控方指控黎於2019年4月1日首次作出有關犯法行為,質疑煽動罪的立法原意,是盡快作出檢控以阻止煽動刊物的傳播,而非一直不作為,並最後以串謀指控以繞過檢控時限。


此外,《蘋果日報》於2021年6月24日停刊,已結束本案涉及的串謀協議,而黎智英在同年12月28日被帶到法庭加控煽動罪時,已超出檢控時限4天,故法庭無權審理。同時力陳有關檢控與新聞自由相關,任何法律上對於被告權利的保障,包括檢控時限,必須得到法庭較寬鬆、對被告有利的詮釋。


黎智英被帶進犯人欄內時向家人方向點頭,又面露微笑及竪起大拇指;圖為同家人打招呼時。(李若如繪)

控方就反駁,黎智英的串謀於兩年間持續發布至少169份煽動刊物,屬「持續的犯法行為」(continuing offence),可被視為同一共同犯罪活動,故檢控時限應由串謀結束當天、即2021年6月24日起計算,而非被告於2019年4月1日首次犯法當日計算,故檢控沒有逾時;又強調串謀者有機會潛逃海外,若被告被帶上法庭時才算開始檢控,做法並不現實。


法官指煽動罪具持續性首次犯法後串謀協議仍存在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頒下的判詞,針對檢控時限由何時計算的爭議,法官拒絕接納辯方主張,即由控罪首天的2019年4月1日起計,並引用終審法院案例,指煽動罪具持續性,因此不接受辯方指,串謀在2019年4月1日首份煽動刊物發布時就完結,因今次案中被告被控串謀多次觸犯煽動罪,若控方指控屬實,首次犯法後,被告間的串謀協議依然存在。


判詞強調,控罪要旨在於犯罪協議,而非協議實施的過程,只要協議訂立,「串謀」即已發生並構成持續犯罪行為,而基於控罪的持續性質,無論從邏輯及原則上,均沒有理由把條文中的「罪行」,狹義界定為「首次犯罪」;又指如控方有足夠證據,證明串謀協議貫穿整個案發時期,看不出由串謀的最後一日、即從控罪結束日子計算6個月時限會構成不公,因此裁定檢控期限為2021年6月24日至同年12月24日。


「黎智英案」周五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踏入第3天審訊,仍有大批中外傳媒一早冒寒排隊等候入庭。(李若如攝)

控方向法院去信即可視為已開始檢控


至於何時才計算為「開始」檢控的爭議,3名法官認為,法庭在2021年12月14日收到控方信件,已滿足《裁判官條例》中提供資料向法院申訴或告發罪行的要求,之後發出傳召被告到庭屬法庭工作,故本案的檢控於12月14日已可視為已經開始。


就辯方提出,本案是由12月28日被告被帶上法庭加控時才算開始檢控,判詞指此說法會帶來「令人驚訝的後果」,如被告因留院或不在港而在檢控期限後才被帶上法庭,就不能作出檢控,法庭不信納這是立法的原意,同樣裁定法庭有司法管轄權就煽動控罪進行審理。


案件將押後明年1月2日續審,屆時黎智英等會正式答辯,預料控方之後將開始作開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記者:吳婷康、李若如編輯:溫曉平網編:程皓楠


喜欢Haisen2023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 密码: [--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创建您的定制新论坛频道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