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魔咒
“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魔咒
中国古代封建政权显然从来没有能够解决“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问题。不管多么圣明的君主,不管其本人和他的继承人多么能干,不管他的政府如何勤政廉政,最终都没有办法打破“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魔咒
以中国历史为例,从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历史开始,很多朝代都只有几十年、一百年左右的“寿命”,能够超过二百年的,只有汉(四百二十六年,分为西汉、东汉)、宋(三百一十九年,分为北宋、南宋)、唐(二百八十九年,其中有二十一年还是武则天执政)、明(二百七十六年)和清(二百六十年)五个朝代。当这些王朝存在超过二百年的时候,一定进入了末期,即将画上句号。历史周期率已经在发作,衰亡的迹象已经非常明显,一直到最后分崩离析,土崩瓦解,被下一个王朝所取代。
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是,国家“富”不一定“强”。两千多年世界经济史证明,中国GDP总量长期世界第一,但是中国并没有能够把“富”变成国家的硬实力,没有“强”起来,没有解决历史周期率问题。其原因不在经济本身,而是政治问题。清朝末代三帝伍拾年时间里(一八六一年~一九一一年),中国GDP总量尽管依然名列世界前茅,特别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进行了三十多年的洋务运动,国力大增,GDP总量甚至仍然稳居世界第一第二,是日本的数倍,但在甲午战争却惨遭失败。
经济是国家的血肉,没有血肉,是不行的。宪政和法治则是国家的骨骼和神经网络。没有宪政和法治,国家就没有骨骼支撑,没有理想价值,政经失序,社会失范,腐败猖獗,就是一堆混乱不堪、任人宰割的血肉!
没有法律秩序的富有,对国家而言可能是灾难。因为这样的富有是在没有法律规则或者法治不健全情况下取得的,没有秩序就没有公平;另外,越富有,矛盾纠纷就越多,如果法律解决不了这些矛盾纠纷,那就只能通过暴力来解决。历史反复证明,不管开国皇帝多么英明,不管有什么样高明的长生不老术,不管宫殿和皇陵修建得多么坚固,不管国家多富,不管GDP多高(甚至世界第一),最终都无法跳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历史魔咒。
中国封建政权之所以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是没有办法像英国那样实现君主与民主的有机统一,既不敢发展民主,又不愿意建设宪政和法治,结果自然是灭亡
清朝末年,统治者曾经本能地尝试过立宪,希望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支配,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大清宪政改革为什么最终以失败而告终,导致家破国亡?不是人民和历史没有给清政府机会,给的机会其实不少,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大清皇室和政府一再拖延改革,对建立宪政三心两意、敷衍塞责、消极被动,一再丧失立宪行宪的良机,让“宪法时刻”在自己手上白白错过。
到真正认识到宪政才是挽救大清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下决心行动的时候,已经为时过晚,革命的爆发已经无法避免。假设大清皇室和政府能够积极主动、自上而下去推行宪政,不是让民众自下而上去逼迫,宪政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就极大;假设大清皇室和政府拿定主意,意志坚定而清晰,排除一切干扰,主导立宪行宪全过程,能够成功建立立宪政体,国家就不会分裂灭亡,国土、主权不会沦丧。
一直以中国为师的东邻日本,十九世纪中期在同样面对西方列强侵略的情况下,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一跃跨入列强行列,其主要原因是在亚洲第一个制定了宪法、建立了宪政,立宪行宪成功,顺利完成了宪政转型。
目前,世界上最长寿的政治体制是英国一六八九年“光荣革命”后确立的君主立宪体制,迄今已经运转三百二十五年。在这三百二十多年时间里,英国没有发生过什么内战,实现了长期和平发展。一个体制可以持续适用超过三百年依然运行良好,一个国家可以超过三百年不打内战,简直是政治奇迹!这在中国几乎不敢想象。
为什么可以如此,就是因为宪政体制的确立,为政治提供了法定的运行规则,而且任何矛盾纠纷都可以通过法治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正是由于对内确立了宪政,政治体制问题彻底解决,英国才得以在“安内”之后,迅速走上了对外侵略之路,大肆占领海外殖民地。一个本土只有二十四万平方公里的西欧小国,可以占领全球三千三百五十万平方公里的陆地——相当于地球四分之一的陆地,还有几乎所有的海洋通道,打开世界地图,我们会发现,大部分海岛和海洋通道都是英国人的名字。
这在中共御用学者的笔下,诋毁为殖民主义的扩张,其实,在排除了“殖民主义”这一层令人本能厌恶的意义来解析,这种扩张,其实也是先进政体对衰落政体的征服,也可以说是文明对野蛮的征服。
而恰恰是这种文明对野蛮的征服,使许多尚且蒙昧在原始社会的落后人群迈了一大步,跨越到现代文明社会的行列中来的。我们的历史学者们在谴责“殖民主义的扩张”的同时,能按耐住自己民族主义的自尊心,也客观地承认,正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舰艇火炮给美洲的印第安土著带去了文明,才使这片富庶的土地上,崛起了一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民主政体呢?
美国发达的历史同样证明了这个道理。美国是第二个实行资本主义宪政的国家。一七八七年来自北美大陆十三个独立国家(State)的五十多个代表,在费城制定了今天的美国宪法,建构了符合美国国情的宪政体制。
这个宪政体制迄今已经存在并成功运转二百二十五年,二百多年来只增加了二十七条宪法修正案。在短短二百多年时间里,美国一跃超过其他所有国家,不断开疆辟土,增加人口,聚集了世界上各方面最优秀的人才,拥有世界上各种最先进的高科技,是世界最大经济体,拥有人类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军队,在七十多个国家有驻军或者军事存在。
相比英国宪政确立以后,迄今三百多年不打内战,美国宪政立国二百多年以来,只发生过一次内战。但仅仅在过去六十年里,美国在海外已经打了一百七十次外战。不是说打外战就好,而是说美国能够腾出手来,一致对外,就是因为美国在立国之初就已经“安内”了,建立了符合美国国情的宪政体制,从立国之始就彻底解决了体制问题。“一个国家,一部宪法,一种命运”,在美国人看来,是美国宪法给美国带来了好运。
在有着十四亿人口的中国,也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像花瓶一样摆在时代的橱窗里,但这部“花瓶宪法”是什么成色?恐怕是上面提到的那位国内有见识宪政学者也不敢言及,唯恐这件连陶瓷都算不上的玻璃制品一碰就碎了。从习近平违宪成立了“国安委”这件事就能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绝对没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议”有权威的。没有“权威”保障能实施的宪法不是个“花瓶”,还能是个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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