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我们需要对权力者的道德水准提出要求吗?
看到孤石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指出用道德来评判、改进甚至替代制度管理是不可取的,我根据他的思路分析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道德缺乏客观性。道德观念因时代、文化、环境而异,本身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容易因不同人群的价值观冲突而产生争议,相互打压。制度则相对客观、稳定,能够为不同背景的个体提供清晰的行为规范和预期。如果用道德来评判或替代制度,那么制度的执行标准就会随个人或群体的道德偏好而变化,失去一致性和稳定性。
其次,道德评判带来的伪装和信任丧失。如果制度被道德所替代,管理者可以将自身的道德观作为“正义”标准,强加于他人。少数掌握话语权的群体可能将自己的道德观念强加给大众,批判甚至排斥异见者。这种外在的道德压迫会导致人们趋利避害而表面附和,内心则失去对道德的真实认同和信任,最终导致群体道德的沦丧。相比之下,制度是公开、可预测的,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并自愿遵守。
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道德是不确定性的,而制度是确定性的。博弈论里提到人类通常是喜好确定性的。从大家的讨论中也可以看出,大多数人都是强调要制度。因为道德具有很明显的不确定性。道德观念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它来自人们的信仰、文化背景和主观判断,不同个体可能对“对错”“善恶”的理解各不相同,无法像制度那样有统一明确的标准。
人们在面对不确定性时往往感到焦虑,因此自然会寻求确定性。比如天气预报、算命问卦等都是在为人们“卖确定性”。即便天气预报有时不准确,人们依然愿意参考,因为它在大多数情况下能提供有用的信息,帮助人们做出决策。同理,算命和问卦尽管科学性不强,但也因为迎合了人们对未来的焦虑而寻求确定性。
制度的确定性正是通过明确、可操作的规则来管理行为,让人们能预见生活中的各种情境并做出合理决策,从而获得一种稳定感。
由此可见,提供确定性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制度越明确、越易理解,执行成本越低,公众对其信任也越高。如果管理体系依赖道德这种不确定性高的因素,管理效果往往难以预期,假设一个企业的规则依赖于道德判断,那么员工可能会因上级的个人偏好或不同的道德标准受到不公平对待,从而失去对企业的信任,导致离开。
而且制度明确且一致,它可以被推广和复制,形成广泛的社会契约。例如,法律、市场规则、服务协议等制度可以跨地区、跨文化地适用,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人们可以在不同的城市和国家中按类似的法律或市场规则交易、生活。这是因为制度提供了一种确定性,让人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用担心规则随人或随意变化。
注意⚠️以上论述还只是一个方面,如果就此打住的话,那就好比二小儿辩日,把观点对立起来了。要制度还是要道德,这不是对立的。
虽然制度具有确定性和普遍性,但它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如果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缺乏道德意识,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即便制度提供了客观的规则框架,对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仍然需要基本的道德要求,原因有以下几点:
1,道德对制定者的公平性要求:制度的核心是为了实现群体利益的平衡和公平,但这一目标需要制定者具备道德意识,做到公正、不偏不倚。如果制定者出于个人利益而倾斜制度,制度本身的公正性就会丧失,导致制度成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比如,若立法者为特定利益集团量身定制法规,表面上制度看似“公正”,实则造成了更深层次的不平等。
2,道德对执行者的正直性要求:制度的执行者掌握着规则实施的权力,如果他们在执行时缺乏道德操守,可能会滥用职权或选择性执法,从而破坏制度的信任基础。执行中的偏私、不公正等现象会让人们逐渐失去对制度的信心。例如,如果司法人员收受贿赂、选择性执法,法律的威信和公正性会大打折扣,社会也会陷入不信任和不安之中。因此,执行者的道德正直是确保制度公平实施的关键。
3,道德确保制度应对复杂情境的灵活性:尽管制度提供了确定性,但在面对复杂和特殊情况时,制定者和执行者的道德判断也会影响制度的适用效果。例如,法律条文虽然确定,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灵活解释以确保公正,此时就需要道德判断。没有道德意识的执法者可能机械地执行制度,甚至在有合理变通空间的情况下仍坚持冷漠处理,导致“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脱节。
4,道德对制度完善和改进的推动作用:制度的合理性需要不断完善和修正,以适应社会的变化,而这离不开制定者的道德担当。若制定者对社会负责且具备道德意识,能够积极倾听民众需求,就更有可能识别并解决制度中的不合理之处。道德意识较高的制定者会优先考虑制度如何更公平、更人性化,反之,若缺乏道德意识,制度就可能趋于僵化或偏向特权阶层,阻碍社会进步。
5,道德确保制度的公信力:制度需要广泛的信任和认同才能有效,而这种信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众对制度制定者和执行者的道德信任。如果制度的管理者道德败坏,即便制度本身设计合理,公众也难以信任。比如,一个贪污腐败严重的政府即使有严谨的法律,民众依然可能不愿意遵守,因为他们认为执行不公。因此,制定者和执行者的道德行为直接影响着制度的公信力。
6,道德在管理层级中的传导作用:制度的执行通常是多层级的,高层的道德风范会影响下层执行者的行为。如果上层制定者和高层管理者具备道德责任感,他们会重视制度的公正执行,并鼓励下层执行者也保持职业操守。反之,如果上层道德败坏、放任腐败行为,下层执行者也容易效仿,从而形成“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恶性循环,破坏整个制度体系的健康运行。
因此,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者必须具备道德意识,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公平性、有效性和灵活性。道德与制度并不是彼此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制度提供确定性,而道德为制定者和执行者提供正义感、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确保制度在复杂的现实中发挥积极作用。所以一味的强调要制度管理还是要道德管理,这本身就是片面的。两者在社会治理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们需要互相配合、相辅相成。最后阐述一下两者不可偏废的理由:
1,制度提供秩序和确定性,解决的只是行为的底线问题,制度的作用在于约束最低限度的行为,但它不负责涵盖人们内心的信仰和情感。因此,制度可以有效处理“规则”层面的事务,却无法全然替代道德带来的自律。
2,道德塑造个体自律,解决更高层次的行为导向。道德更关注个体的内在动机和价值判断。道德让个体在制度之外依然保持正直和责任感,从而在没有外在监督时也能遵循更高的行为标准。比如,一个道德感强的人会在无人监管时仍然做出有利于他人的决定。这样,道德为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柔性”支持,提升了群体的整体自律水平。
3,制度和道德共同构成良性社会的双重保障:在理想的状态下,制度负责规范“外在”行为,确保社会秩序,而道德则从“内在”引导人们自我约束。制度是“硬性约束”,道德是“软性支持”,两者结合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避免因过多依赖制度而导致的冷漠和僵化,也能避免因过多依赖道德而导致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4,制度防止道德的滥用,道德修正制度的不足:过度依赖道德容易出现道德绑架、主观偏见等问题,从而对一些个体造成不公平的压力。制度的存在可以防止道德被滥用,确保每个人享有基本的平等待遇。而另一方面,社会不断变化,制度也可能会落后于现实需求,此时道德成为推动制度改进的动力,促使制度更人性化、更适应实际需求。
5,制度和道德的平衡,适应多样化的社会:现代社会多元而复杂,单靠制度难以包容每个人的独特情况,单靠道德又无法应对复杂的关系和矛盾。因此,制度与道德的平衡,正是为了适应多样化的个体需求,让社会在秩序和自由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这种平衡意味着,不会让制度过于僵化,也不让道德过于泛滥,进而形成一个既稳定又富有包容力的社会环境。
6,避免极端倾向,建立稳健的社会管理机制:当过分强调制度管理,社会容易僵化、冷漠,人们倾向于机械地服从规则,而忽视实际情境和人际关系的细微之处;而若过分依赖道德管理,管理变得松散,易导致因道德观念分歧而产生的不稳定。因此,道德与制度的结合,是建立稳健、灵活的社会管理机制的必要条件,既能确保公正,又能适应个体和情境的差异。
综上所述,制度和道德是管理和治理体系中的两个维度,任何一方的极端化都会导致管理的片面性。只有在制度的基础上融入道德的自律支持,或者在道德的约束中落实制度的确定性,社会才能在秩序与人性关怀中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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