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引电诈人员来害了我!
娜姐在社交媒体上收到一个电诈人员的求救信息。
她半信半疑,不想理他。
这个自称小蒙的青年还是不放弃,他讲述了诈骗分子的残忍和现在他的危险处境,还告诉她自己不愿意当电诈人员,还不断叮嘱她远离“杀猪盘”,提醒不要相信各种炒币。
又过了几天。
“姐,我和另外一个朋友已经逃出来,在边境小镇,怕诈骗集团的人会追来杀我们,您能帮找车来接我们吗?”
同时发来两段诈骗集团威胁他的聊天记录。
到这里,娜姐确定这个小蒙求救是真的。她最近也经常关注柬埔寨和缅北诈骗集团“割腰子”“抽血”的恐怖新闻,真假难辨;但是国内采取严厉措施,迫使几万的缅北电诈人员回国,这是确实的。
这个十九岁的小蒙,不管他是真的电诈人员,还是被骗去,那么他现在求救,说明他是真心希望回国,从此走上正路。
娜姐把这些聊天记录向有关方面反映。那边指示:报警,向当地泰国警方求助;同时给了一个律师的电话号码。
娜姐的理解是当务之急是先把人接到曼谷才安全,而她不可能去边境接人。想起一个有旅行车的老莽,于是问他能不能去边境接两个人?并把情况简单告诉了对方。
莽先生表示没问题,但必须付了钱才出车。
娜姐就让他们互相加了微信,还拉了个小群。
讲好价格,小蒙立刻给莽先生打钱。
这样一来,“营救”成了接待游客的业务,但价格合理,没毛病。
到了约定的酒店,接到等待救助的小蒙和他的同伴,危险信号袭来,两人告诉他:酒店老板表示,要想安全到达曼谷,最少要每人九万铢给他来安排。
莽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抢了安排偷渡者的生意,但他不信邪!
首先他制止娜姐报警和向律师求助,认为那样只会把事情搞复杂,自己能处理。
其次他向自己认识的“大佬”求助,那边闻讯连夜赶来帮助他。
结果莽先生的车在路上被泰国关卡扣住,到这个时候假如向律师求助,坚持自己是来救人,而不是组织偷渡,也不是接游客!
但莽先生的大佬朋友来到后,采取所有选项当中最糟糕的那一项:花钱私了。
付了55万铢“保释金”后,把莽先生和车放走,小蒙两人则送到相关地方,准备遣返回中国。
情节反转来了!
莽先生回曼谷后,立刻要娜姐赔偿这55万铢。
“因为事情是你引来的”。
娜姐整个人都懵掉了。
互相扯了几天的皮,娜姐自然只能向自己律师求助。
会点中国话的律师详细询问了整个事情的经过,给出答复:
1.娜姐只是热心帮人,求助者的车费是直接转给莽先生的,如果是非法营运游客,她没有参与经营活动,没有责任。
2.莽先生本来是去救人,被扣时就该向有关方面求助;而花钱私了,一是等于承认自己组织偷渡,二是贿赂警察也是犯法的。
这个不信邪的莽先生用荒唐的方式把自己的救人之举变成了组织偷渡的违法行为。
莽先生不依不饶一定要娜姐负责这个损失。双方见面协商,娜姐律师和莽先生有这样的精彩对话:
律师:警察抓你的理由是什么?也就是用什么罪名扣你的人和车?
莽先生:不知道。
律师:他们要你什么时候上法庭?有传票吗?
莽先生:不知道,也没有什么票。
律师:这个“保释金”收据上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而且也不是保释金,是谁的?
莽先生:不知道。
一问三不知的莽先生连自己犯什么法都不知道就这样被人敲诈走了55万铢,还被警告:不要报警更不要找律师!不然你会上黑名单,车子没收烧毁,把你驱除出泰国。
只能这样暗中操作,我们会帮你把案子消掉。
他在逼娜姐赔钱时一再告诫她:我的底线是不要把事情公开化,你找律师是错误的!
经过几天交涉他也应该知道了自己的失误,从法律层面讲娜姐确实不该负任何责任。只好从“情理”上来轰炸娜姐,要求娜姐赔偿损失。
唯一的理由就是“你把这事引来的”!
你不赔就是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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