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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殷教授对“错换”事件房产一语道破是非,不过有一点他说错了

送交者: hgao[♂☆★★★★声望勋衔19★★★★☆♂] 于 2021-05-07 13:33 已读 89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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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敏捷,口才犀利的储殷教授是一位大家非常熟知的公众人物,曾经参加多个与辩论相关的节目,而被大众所了解熟知。他在屏幕前展现的的睿智和机辨,给观众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


就在“错换人生”事件当事人之一的熊磊连发长文,为即将到来的庭审造势,一些熊粉网上鼓噪喧嚣,令人们难以分清问题实质之时,储殷站出来发声了。


不亏是名家出手,他的话语首先就去芜存菁,紧紧地抓住了问题的核心。一针见血,讲出了最基本的常识和道理,扣住了关键的要害。


储殷首先就强调了一个谁也无法辩驳的事实,许妈一家买房子是给亲儿子买的,紧接着又发出气势夺人的第二问,姚策是不是亲生儿子?




这两个问题,都是大众明了答案的事实,一环紧扣一环,已经为后面的结论做了严密的准备和铺垫。


然后,他抛出了振聋发聩的结论,既然不是亲生儿子,人家凭什么要把房产赠予你?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情,亲生儿子是要负责养老的,会让父母老有所依。没有这个前提,人家凭什么把房子送给一个不相干的人?


其实,这句话有潜台词。众所周知,姚策和许妈一家无血缘关系,连法律意义上的认养关系都不具备。在其生命的最后时刻,对许敏夫妻毫无顾念。而熊磊则反目成仇,不承认许妈有所谓的“恩情”,这样的关系,有任何赡养义务成立的可能吗?




至于陪嫁的车,那本身就是你们夫妻自己享用,原物奉还就是了。为什么要和房子牵扯在一起呢?


其实这些道理,并非有多么高深,都是以老百姓熟知的大白话讲出的通俗易懂的公序良俗。但储教授以简单明了的道理捋清了整个的脉络,让整个逻辑的链条无懈可击。


他反复强调,不要去追问细节。其实言下之意就是别舍本逐末,抓住事物的是非根本即可。其实这里还有一层意思,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意图在旁枝末节上纠缠,就是希望把水搅浑,来达到混淆是非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储殷讲的如此明澈的道理,竟然还有一些人跳起来攻击,令人不可理喻。看来,在整个的社会当中,的确存在着一个具有相当数量的反智人群。老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不过,智者千虑,也有百密一疏之处。储殷的发声包括后来在他个人账号补充说明里面,认为养子欠养父母二十八年情分,这句话没错,但他认为可以向法庭诉讼追讨,这个说法似可商榷。


他认为不仅许妈一家可以向对方追讨抚养费,杜家也可向郭威追讨。


从情理上来说,姚策的确欠许妈一家,但在性质属于偷换还是错换,法律上没有给出界定前,一定是按照错换定位责任人。


基于这一点,被抚养的姚策和郭威本人都不具有过错,他们只是受害者之一。所有的损失应该由造成这一结果的责任者承担。


之前杜家打的赔偿官司,包括许妈现在即将启动的诉讼,不就是在追究涉事单位吗?


有人可能会说,这些赔偿里面可没有包括抚养费。说的没错,可问题是,给孩子承担抚养费,这不是本来你应尽的义务吗?只是双方错付而已。




当然,因为许妈额外承担了一个养育病孩子的重担,这本不在抚养付出费用计划之列,这些是应该计算损失的。如果姚策的病是因为医院耽误,那么医院就要承担这28年所有医药费。但如果证据表明,其疾病是遗传为主因,医院没有贻误病情。那么杜家就应该支付这28年的医疗费用。


至于许妈获知真相后继续垫付的医药费,应当返还就更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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