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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中伦理关系的相对性

送交者: 炫笔伏逼[♂☆★★★不闻风知★★★☆♂] 于 2024-03-26 22:07 已读 3686 次 1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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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社会伦理,而且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也有别于域外。复旦大学教授葛兆光在给西方学生讲课时,出了一道题:《红楼梦》中,贾宝玉应该分别管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叫什么?西方学生的答案都是一个:sister。中国人将姑表亲、姨表亲、堂表亲分得清清楚楚,辈分、长幼、尊卑的区分尤其重要。



但中国古人关于伦理关系的理念和准则,也存在不同的观点。概而言之,主要有如下三种:


第一,不讲伦理之别。人类原始社会曾经有过“血缘群婚”风俗,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此风犹有遗存。《吕氏春秋·恃君览》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庄子·盗跖》:“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这些记载表明,原始社会的血缘群婚到了奴隶社会作为一种遗俗仍旧存在,这种遗俗中的伦理较之实行三纲五常的后世混乱不堪。


第二,伦理关系的双方均负义务,相对平等。所谓相对平等,就是在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伦理关系中,相对于法家绝对单向性支配和服从的关系,《礼记》等儒家经典中的伦理关系尚有一点双方平等的味道,主要表现为:尊者首先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卑者等可以批评尊者。


《礼记·曲礼下》曰:“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意思是:大臣在规劝国君过失时,要讲究方式、场合,不可有损其威严,如果多次规劝而国君仍不醒悟,臣子就可以离开他。做儿子的侍奉父亲,父亲有了过失,做儿子的多次规劝也不听,就应继之以号泣,希望感动父亲,使他知悟而改。这表明大臣可以批评君主、儿子可以批评父亲。如果君主不听,大臣就可以离开他。


第三,伦理关系中的双方是一方绝对服从另一方的单向绝对服从。这种主张来自法家。《韩非子·忠孝》载:“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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