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谈中国农村的‘包产到户’政策
看到一位网友所发的帖子,描写了中国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包产到户’政策。那次农村政策的调整可以说对亿万农民的生活影响巨大,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影响巨大,所以值得谈谈。如果把‘包产到户’定义为将农村的耕地政策性地从集约经营分配给以农户为单位的劳动者个体单独经营,这种政策在过去100年以内有案可查的就有三次。最近的一次是1980年代初施行的,将农村生产队的耕地分配到农户。到底是分对了还是分错了?可以做一个简单的对比。分地之前,农村的经营结构是县、人民公社、大队(村级行政)、生产队(基本经营集体),生产过程由生产队的队长做总体的日常安排,每天的早、中、下午按时给每一个出工的农民分派农活任务,在队长、副队长或队长指派的资深农民的指挥下工作、收工,每晚家家户户派一人到生产队的会议室登记当天的出工,获取工分。这里工分是年底分配的工作量计量单位,依据能力和体力因人而不同,类似于工厂的八级工制度,而农村大队、小队两级干部每年有不同数量的工分补助,军人在所在的农户享受最高的、全年制(365天)的工分补助。在种植计划上,生产队接受大队、人民公社、县政府乃至更高一级政府的指导,例如种植小麦、水稻、棉花等农作物的数量、比例、品种乃至新技术的推广等等,农民个体将自主权完全上交,只负责出工、领工分、年终分配。当然,分配中还有当初合作化时上交自留地而获得的一定量的反馈粮、按照人头分配的个人口粮。这种经营方式的一个优势,是整体的农田灌溉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和优质管理。以河南北部为例,从黄河引水可以到达每一个村庄、每一块农田的地头。其它的农村生产资源也可以统一调配使用,包括牲畜(牛马骡驴)、机械、粮种、化肥等。另一个优势,是上级部门收缴农产品时除了按规定收取公粮(包括棉花、油料)之外,多余的收购只需通过生产队长即可,无需取得个体农民的同意。1960年初期那次大饥荒的出现,就与这个政策有关:一些热心积极的干部把粮食交上去了,等下一年粮食歉收时,农民只好饿肚子。这种经营的一个主要弊端是培养了懒汉。农民出工,收获的工作量主要与工作时间有关,不决定于实际的付出量和工作效果,于是乎多数人养成了磨洋工、出工不出力的毛病。对于这些,当时的明眼人都知道,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变相的‘包产到户’:包工,分配一定的任务,干完就自主收工,不用等队长的收工令。另一个当时看不见的弊端,是把几乎所有的农民牢牢地捆绑在土地上,不得从事其它的工作。
后来分地到家了,出现了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1. 农民根据上边政策自主决定种植品种,每天自主安排农活,或干、或休、或加班,没人干涉。2. 农民因为工作效率的提高,腾出了一部分的劳动力去从事其它的创造收入的工作:一部分人在当地从事乡镇企业的工作,一部分人转入经商、服务行业,一部分人外出打工,主要去向是广东、江苏等工业发达地区。当然,弊端是大家不再关心那些农田灌溉设施,很多人工渠道、河流从此荒废。另一个谈不上弊端的现象是贫富的两极分化开始出现。这是最近的一次包产到户,是地主亲身经历的。上一次是1960年那次大饥荒之后,中央开了七千人大会的时期,为了挽救农村的饥荒问题而实行的所谓‘三自一包’政策,主导者是刘少奇和以他为首的一批中央干部。那次政策的推行,至少是缓解了当时的饥饿问题,关键是形成了农村‘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经济制度,它相对于人民公社的‘一大二公’是一种策略性地倒退。当然,刘少奇虽然主导解决了当时的困难,后来却在文革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三自一包’是批判刘少奇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一项主要内容。尽管如此,那种‘一大二公’的政策在农村是彻底回不去了,1958年家家户户砸锅献铁吃集体食堂的经历,被传成了笑话。再往前数,是建国前后的那次农村土地改革,内容是把农村地主的土地从一种较大规模的集约经营打碎,按人头分配给个体的农户所有,也是一次彻底的产权变更,所谓‘打土豪、分田地’。那次土改,凭空创造出巨大的社会力量,在中国改天换地,可以说没有土改,就没有共产党的抗日根据地,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没有新中国的建立。关于这一点,不仅共产党承认,就连国民党也承认。老蒋到了台湾以后,面对日本人50年经营留下的台湾,也搞起了土改,把夫人的土地赎买后分配给贫苦的农民耕种,为自己争取到了喘息的机会。话说到了今天,中国的工业实力世界第一,农村也变了样,现在哪里还有当初那种‘包产到户’,已经实现了土地再次集约经营。
贴主:QL于2024_10_01 8:51:19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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