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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渣男56刀杀害前女友,一审被判死缓赔偿76万,二审:死刑

送交者: wwwyu[♂★★★★声望勋衔18★★★★♂] 于 2022-03-22 0:44 已读 6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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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底,顾翠芳的父亲终于拿到了四川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


“屈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次是货真价值的死刑,没有缓期两年执行。


这才是他想要的判决结果,也为死去的女儿讨回了一个公道。


拿着二审判决书,父亲带着外孙女玲玲(化名)回了老家。一老一小来到女儿墓前,把这个迟来的“好消息”告诉了她,“女儿,你放心吧……法院给你讨回了公道……”


迟来的公道也是公道,因为再狡猾的凶手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这一切的悲剧,都源自一场致命的邂逅,一段畸形的爱恋。

顾翠芳生前照片

时间回到2018年。


时年33岁的顾翠芳是一名离异的单身女性,离婚后独自一人带着女儿生活。顾翠芳在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王府井购物中心开了一家美甲店,规模不大,但生意不错,母女俩一直与人为善,过着平静安宁的生活。


但是,这种平静被一次意外的邂逅打破了。


2018年下半年,顾翠芳在一次聚餐中结识了一名叫屈江的男子。顾翠芳已过而立之年,但保养有术,爱美容会打扮,人显得很年轻,气质很好,一下子吸引了屈江的目光。


屈江加了顾翠芳的好友,随后对顾翠芳展开猛烈追求。


尽管屈江没有正式工作,但他能说会道,特别会哄女孩子开心。在屈江甜言蜜语的攻势下,单身的顾翠芳很快沦陷,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顾翠芳不知道的是,对她信誓旦旦的屈江一直在欺骗自己。直到双方交往两个月以后,她才发现屈江是一个有妇之夫。只是两人一时难舍难分,便继续维持着交往。


随着时间的推移,顾翠芳觉得这段畸形的感情应该结束了,便以自己“位置很难堪”为由,向屈江提出了分手,不想再发展下去。


顾翠芳的想法遭到屈江的激烈反对。既然顾翠芳觉得“位置很难堪”,那把她的位置“扶正”不就行了吗?于是屈江告诉顾翠芳,自己和妻子过得并不幸福,他想和妻子离婚,就能光明正大地和顾翠芳在一起了。

屈江照片

顾翠芳觉得自己破坏他人家庭并不道德,多次劝阻,但她的劝说没能阻挡屈江的决定。2019年7月,屈江和妻子离婚,开始与顾翠芳公开交往。


既然双方都是单身,自然可以光明正大地交往,但顾翠芳的父母并不看好这段感情,他们觉得屈江不务正业,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


顾翠芳觉得屈江为自己离了婚,自己就此分手显得过于残忍,便暂时没再坚持。


顾翠芳的态度让屈江觉得两人还有感情,便经常来找顾翠芳,还多次向顾翠芳借钱,用于打牌赌博,却从来不提还钱的事。


时间一长,顾翠芳觉得屈江这个人游手好闲,爱好赌博,太不靠谱,才后悔没听父母的话,再次向屈江提出分手,态度十分坚决。


这个时候,屈江暴露出自己偏执、狂躁的性格缺陷。为了继续和顾翠芳交往,他经常骚扰顾翠芳,不管是美甲店,还是租住房,顾翠芳走到哪,屈江就跟到哪,拿出死缠烂打的那一套,让顾翠芳不胜其烦,甚至到了半夜,还去敲顾翠芳的家门。


有一次,因为顾翠芳对其态度冷淡,屈江恼羞成怒,竟然带着刀,当面以杀害威胁对方,顾翠芳担心他一时冲动真会动手,只好拨打110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理纠纷,并对屈江进行了耐心开导和批评教育。


即便是警方介入,屈江也没有停止对顾翠芳的骚扰。其后,顾翠芳及其同事、朋友曾多次报警,警方每次都对屈江进行严肃批评和警告。但是这些都没能阻止屈江对顾翠芳的纠缠,他甚至开口向顾翠芳借2万块钱用于赌博。


顾翠芳被他烦透了,只好想着“破财消灾”,转给屈江2万块钱,希望让屈江离自己远一点,而屈江还假惺惺地打了一张借条。

屈江手写的借条

这样“死缠烂打”的日子过了几个月后,顾翠芳并没有回心转意,反而对屈江更加冷淡。


慢慢地,屈江感觉到自己的纠缠已无法挽回这段感情,同时也开始怀疑顾翠芳欺骗自己,甚至怀疑顾翠芳另有新欢,背叛了自己,而自己却为她离了婚,真是太不值了。


情场失意,牌场更失意。屈江在牌桌上屡战屡败,借了高利贷无法偿还,种种不顺让他的心态严重失衡,把自己离婚、陷入债务危机的责任都归咎到顾翠芳身上。


受骗、委屈、气愤、失意、不甘……种种负面情绪交织在一起,转化成了对顾翠芳的满腔仇恨。当这种仇恨积攒到一定程度,一个可怕的想法出现在屈江的脑海:杀了她!


2020年5月31日,屈江提前准备好了菜刀、匕首等作案工具,以及逃匿所需的行李,配好了顾翠芳房门的钥匙,做好了一切谋划。


这一天,屈江突然询问母亲身体如何,还告诉母亲如果出了事,就带两个孩子去乡下。


母亲觉得儿子有些异常,便追问屈江发生了何事,屈江只好搪塞说自己欠了赌债被人追债,不想牵连到家人,母亲听了便没再追问。


随后,屈江又给姐姐打电话,告诉她如果出事了,就把母亲和自己的两个孩子接过去帮忙照顾,姐姐也以为他是遭人追债,没太在意。


如果母亲和姐姐能意识到屈江的反常状态,及时劝导他的情绪,或许悲剧一时可以避免,但以屈江报复性极强的性格,悲剧的发生是迟早之事。

顾翠芳生前的照片

2020年6月1日下午2点,屈江携带作案工具,到顾翠芳的美甲店蹲点守候。


晚上8时许,顾翠芳结束了一天忙碌的工作,一个人返回住处。她并不知道,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怀着一个可怕的阴谋,一直悄悄尾随着她。


顾翠芳租住的房屋位于一个小区的16楼,但屈江并未直接跟她进入房内,而是潜藏到了小区楼顶的天台,耐心等待机会。


等待的过程十分煎熬,屈江也在纠结,但想来想去,极强的控制欲、强烈的复仇心理还是占据了上风:我得不到的东西,宁可毁掉,也不能让别人得到!


根据顾翠芳的女儿事后回忆,晚上9点左右,她准备上床睡觉,突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便问母亲是不是那个叔叔(屈江)来了,但两人查看一番,并未发现异常。


随后,顾翠芳再次检查房门,确认锁闭后,又关好了所有窗户,然后返回卧室锁门,还用一把凳子在里面顶上房门,母女俩才放心躺下。


次日凌晨5:30左右,天快亮了。趁着大家还在睡梦中,屈江从楼顶悄悄来到16楼,用钥匙打开房门进入顾翠芳家中,摸黑关掉了电源总闸。


当试图打开卧室房门时,门上锁了,恼羞成怒的屈江猛地一脚踹开了房门。


开门的一瞬间,玲玲被惊醒了,看到站在床边的屈江,玲玲小声对妈妈说:“妈妈,那个叔叔来了。”


顾翠芳几乎在同时被惊醒,她正打算质问屈江想干什么,但还没等她开口,屈江就一个箭步冲到床边,不管不顾地用菜刀、匕首疯狂地向顾翠芳砍去……

顾翠芳与女儿玲玲的合影

35岁的顾翠芳甚至没来得及发出呼救,就当场丧命,香消玉殒!


作案后,屈江迅速逃离现场,留下被吓呆了的玲玲。


这个不到8岁的女孩,亲眼目睹了屈江的行凶过程,被吓得浑身发抖,双腿瘫软,一动也不敢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喘——或许正是这种状态救了自己一命,以屈江当时疯狂的状态,如果玲玲大声呼救或与其搏斗,很可能会被屈江杀害。


屈江逃走后,玲玲发现妈妈整个人被血浸透了,场景惨不忍睹,叫也不答应,她一个人跑到厨房接了盆冷水,浇在妈妈脸上,但妈妈还是没醒。


这个坚强的小女孩鼓起勇气走出来,敲开了邻居婆婆的房门。正在做早饭的婆婆发现玲玲身上都是血,问她怎么回事,玲玲哆嗦着回答说:“我的妈妈被人杀了……”


婆婆大吃一惊,叫上女儿到对门一看,发现了惨不忍睹的一幕,立即报了警。


事后,经法医鉴定:顾翠芳的头部、肩背部、四肢遭受菜刀砍杀,胸腹部遭到匕首等锐器刺杀,全身大小创口多达56处,死因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020年6月3日下午13时,潜逃到四川广安岳池县的屈江被南充警方抓获。面对警方的讯问,屈江很快公认了自己故意杀害顾翠芳的犯罪事实。


消息传开,南充震惊,四川震惊,人们难以理解屈江为何如此惨无人道,当着不到8岁的小女孩的面,残杀了一个离异单身的母亲?纷纷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屈江的照片

2020年11月、12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检察机关指控屈江两项罪名,一是故意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二是寻衅滋事,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按照我国《刑法》,光是一个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就足以判处死刑;再加一个寻衅滋事,数罪并罚,等待屈江的肯定是死刑。


但一审判决出来后,却让人大跌眼镜:判处屈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家属76万余元。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意味着只要两年缓刑期内不再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限制减刑,意味着改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


对于这个结果,群众各有看法。


有人认为量刑太轻,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才足以告慰死者,以平民愤;也有人认为死刑立即执行,太便宜了凶手,不得减刑终身监禁,反而让他更痛苦。


不过,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也认为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确有错误”,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南充中院为何没有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只是判处死缓呢?


法院的主要依据有两点,一是此案起因系“婚恋纠纷”,被害人顾翠芳也有过错;二是被告人屈江“坦白、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凶手屈江的照片

屈江不愧是“能说会道”,他曾在法庭上当庭翻供,提出三个意见。


1,自己为顾翠芳付出了大量的精力、金钱,但顾翠芳却在恋爱交往过程中与他人不当交往,才导致自己一时心理失衡,冲动作案,因此顾翠芳有过错。


2,自己 “当时只是想伤害对方、教训对方,并不是想杀了对方”,只是一时冲动,激情杀人,因此并非故意预谋杀人。


3,顾翠芳虽然多次报警,但自己的行为并非骚扰威胁,而是“恋爱过程中的正常交往、拌嘴”,自己带刀去找对方“只是为了防身”,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按照屈江自己的辩解,他连死刑、无期徒刑都不该判,最多判个有期徒刑。


但这些辩解完全是苍白无力的,众多证据都足以证明他长期、多次滋扰顾翠芳。他提前准备作案工具、逃匿物品、叮嘱家人,以及抛弃作案道具、驾车逃跑等等行为,更足以证明他是赤裸裸的蓄意谋杀,绝非一时冲动,失手杀人。


最重要的是,屈江忽略了还有一个关键证人——不到8岁的玲玲。


玲玲作为犯罪现场的唯一见证人,亲眼目睹屈江在冲进房内后,没有任何犹豫,就直接实施了残忍的犯罪行为,事后又迅速逃离现场,足以证明他是故意杀人。


另外,顾翠芳身上56处伤口更证明了屈江怀着极大的愤恨对她出手,绝非他辩解的 “只是想伤害对方、教训对方,并不是想杀了对方。”

受害人顾翠芳生前的照片

有鉴于此,南充中院认定屈江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但同时认为屈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并且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重要也是最具争议的一点是:法院一定程度采信了屈江对“婚恋纠纷”的辩解,认定“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也就是顾翠芳有一定过错,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


综合上述情况,法院最终判处屈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对于这一判决,最难接受的是受害人顾翠芳的家属,弟弟顾燕斌表示:“屈江砍了我姐姐56刀,刀刀致命,我姐姐心肝肺脾没有一处是好的,我们希望他能被判死刑。”


案发小区的居民对此也表示不能理解,顾翠芳及其女儿性格都很温柔,跟邻居们关系很好。母女俩的不幸遭遇引发居民的极大愤慨,50多名居民一起联名写了请愿书,按捺上自己的手印,强烈要求法院“严惩凶手”。


所幸的是,法律是公正的,抗诉成功了。


2021年12月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充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屈江一面向顾翠芳家属道歉,一面坚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甚至提出自己曾送给顾翠芳近百万钱,足以购买一套房、一辆车,以此证明两人已经在谈婚论嫁,此案确实是“婚恋纠纷引起”。

检察机关的抗诉书

屈江的辩护律师也是一名“辩护高手”,他提出了三大辩论意见:


一,屈江并非蓄意的故意杀人。在2020年疫情期间曾和顾翠芳在酒店同居半个月,也经常去顾翠芳家中居住,说明两人完全是情侣关系,建议法院对二人同居证据进行收集,证明本案“确系由婚恋纠纷引发”,以保护屈江的合法权益。


二,屈江犯罪的主观恶性并非特别恶劣。他犯罪时曾内心纠结(虽然还是杀人了),案发后曾把凶器丢在小区(虽然清洗了凶器上的血迹),逃跑后曾考虑去投案(虽然最终没投案),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虽然不停地辩解,甚至翻供、提供虚假证据),说明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并非特别深重,人身危险性并非极大。


三,屈江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力并不大。相对于在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杀人的危害性和影响力较小,只是局限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建议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看到这里,我总算明白了不学无术的屈江怎能提出如此专业的意见?十有八九是这位辩护律师支招。不过,辩护律师本来就是收钱办事,并不违法。


“遗憾”的是,屈江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四川省高院均未采纳。

顾翠芳与闺蜜的聊天记录

屈江自称给过顾翠芳百万巨款,但他提供不了任何转账、借条等证据;辩护律师称两人曾长期同居,但法院调查后发现双方自2020年3月至案发时,均无在南充市任何宾馆的住宿登记。总之,屈江完全是在说谎,故意混淆视听。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屈江作案的起因是否能够认定为婚恋纠纷”问题,四川省高院认为“不应认定为婚恋纠纷”,理由如下:


屈江在顾翠芳明确提出分手后,经公安机关多次批评制止仍不思悔改,继续实施追逐,拦截、辱骂、恐吓行为,企图挽回与顾翠芳之间的关系,已对顾翠芳及其家人、同事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最后甚至采取用刀具杀害他人的方式进行报复,其行为已远远超出正常恋爱范畴,“不应认定为婚恋纠纷”。


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屈江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力并不大”,四川省高院认为:屈江虽有坦白情节,但其行为系有预谋犯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人身危险性大,并给顾翠芳未成年的女儿造成严重的心理损伤,故量刑时不予从轻处罚,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2021年12月28日,四川省高院依法做出终身判决:屈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2年2月,虎年春节前后,顾翠芳的家人拿到了二审判决书。

本案的二审判决书

此前,顾翠芳的家人曾表示他们不要赔偿,绝不原谅,希望严惩凶手;如今,他们终于等到了真正想要的结果。看着“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终审判决,家人们终于松了一口气,“感谢四川省高院,法律是公正的。”


拿到二审判决书的当天,顾翠芳的家人特意回了一趟老家,父亲领着女儿玲玲,带上判决书去她的墓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


安静的坟墓前,除了鲜花、香烛,还有一老一小,以及判处凶手死刑的二审判决书,相信九泉之下的顾翠芳,终于可以瞑目了。


如今,一切尘埃落定,顾家人的生活也渐趋平静,但这场悲剧带给他们的心理创伤,还需要很长时间去抚平。对于还不到10岁的玲玲而言,更是如此。


母亲遭遇不幸后,玲玲只能跟外公外婆相依为命,外婆陪她在南充市区上学。由于没钱在学校附近租房,只能和舅舅一家挤在一起。舅舅家距离学校远,玲玲每天都要坐公交车去上学,单程就要1个小时。


顾翠芳的父母都是农村户口,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她的父亲平时在村里干农活种些菜,每隔一段时间,就装上一些菜和粮食进城看老伴和玲玲。

顾翠芳与女儿的合影

但噩梦并未真正远离,亲眼目睹母亲被杀的玲玲,至今没有走出心理阴影。


这个原本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从母亲遇害以后开始变得胆小孤僻,不敢跟陌生人说话,不敢独自一人入睡,学习成绩也下降得厉害。


不管白天还是晚上,不管家中还是学校,玲玲都不敢一个人独处,甚至连上厕所都要人陪着;有时候外公外婆托熟人把玲玲从学校接回来,即便到了小区里,她也不敢独自上楼,要让外公外婆下楼去接。


到了晚上,玲玲更是不敢一个人入睡,即便躺下,有时也要很久才能睡着。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这个不到10岁的女孩子一闭上眼睛,脑海中会浮现出什么样的凄惨画面,这是她一生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相比凶手的结局,我想玲玲的心理健康值得更多人的关注。


综观此案始末,根本原因在于屈江的三观不正和人格缺陷。


首先,他性情懒惰,缺乏正确的人生观,长期不务正业,没有正式工作,反而沉溺赌博,欠下赌债。


其次,他控制欲强,缺乏正确的婚恋观,没有责任感,背叛婚姻与其他女性发生婚外情,对方提出分手后不能正确对待。


再次,他性格偏执,缺乏健康的心理,遭遇挫折后心态失衡,不寻找自身原因,反而归咎他人,心态失衡。


最后,他性情暴躁,有暴力倾向,喜欢用非理智手段解决问题,甚至杀人泄愤,最终走上了严重犯罪的道路。

顾翠芳的父母

在此,借此案奉劝各位:面对情感纠纷,务必保持理智处理,切勿碰触法律底线,因为感情可以再有,法律不可亵渎,人生更不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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