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造通厕器握把被认定为枪支散件,判5年,其实一点都不冤
8月31日,安徽阜阳通厕器涉枪案重审宣判,研发者姜某被认定构成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刑期由此前的13年改为5年。事情出来以后,不少网友纷纷替他叫冤,那么他真的被冤枉吗?律师觉得一点都不冤。
#赵律师的看法#
细节一:姜某是照着气枪设计的通厕握把。判决书显示在侦查阶段,姜某承认他是在网上了解到气枪握把构造简单、可以赚钱,从而画了设计图打造模具,批量生产销售。他的通厕器握把与气枪握把在功能上完全一样,可以轻易实现改装成枪支。
细节二:姜某是利用互联网和快递物流进行邮寄销售。警方在侦查过程中,锁定了电脑数据,显示对方是想要购买枪支部件。而帮他销售的相关证人,在证言中也表示姜志平告诉他们这是气枪握把,但要说是通厕器。这个细节说明了,姜某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买“通厕器”要组装枪支。
细节三:在申请专利之前的三个月,姜志平已经被公安机关羁押。为什么早不申请,晚不申请,偏偏被抓以后,审判之前要申请?
细节四:姜某申请的通厕器是外观专利。外观专利比较容易获得,和发明专利不一样。申请外观专利只要符合:新颖性、有美感、适用工业应用等条件一般都可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对于姜某的通厕器,审核上述条件后,只要不是明显用于违法犯罪,一般都能通过。他的专利通过,并不是合法性背书,只要他明知或者应知对方可能用于组装枪支而不制止,就仍然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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