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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

送交者: 哈哈嘻嘻哈哈[☆智慧喜悅豐盛☆] 于 2023-07-02 16:30 已读 3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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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


格言:我應該是富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

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我當金錢的奴隸。

手裏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


(Well does theman know,who has suffered,there are things sweeter and holier and more sacred than gold.)


July 26, 1906


親愛的約翰:


有很多悲劇都因偏執和驕傲而引發,制造貧窮的人也是一樣。


許多年前,我在第五大道浸禮會教堂,曾偶遇一個叫漢森的年輕人,一個在節衣縮食中悲慘度日的小花匠。也許漢森先生自以為堅守貧窮是種美德,他擺出一幅品格高尚的樣子對我說:“洛克菲勒先生,我覺得我有責任同你討論一個問題——金錢是萬惡之源,這是《聖經》上說的。”

就在那一瞬間,我知道漢森先生為什麽與財富無緣了,他是在從對《聖經》的誤解中獲取人生教誨。但他卻渾然不覺。


我不希望讓這個可憐的年輕人在他心胸狹窄的沼澤中越陷越深,我告訴他:“年輕人,我從小就不斷接受各種基督教格言的熏陶,且以此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我想你也是一樣。但我的記憶力似乎要比你好一些,你忘了,在那句話的前邊還有一個字——喜愛,‘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


“你說什麽?”漢森的嘴巴大張著,好像要吞下一條鯨魚。真希望他賺錢的胃口能有那麽大。


“是的,年輕人,”我拍拍他的肩頭,說,“《聖經》根源於人類的尊嚴與愛,是對宇宙最高心靈的敬重,你可以毫不畏懼地引用裏面的話,並將生命托付給它。所以,當你直接引用《聖經》的智慧時,你所引用的就是真理。‘喜愛金錢是萬惡之源’。哦,正是如此。喜愛金錢只是崇拜的手段,並不是目的。如果你沒有手段,就無法達成目標,也就是說,他只知道當個守財奴,那麽金錢就是萬惡之源。”


“想想看,年輕人,”我提醒漢森,“如果你有了錢,你就可以惠及你的家人、朋友,給他們快樂、幸福的生活,更可惠及社會,拯救那些孤苦無助的窮人,那麽金錢就成了幸福之源。”


“年輕人,手裏每多一分錢,就增加了一分決定未來命運的力量,去賺錢吧,”我勸導他,“你不該讓那些偏執的觀念鎖住你有力的雙手,你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因為有了錢就有了力量。而紐約充滿了致富的機會,你應該致富,而且能夠致富。記住,小夥子,你雖是塵世間的匆匆過客,卻也要滑出一道人生的光亮。”


我不知道漢森能否接受我的規勸,如果不能,我會為他感到遺憾的,他看上去很結實,腦袋也不笨。


我一直以為,每個人都應該花時間讓自己富裕起來。當然,有些東西確實比金錢更有價值。當我們看到一座落滿秋葉的墳墓時,就不免感到一種難以言喻的悲傷,因為我知道有些東西的確比金錢崇高。尤其是那些受過苦難的人更能深深地體會到,有些東西比黃金更甜蜜、更尊貴、更神聖。然而,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那些東西沒有一樣不是用金錢來大幅提升的。金錢不一定萬能,但在我們這個世界,很多事情是離不開金錢的!


愛情是上帝給予我們的最偉大之物,但是,擁有很多金錢的情人能使愛情更加幸福,金錢就具有這樣的力量!


一個人如果說“我不要金錢”,那就等於是在說:“我不想為家人、友人和同胞服務。”這種說法固然荒謬,但要斷絕這兩者關系同樣荒謬!


我相信金錢的力量,我主張人人都當然應該去賺錢。然而,宗教對這種想法有強烈的偏見,因為有些人認為,作為上帝貧窮的子民是無上的榮耀。我曾聽過一個人在祈禱會上禱告說,他十分感謝自己是上帝的貧窮子民,我聞聽不禁心裏暗想:這個人的太太要是聽到她先生這麽胡言亂講,不知會有何感想?他肯定會認為自己嫁錯了人。


我不想再見到這種上帝的貧窮子民,我想上帝也不願意!我可以說,如果某個原本應該很富有的人,卻因為貧窮而懦弱無能,那他必然犯下了極端嚴重的錯誤;他不僅對自己不忠實、忠誠,也虧待了他的家人!


我不能說,賺錢的多寡可以用來當作人生成功與否的標準,但幾乎毫無例外的是,你可以利用金外的多寡來衡量一個人對社會所做的貢獻。你的收入愈多,你的貢獻也愈多。一想到我已經使無數國民永遠走向了富裕之路,我便自感擁有了偉大人生。


我相信上帝是為他的子民——而不是撒旦之流——才鑄出鉆石。上帝所給我們的唯一告誡是:我們不能在有違上帝的情況下賺錢,或賺取別的東西。那樣做只會讓我們平添罪惡感。要獲得金錢,大量的金錢,無可厚非,只要我們以正當的方法得來,而不是讓金錢拖著我們的鼻子走。


某些人之所以沒有錢,是因為他們不了解錢。他們認為錢既冷又硬,其實錢既不冷又不硬——它柔軟而溫暖,它會使我們感覺良好,而且在色澤上也能跟我們所穿的衣服相配。


我之所以是我,都是我過去的信念創造出來的。坦率地說,自我感覺到人世間因貧窮而疾苦的時候,我就萌發了一個信念:我應該是富翁,我沒有權利當窮人。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個信念變得有如鋼鐵般堅硬。


在我小的時候,正是拜金思想神聖化的時期,當時數以萬計的淘金者懷揣著發財夢眾各處方向拼命湧進了加利福尼亞,盡管事後發現那場淘金熱只是個圈套而已,它卻大大激起了數百萬人的發財欲望,這其中就包括我——一個只有十多歲的孩子。


那時我的家境窘迫,時常要接受好心人伸出的援手。我的母親是一個非常自尊的人,她希望我能肩負起做長子的職責,建設好這個家庭。母親的渴望與教誨,養成了我一種終身不變的責任感,我立下誓言:我不能淪為窮人,我要賺錢,我要用財富改變家人的命運!


在我少年時代的發財夢中,金錢對我而言,不只是讓家人過上富足無憂生活的工具,而是通過給予——明智地花出去,金錢更能換來道德上的尊嚴的社會地位,這些東西遠比豪華、氣派的住宅和美麗、漂亮的服飾更令我激動不已!


我對金錢的理解,堅定了我要賺錢、我要成為富人的信念,而這個信念又給予了我無比的鬥誌去追逐財富。


我的兒子,沒有比為了賺錢而賺錢的人更可憐、更可鄙的,我懂得賺錢之道:要讓金錢當我的奴隸,而不能讓我當金錢的奴隸。我就是這樣做的。


愛你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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