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儿被逼卖淫,她靠上访要法律“正义”
看到版里谈民主和法制,想到几年前看到的一个案例。事发地:中国湖南零陵。五年级的女儿乐乐,一个人在溜冰场玩,被一个青年周军辉骗回家,强奸。后来,又被威逼恐吓去成年娱乐场所,卖淫。直到被家人找到。被逼卖淫三个月。期间,曾经被7人轮奸。受害人母亲,一个小学没毕业的妇女,为给女儿讨回公道,坚持上访。我们看看法制的执行情况:在省公安厅批示下,永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2007年4月4日,周军辉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逮捕。2008年6月6日,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军辉及其女友死刑,参与轮奸的两个无期徒刑,一个有期徒刑16年,一个有期徒刑15年,一个因在逃而未受惩。7名被告人共赔偿9万元。乐乐母亲唐慧申请抗诉,永州市检察院受理认为蒋军军、兰小强量刑过轻。
2009年2月21日,永州市中院作出一审重审判决,量刑不变。乐乐母亲再次提出上诉。其后法院发生枪击案,三审被推迟。2011年3月28日,永州中院四审,加重判决7名被告人,周军辉和女友死刑,参与轮奸的四人无期徒刑,在逃被抓的15年,同时7名被告人赔偿20万元。随后双方再度上诉。2012年2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开庭进行终审。四个月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对死刑量刑过重。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对周军辉及女友二审重审的公开宣判,两人被改判无期。
结论:中国的正义,可以用舆论来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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