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的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便称刘胡兰。 8岁时,刘胡兰上了小学,10岁起参加中共儿童团,为八路军站岗、放哨、送情报。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一个月的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11月,即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回到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国共内战爆发,国民党军队进攻中共根据地,文水县委决定只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当时,刘胡兰也接到了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国军。 在此期间,刘胡兰将云周西村村长石佩怀杀死。起因是石佩怀曾接受国军阎锡山的命令,为国军准备粮草、钱款,递送情报,这自然被刘胡兰视为敌人,遂与他人一起将其杀害,为中共分忧。问题是:难道送送情报就罪当致死? 石佩怀被杀后,阎锡山部决定实施报复行动,于是刘胡兰被捕后被铡死。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