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决定论与意义整体论:原旨主义翻译的失败(中)
乔纳森·吉纳普:历史决定论与意义整体论:原旨主义翻译的失败(中)
作者:[美]乔纳森·吉纳普 译者:邹奕,李思洁
(二)斯金纳和维特根斯坦
为了更好地了解思想史与语言分析哲学的融合,我们应该从最自觉、最广泛地借鉴分析哲学的思想史学者——也即索勒姆谈论最多的思想史学者——开始讨论,他就是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也许因为其他人提醒索勒姆,斯金纳的观点会驳斥他的观点,由此,索勒姆不留余地地加以指责,试图揭露斯金纳的错误。他原本可以简单地基于相关性(仅仅针对错误的文本含义)而否定斯金纳的工作,但是他选择了理论上的无所作为,认为斯金纳对解释方法本身“深感困惑”。[48]显然,这是理解索勒姆之误区的起点,因为强调索勒姆如何错过斯金纳的历史决定论和意义整体论有助于揭示其历史翻译进路的缺陷
粗略观之,索勒姆认为斯金纳的观点如此令人反感,这无疑是个不小的讽刺。毕竟,斯金纳是一位彻底的语言习惯主义者,几乎只对公共含义感兴趣。他认为,解释工作需要从理解作为言语行为的文本开始,从而理解“施为的习惯”[49]。[50]此外,他还主张,对于文本解释至关重要的两个维度——言内之意(言语的意涵和指称)和言外之力(表达此种言语的含义)——都完全源自公众知晓的习惯。斯金纳自然强调了复原作者意图的重要性,但他强调的总是通过行为呈现的意图而非行为本身的意图。[51]他对混淆意图和动机不感兴趣,因此也对混淆在言语行为之前的心理状态与实施此种行为的公共含义不感兴趣。他最感兴趣的意图是“从对行动本身含义的理解中推论出来的”。[52]斯金纳的一个著名论点是: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在《君主论》中提出的众所周知的建议——君主“应当知道在必要时如何步入邪恶之路”[53]——在含义(被理解为力量)上的差异,取决于同时代所有其他上呈君主的建言书是否都提供了相同的建议。[54]这无关先前的心理状态或者主观目标。它所关注的是该陈述对于沉浸在相关交际语境之读者的公共含义。
索勒姆何以反对这一论点呢?斯金纳对语言含义和施为言语基于习惯的理解,似乎类似于索勒姆与其他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所捍卫的方法。斯金纳将言外意图从先前动机或者预期目标中分离出来,这恰好与索勒姆推进格莱斯之交际意图理论时所得出的结论一致。[55]斯金纳对于言内之意与言外之力的区分类似于索勒姆本人对于语义含义与语境丰富性的区分。[56]斯金纳坚持认为,破译言外之力需要“描述出在特定场合通过特定言语的习惯施行所能实现的整个交流范围”[57],这听起来似乎与索勒姆坚持的观点惊人地相似,即含义必须在日常交流的公共语境下得以丰富。也许索勒姆并没有完全理解斯金纳之方法的内在逻辑。但是,人们必须意识到这些方法的相似之处,因为索勒姆对斯金纳的两个主要批评之一是:过度倚赖格莱斯对“言者之意”的阐释时,斯金纳只不过是一位原旨主义者。实际上,二者在这方面的相似之处更为明显。究其原因,从索勒姆在此方面的区分来看,自己与斯金纳的差别仅在于,后者似乎偏重原初意图原旨主义。不过,正如索勒姆自己告诉我们的那样,“在通常情况下,法律文本的作者之交际意图与文本之公共含义趋于一致”,这意味着,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与老练的原初意图原旨主义者的追求几乎相同。[58]除此之外,斯金纳最具有说服力的批评者,批评他过于简单地将作者之意图简化为统治性的语言习惯,因为他相信“根据假设,任何人进行任何成功的交流行为的意图,都必须是公众可以知晓的”,而这一相似之处更加惊人。[59]
尽管如此,索勒姆明显没有兴趣将斯金纳视为理论盟友,他的第二次主要批评表明了这一点,他对于斯金纳的批评并非基于后者的平庸,而是基于后者的混淆,因为斯金纳自相矛盾地将格莱斯对于言外行为的阐述与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含义与使用理论结合在一起。[60]索勒姆认为:维特根斯坦将含义等同于使用,他一定是在阐述,“表述的含义就是它被使用的方式”[61],这一点已由许多原旨主义的批评者所提出,此种提法错误地将交际内容与目的或者动机等同起来。因此,在同时使用格莱斯(指向交际内容)和维特根斯坦(并转移它)时,斯金纳的论题被认为是不连贯的。
我们历史学者有理由感谢索勒姆揭露了这样一位虚假的偶像。但是,斯金纳本人并不感到困惑。索勒姆说的很对,斯金纳对维特根斯坦之理论的倚赖是极其重要的,但这并非索勒姆所指出的原因所致。若要更好地理解斯金纳为何大幅引用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就必须理解这位奥地利籍英国哲学家的著名格言“语言的含义服从语言的使用”究竟有何含义。依据索勒姆所说的,
的确,维特根斯坦将含义与使用这一概念联系起来,或者如他所说,“言语即行为”。这一观点认为,表达的含义在于它的使用。维特根斯坦深入到某个事物之中,但它并不是关于交际内容的理论。言语被使用来完成行为,但行为并不是相关意义上的言语含义。我们可以将维特根斯坦对语词的观察延伸到文本中。简单地说,文本可以被用来完成行为。洛克(Locke)的《政府论》(下篇)有可能就是沙夫茨伯里勋爵(Lord Shaftesbury)政治纲领的一部分。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利维坦》可能是意识形态的复辟。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论》可能是对“伟大社会”的致歉。将这些历史文本的政治目的称为它们的“含义”并没有错,只要我们清楚,这并不是它们在交际内容维度上的含义。[62]
无论索勒姆在此有可能意欲表达什么,它都绝不是晚年维特根斯坦那句名言所表达的意思:“从我们使用‘含义’一语的一大类情况来看,它可以被如此界定:一个语词的含义就是其在语言中的用法。”[63]维特根斯坦非但没有放弃对交际内容的探寻,反而精确地描述了掌握交际内容所必需的东西:意义整体论和历史决定论。
此后,维特根斯坦对其经典的表征语言图像(在这种图像中,句子的内容是语词试图反映的前语言所指物的产物)提出了质疑,并提出了功能主义的含义解释(在这种理论中,句子的内容是词语在偶然话语语境中使用方式的产物)。[64]他认为,长此以来,哲学家们一直沉迷于通过定位词语所代表的概念来确定词语的基本含义。他在其最重要的作品《哲学研究》中以这样的图像为中心“每个词语都有其含义。这个含义与该词相关联。它是这个词语所表征的对象。”[65]假设语词的所有可能用法都有其本质上的共同之处,那么,通过捕捉其统一的本质,就可以认识其含义。但是,为了区分这种含义——这些使用语词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哲学家们就不得不把语言从凌乱的日常语境中抽象出来,以便在纯粹逻辑的崇高环境中分析它。[66]因此,维特根斯坦推测,他们这样做的代价是根本不学习任何学习语言含义。正如他所述,“我们步入了光滑的冰面,那里没有摩擦,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条件是理想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无法行走。我们想行走,所以我们需要摩擦力。回到粗糙的地面上!”[67]通过类比,哲学家们曾试图有效地分析单独的一枚棋子或一步棋,它们脱离了象棋游戏本身的背景。只有当棋子被重置于游戏环境中时,人们才能理解用它可以做出的走法。语言也是如此:只有当语言回归到日常使用方法的凌乱现实时,用法和含义才会被阐明。
在此层面,维特根斯坦将使用语言比作玩一场游戏,旨在重新认识这是语境化的活动。[68]哲学家们错误地认为语言只有一个单一的目的,但显然,人们玩的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体现了语言的多重目的。[69]根据人们所玩的语言游戏——无论是下达命令、描述物体或者讲笑话——语言的功能不同。这些游戏都表现了规则,或者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法”,来支配他们的操作。但是这些语法是隐含的、内在的规范,而不是由上而下的技术的、正式的规则。就像所有的游戏(篮球、板球、捉迷藏)都没有本质的、内在的结构——而是只有所谓的家族类似性——也没有共同的特征,只有人们使用单词和句子的多种方式的大量重叠。含义因讨论的语言游戏而异。[70]
因为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实践——而不是一种本质上与外界事物相联系的媒介,他因而认为,语言的构成要素是偶然的和历史的。语言游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多样性不是某种固定的、一劳永逸的……正如我们可以说,新的语言、新的语言游戏产生了,其它的就被淘汰和遗忘了。”[71]因此,从历史上研究语言不仅仅是研究单个语词的不同用法,而是更广泛地研究不同的语言游戏。将言语与这种语境隔离开来意味着将解释者自己的语言游戏强加于言语,从而模糊其原初含义。
因此,对于历史文本的维特根斯坦式解读并不专注于文本得以撰写的目的,这一点被索勒姆所效仿。相反地,此种解读会将构成文本的言语置于他们发展的原初的语言游戏(或者游戏)中。由此,恢复原初含义主要是恢复原初语言游戏。换句话说,它需要意义整体论。通过将含义建构为使用,维特根斯坦并没有为了目的放弃交际内容,而是解释了理解它实际上需要什么。
从维特根斯坦的这些见解中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第一,斯金纳对维特根斯坦的倚赖并不连贯。事实上,被斯金纳借鉴的大多数言语行为理论家,都将维特根斯坦向日常语言的转向作为他们的灵感来源。[72]斯金纳的方法很可能需要改进,一些学者也提出了这样的建议,而它们也被索勒姆正面引用,但这些批评并不是以维特根斯坦和日常语言哲学构成的相互排斥的方法为前提的——远非如此。[73]
第二,除了弥合斯金纳的一致性之外,意识到斯金纳对维特根斯坦的倚赖有助于揭示:尽管斯金纳与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对于语言习惯主义有着共同的解释承诺,他们依然存在严重的分歧。这种分歧不能用斯金纳的前后矛盾或不忠来化解(正如索勒姆所说,斯金纳是一个不真实的原旨主义者)。相反,斯金纳与宪法原旨主义者的分歧在于,相比之下,他被证明是一个更真实的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而且正是因为他认识到了维特根斯坦的基本哲学训诫——适当的历史决定论的公共含义,需要将原初言语整体地置于历史语境当中。事实上,斯金纳对过去的异质性有着深刻的理解。他的方法论著作(当时在政治思想史上占主导地位的)主要针对那些,倾向于以深刻的非历史的和去语境化的方式来阅读历史文本的人,他们相信,伟大的文本独立于其时间和地点,因为它们的作者谈论的是永恒的问题。[74]斯金纳认为,历史文本不是自主的,而是主流语言习惯的产物,与我们自己的习惯相比,这些习惯往往是奇怪的。斯金纳选择了历史唯名论,摒弃了非历史本质主义,后者将文本置于长期争论的跨历史语境之下。他拒绝将语词视为思想家获取不变概念的过度媒介,而是将概念视为知道如何偶然使用语词的延伸。尽管柏拉图(Plato)、马基雅维利、霍布斯都可能提到过“state”,但是他们对这个词语的使用——由如此不同的语言游戏所规制——是如此不同,因此,假定他们选择了相同的概念是错误的。[75]所以,斯金纳认为,对获取文本的原初公共含义感兴趣的任何人都必须了解,语词在其时代的语言游戏中是如何具体发挥作用的。
虽然斯金纳对于阐述维特根斯坦式方法的优点有所助力,但是,我们得出的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结论,远远超出了斯金纳的理论范畴。原旨主义翻译为何必须以整体语言为对象,现在已经清楚多了。因为言语的原初含义不能脱离它所出现的语言游戏,所以翻译不能原子式地专注于单个语词或者表达。为了正确地阐明任何一个建国时期的言语,必须把它恢复到原初的话语语境当中,就像维特根斯坦所描述的那样去理解。
(三)维特根斯坦的后继者
以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和罗伯特·布兰德姆(Robert Brandom)为首的主流哲学家以维特根斯坦的研究为基础,发展了他的历史决定论和意义整体论。[76]正如戴维森所言,
如果句子的含义取决于其结构,并且,我们对结构中每个单元之含义的理解,系从其句子的整体中抽象出来的,那么,我们只有通过给出语言中每个句子(或者语词)的含义,才能给出任何句子(或者语词)的含义。[77]
简单地说,“只有在语言的情境中,句子(以及语词)才有其含义。”[78]这些整体论者挑战了支撑原子式原旨主义翻译的两个重要目标——语义原子主义以及含义与观念的区分,从而生动地揭示了此种翻译的局限性。
语义原子主义以如下观念作为基础:语义属性可以提供个体的语言单位,而不依赖于其他属性。仅仅通过指称或者实指定义的力量,人们就能清楚地掌握语词的含义。换句话说,语义术语的基本属性可以与语言的其余部分隔离开来。
推论主义之整体论通过断言,句子的语义内容是它与其它句子推论关系之产物,来挑战这种原子主义。没有任何一个句子(就像没有任何一个知觉经验)可以拥有自身单独的概念内容。这一点最早是由相对于原子式经验主义的传统而提出的,其中以威尔弗里德·塞拉斯(Wilfrid Sellars)最为突出,他将对亲知知识[79]的原子式描述称为“所予神话”[80]。[81]他认为,这种所谓的亲知知识不恰当地将因果关系与理由混为一谈,或者将导致经验片断[82]的物理过程与将该片断作为认识某事的证据的能力混为一谈。要使它符合后者,即具有概念性的命题内容,人们还必须知道如何将它与许多其他观念推论联系起来,或者更简单地说,知道如何将它用作推论的逻辑前提或者结论的理由。[83](换句话说,使得观察者认为天空是蓝色的这一物理过程,只有在观察者已经被特定的概念词汇编程的情况下,才会导致他实际上形成这种观念。世界可以使人们形成一个观念,但是只有其他的观念才能真正证明这个观念的真实。)那么,单个片断的内容,就是其如何融入这些关系的机理,这些关系涉及有关并且先于该片断的所有事物,以及该片断本身的物理成因或者过程。认识某事并不是要对某一片断进行“经验描述”,而是要“将其置于理由的逻辑空间中,该逻辑空间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人们所言。”[84]因此,塞拉斯得出了这个著名的结论:“所有的意识……是一种语言事件”——对知觉片断的认识是知道如何将这些片断置于推论链条中的一种功能。[85]语言通过一系列推论关系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概念的整体,人类通过其环游世界。[86]
罗伯特·布兰德姆通过构建完全表现主义的含义解释,最广泛地研究了这种推论主义的含义,其中“掌握应用于”句子的概念相当于“掌握其推论用法”。[87]他认为,概念的——也就是语义的——内容,在性质上是相互关联的。因为“人们必须拥有许多概念才能拥有任何概念”,所有,如果不“掌握支配其他概念和内容使用的推论的性质”,就无法理解任何概念的内容。[88]因此,布兰德姆认为“语义内容的推论概念本质上是整体的。”[89]他详细阐述了,
推论包括前提和结论。某一前提的推论角色本质上取决于某一结论的推论角色,反之亦然。如果人们对于由特定内容推论之或者推论特定内容之其他内容的推论角色一无所知,那么他们也就无从知晓特定内容的推论角色。[90]
正如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所言,他简要地总结了布兰德姆的洞见,“从句子中得出的从断言到断言的推论构成了句子所拥有的唯一内容”。[91]根据推论主义的逻辑,成功翻译一个句子,就必须同时翻译其与其他句子的关联关系。只有这样,它的含义才能得以保存。掌握任何宪法用语的原初含义,意味着首先知道如何在其产生之时,将其作为其他推论的前提或结论。
哲学整体论也指向含义与观念的区分。此区分设想了一个两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首先设计出一种语言,然后将这些含义应用到世界上,形成观念。在其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形式中,它被称之为“分析与综合的区分”,在这种区分下,分析观念是仅凭含义就正确的观念,而综合观念是基于世界的经验状态而真实的观念。“所有单身人士都是未婚的”提供了一个分析观念的著名例子(仅从语词的含义来看是正确的),而“有一些单身人士”提供了一个综合观念的著名例子(一个正确的例子不是因为语词的含义,而是由于世界的偶然状态)。但是,广为人知的是,W. V. O.奎因(W. V. O. Quine)推翻了这种区分,他认为在分析性陈述和综合性陈述之间,不存在这种断然的区分。他指出,当面对挑战既定观念的相反经验时,含义或者观念的调整也可以成功地适应一种新的经验。[92]在对人类理性的整体理解中,含义不是先于观念,而是与观念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布兰德姆敏锐地引出了这些更广泛的含义,他断言:“为了理解自然语言,我们必须理解我们所做的一件事,即使用语言,如何能够立即确定我们表达的含义,并且确定其中哪些含义为真。”[93]换句话说,含义不能独立于观念而被识别。与原子主义者所主张的相反,语言使用(运用含义来形成观念)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过程。
戴维森对含义与观念的相互倚赖进行了最全面的探讨,特别是探讨“彻底解释”(建立在奎因的“彻底翻译”之上)的过程中,他试图理解人们如何解释那些持有完全未知的语言的人的含义。[94]他旨在揭示所有语言理解所基于的知识,以掌握翻译问题最纯粹的形式。但是,他的研究也提供了关于翻译和含义之更加一般性的见解。正如他所述,“解释的难题不仅是对另外一种(语言)而言,也是对同种(语言)而言……对他人言论的所有理解均涉及彻底翻译。”[95]他得出结论,破译他人言语的含义应该基于同时牵涉含义与观念的研究,该研究因为认识到“彻底解释”必然需要“善意原则”而赋予观念。[96]翻译者需要提供一些基本的观念,至少通过确认言者何时同意了某些句子,即使它们仍然是未知的句子,来开始理清言者的意思。[97]在此基础上,人们可以提供足够的工作观念,以便建立足够的临时含义,进而完善现存的工作观念理论,通过它,可以进一步完善现存的工作含义理论,以此类推。解读另一个“从头开始”的演讲,表明了含义与观念从根本上交织在一起。含义只能在假定的观念背景下被理解,而观念也只能在假设含义的背景下才能被理解。这两者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因为“所作出的每一个解释和对态度的归属都是整体论的理论范畴内的一个动作。”[98]
这些观点对于正确理解宪法原旨主义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如果含义与观念是交织在一起的,那么,即使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坚持认为,主观意图和目的在探寻原初含义中都不起任何作用,他们依然必须承认:对于建国时期人们普遍持有的观念所进行的更加宽泛的理解,发挥着构成性作用。如果不了解任何言语所处的观念背景,就不可能了解其含义。如果不理解言者可能的观念,就无法推断其含义。我之所以说“可能”,是因为即使听者不知晓言者实际上相信什么(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不愿将其合法化),听者依然必须熟知此种历史上特定的观念从而合理推断言语的含义,该观念使人可以理解言语。简单地说,含义与观念密不可分地相互纠葛。举一个重要的例子:即使可以合理地把麦迪逊和他的国会同僚在起草第二修正案时的意图归为一类,也不可能将当时所有人赋予其措辞含义时所依据之一般观念(1791年前后普遍存在)归为一类。只有深入探究该时期我们不甚熟悉的观念,才能理解该时期我们不甚熟悉的含义。正如戴维森的推测,“也许有人认为,有可能在不了解或者创建大量关于观念的情况下,确保解释理论的正确性,但是,难以想象这是如何做到的。”[99]如果这对于公共含义原旨主义者而言是可行的,那么原因仅在于:他们不经意地提供现代观念作为确保含义得以稳定的必要背景,因而未能如戴维森所说的那样“避免假设被忽视”。[100]因此,原旨主义者不仅倾向于将现代语言游戏强加于十八世纪的言语上,而且倾向于将现代观念强加于这些言语上。如此一来,他们势必无从解读原初意义的《宪法》。
内容来自网友分享,若违规或者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楼主前期社区热帖: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