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揽政府生意 然后地产套现
包揽政府生意然后地产套现
二零零八年,山西省建设厅核准了奥科新得科贸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这是电子工程专业承包的最低资质。这一资质如果是合法获得,就意味着奥科新得在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八年间,至少承担过三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二百万元以下的小型电子工程,净资产在六十万元以上,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八年间的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一百五十万元以上。按照资质标准,奥科新得科贸的承包工程范围是工程造价二百五十万元及以下的电子工程施工。
但事实上,公开资料显示,二零零八年后,奥科新得科贸承包的政府电子工程项目至少有两个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且涉及公安部门等。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是一级资质企业的承包范围,“单位工程造价二千万元以上或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等要害部门的电子工程”,则被称为“大型电子工程”。
根据公开资料,二零零九年,奥科新得科贸承建的晋城市“数字化城管”项目投资达四千零六十七万元,这一项目是晋城市政府二零零八年第三十五次常务会研究决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建设,二零零九年六月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施工招标,二零零九年十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历时一年施工后完成。
二零零九年四月至七月,大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中,奥科新得科贸也担任施工总承包和图审的重要角色,建设单位包括大同市城区的政府办公室、数字管理局、发改委、科技局、国土分局等,投资额为二千七百五十四万七千二百七十一元。此外,奥科新得科贸还承担了山西省国土厅“数字国土”、太原市公安局“三警合一”管理系统等工程。
根据工信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主办的“中国系统集成在线”显示,奥科新得科贸还承接了山西省工商ic卡红盾网络工程、山西省公安金盾工程、山西煤矿安全监控工程、山西部分地区医保工程等。
自二零零八年开始,兰花集团和兰花科创争相和胡昕开展“合作”,外埠并购煤矿事宜中也和胡昕的代理人紧密合作,二零零九年七月,兰花集团下属房地产公司和胡昕合作“收购”胡昕的公司,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兰花科创与胡昕“合作”,同意胡昕入股国有优质煤矿,二零一零年一月,兰花科创再次和胡昕“合作”,同意借巨款给胡昕使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郝跃洲任兰花科创董事长,二零一一年五月,贺桂元卸任兰花集团董事长,李晋文接任集团董事长一职,二零一二年,李晋文接着和胡昕“合作”,安排下级公司用集团担保的项目贷款买下了“太原兰花大厦”。
这些交易的幕后是什么?究竟为什么发生?其主要决策者是否如外界所说在被动或主动执行金道铭的“旨意”?这些“上面的意思”是通过何种方式传达的?
在金道铭被中纪委拿下之后,有媒体记者曾分别联系贺桂元、李晋文和兰花科创董秘王立印采访但三人皆不做任何回应,也不肯接受任何采访,闭紧嘴巴不肯透露一个字。
二零零九年兰花集团和胡昕的两起奇异“合作”决策时,董事会成员有十一名,记者又通过多种渠道直接和间接地接触到了其中两名和一名会场记录服务人员,他们向记者回忆了两起交易。
二零零八年,胡昕在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拿到了一块土地的部分手续,该宗地块位于太原富士康南面,大运路和唐明路之间,面积为十一点六公顷,拍得总价为一点五亿元。但据兰花集团上述高层人士透露,当时胡昕只花了二百万或四百万元的招投标所需费用,土地出让金等大额费用并未缴纳。
以该地块为依托,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胡昕母亲肖桂花在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山西博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义公司”),构筑起了“开发海棠家园楼盘”的基本框架,然后开始和兰花集团谈“收购”。
在记者见到的二零零九年兰花集团年度审计报告中,确认了这一交易: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博义公司原股东与兰花(集团)房地地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博义公司的全部股权,包括土地、公司、海棠家园概念等以四亿零五百四十二万元转让给兰房。二零零九年度,兰房支付转让价款4亿元。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博义公司向兰房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兰房向博义公司支付了剩余股权转让款五百四十二万元,收购完成。
兰房是兰花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四个多亿的收购需要集团董事会表决。据原参会人士讲述,在这次会议上,许多董事对于四个亿买一套土地批文和公司手续表示难以接受,反对收购。但兰房总经理张培龙拍胸脯保证“这个项目拿过来能赚八个亿”,然后由集团董事长贺桂元力挺,收购协议被强行通过。
而在太原市国土资源局该“二零零八—五”宗地出让公示方式上,太原市国土部门也没有注明受让人,不符合公示规范。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宝玉也因此事牵连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
就在决定让新得元盛入股玉溪煤矿的同一次会议上,决定了兰花奉送给胡昕的另一宗大生意——“太原双子座”商业地产。在该宗“合作”中,兰花科创以和胡昕手中的奥科新得公司合作成立公司、运作“数字矿山基地”项目的名义,分期借给胡昕五亿元资金供其使用。三年后,再以“数字矿山基地”项目“因环境变化而没有实质性推进”为名,将合资公司清盘,收回五亿元出借款而结束。与兰花科创同时出借五亿元给胡昕的,还有山西省属大型国有煤企晋煤集团。
胡昕用从国企和上市公司轻松借来的十亿元开发商业地产,于二零一二年春天盖成两栋造型一致的“双子座”和其西侧一栋同样体量的“C座”玻璃幕墙楼,而后分别以三个七点五亿元的价格整体出售给了三家大型国企:兰花集团、晋煤集团和山西省投资集团。此项售楼议案,晋煤集团和山西省投资集团都乖乖地接受,只有兰花集团有点小插曲,二零一二年,贺桂元已经从兰花集团董事长职务离开。所以买楼议案当时未能在集团董事会通过,贷款协议也因银监局检查而被迫取消。然而最终,兰花集团还是安排一家下属子公司贷款购买。而该笔贷款,最后又由兰花集团予以担保从银行贷出付了帐。胡昕用从国企和上市公司轻松借来的十亿元搞房地产,一转眼就赚了一倍利润,这样的地产大亨,恐怕是北京的潘石屹,任志强等人也是望尘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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