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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制度。让一帮非专业人士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是不是特不着调?

送交者: 过客无名[♂☆★过路的客★☆♂] 于 2024-08-28 13:06 已读 215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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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说说人民陪审员,以及保险制度 由 老轮 于 2024-08-28 12:03

美国有多少因为辩护律师能说而感动了陪审团,嫌犯恰巧又是黑人,结果嫌犯被误判坐牢几十年的,其中能被拨乱反正的有几何,又有多少嫌犯在监狱里等不到昭雪就挂了。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B%BD%E6%9C%80%E9%AB%98%E6%B3%95%E9%99%A2)
美国《宪法》规定,美国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任命最高法院法官。虽然大法官的判定最终可能与总统的期望相违背,大多数提名总统候选人都会宣扬其意识形态观点。美国《宪法》未对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职资格作任何规定,总统可提名任何人担任这一职务,但须经参议院批准。

(https://cacpl.chinalaw.org.cn/portal/article/index/id/5317/cid/20.html#:~:text=%E4%BB%8E%E5%AE%9E%E8%B7%B5%E6%9D%A5%E7%9C%8B%EF%BC%8C%E7%BE%8E%E5%9B%BD,%E7%94%B1%E9%80%89%E6%B0%91%E7%A1%AE%E5%AE%9A%E6%B3%95%E5%AE%98%E4%BA%BA%E9%80%89%E3%80%82)
从实践来看,美国州法官的选任方式十分多元,但主要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任命制(appointment)和选举制(election)。前者是指由法官选任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或者地方最高法官任命新任法官;后者则是指通过选举的方式,由选民确定法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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