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与人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下)
王化平:民本与人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下)
由以上分析可知,“民可使由之”是以人性为基础的。就人性来说,首先关心的是生存权能否得到满足。在古代社会,生存权的满足立足于稳定的农业生产、充足的粮食供给。在生存权基本满足之后,才有可能使老百姓养成礼义忠信。儒家认为要使老百姓养成礼义忠信的话,最重要、最可靠的途径是“教化”。“教化”至少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政治感化,二是通过教育感化。无论何种途径,都旨在“感化”。“感化”基于人性和自觉,不能从外部强加。人受到感化,有可能缘于德,也有可能缘于刑,因此,“民可使由之”固然包含“德教”,却不止于“德教”。虽然孔子将“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对比,但他并不主张放弃或废除政、刑,如《里仁》有子曰“君子怀刑”,《子路》有“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换而言之,“礼乐兴,则刑罚中”。在儒家典籍中,《尚书》中就有《吕刑》篇,主要内容是讲刑罚。儒家治国并非全然放弃、废除刑罚,不过是主张“先之以德”,慎行刑罚而已。
郭店竹简《尊德义》有“故为政者,或论之,或议之,或由中出,或设之外,伦列其类。凡动民必顺民心,民心有恒,求其养。重义集理,言此章也。”【23】“民可使由之”就是施政治民者秉持“顺民心”原则,推行感化老百姓的政治,使老百姓最终自觉做出符合道义的行为。“使知之”则有悖于此,它试图通过政治、刑罚、教育等手段,使民众知晓、接受“道义”。与“使由之”相比,虽然使民众达到“道义”的最终目的不变,但手段和方法却有不同。以上引晋文公、越王勾践的故事来说,他们若采取直接向老百姓宣讲礼义忠信、法律,而非从解决民生、确立威信开始逐步推进,这就成了“使知之”。“使知之”的统治方法忽略了老百姓的人性(民心),着眼点不在于激发人性内在的灵性,而在于说服、灌输,甚至强制人被动接受某种理念、政策。郭店竹简《成之闻之》谈治民时说:“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是以民可敬导也,而不可弇也;可御也,而不可牵也。”【24】御、牵的最终目的其实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御是因其性而行,牵是强其性而行。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论语·季氏》有这么一段话:“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25】《述而》篇载孔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综合可知,孔子认为一般人只要通过学习,就能知晓“道”,“民”之劣性是“困而不学”。换而言之,只要“民”愿意“困而学之”,他们也可以“知之”。“使知之”有违“民”之劣性,所以才有“不可使知之”一说。不过,民绝非冥顽不灵、不可教化之辈,关键在于教化的方法,故又有“民可使由之”一说。
结语
以前人们因“不可使知之”是否包含有“愚民”思想而生出许多纠葛,并发明出“民愚”说。从孔子思想的系统性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来看,“不可使知之”不应有“民愚”的暗示。“民愚”说认为老百姓能力有限,不足以习知深奥的道理,这与孔子强调“学而知之”、教化百姓是相背离的。民非不能也,实不为也,它们是“困而不学”,并非“学而不知”或“教而不能”。再者,孔子和儒家所强调的仁义礼智并非抽象或形而上的深奥理论,而是可以“知而行之”的道德伦常。所以孔子才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学而》)“民可使由之”其实是对老百姓之向善心性(人性)和习得能力(民智)的确认,也是民本思想的一种表现。民本思想的理论根基之一就是“民为神主”,在政治实践中强调以“成民”为先,如果说“不可使知之”包含有“民愚”的话,显然就自相矛盾了。“不可使知之”一句中既无“愚民”思想,也无“民愚”一说,其宗旨是强调教化老百姓当基于人性,不可采取强力手段或空洞说教。“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反映出孔子的治国思想在继承民本传统的基础上,在具体的实践策略上又有所发展,更加注重人性,强调统治者的所有施政行为应当基于人性、顺导人性。这种思想不仅在诸侯弱肉强食、民不聊生的春秋时代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就算是21世纪的今天,也仍然如此。
注释
1赵友林:《古代学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阐释考》,《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43-53页;《百余年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阐释考》,《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十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279-307页。王传龙:《孔子“民可使由之”句的二十二种训释》,《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第67-76页。
2 彭忠德:《也说“民可使由之”章》,《光明日报》2000年5月16日。
3 吴丕:《重申儒家“使民”思想:关于“民可使由之”章的最新解释》,《齐鲁学刊》2001年第4期。
4 李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释》,《齐鲁学刊》2008年第1期。《由清华简〈系年〉补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纪念清华简入藏暨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成立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清华大学,2018年11月17-18日,第186-188页。
5 廖名春:《〈论语〉“民可使由之”章的再研究:以郭店楚简〈尊德义〉篇为参照》,饶宗颐主编:《华学》第九、十辑(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71-175页。
6 李景林:《“民可使由之”说所见儒家人道精神》,《人文杂志》2013年第10期。另外,黄国辉也注意到了此点,参见黄国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论》,《石家庄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7 朱熹:《论语集注》,《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05页。
8 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80页。
9 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52页。
10 丁四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问题检讨与新解》,《东岳论丛》2020年第5期。
11 (梁)皇侃撰,高尚榘校点:《论语义疏》,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194页。
12 陈廷敬:《午亭文编》卷三十二《好名论下》,《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16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69页。
13 黄国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论》,《石家庄学院学报》2019年第1期。
14 李景林:《“民可使由之”说所见儒家人道精神》,《人文杂志》2013年第10期。
15 庞朴:《“使由使知”解》,《文史知识》1999年第9期。
16 陈立撰,刘尚慈点校:《公羊义疏》,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714页。
17 吴毓江撰,孙启治点校:《墨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69页。
18 廖名春:《郭店楚简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第77-78页。
19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447页。
20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上海:中西书局,2017年,第127页。
21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柒)》,第145页。
22 (宋)朱熹:《论语集注》,《四书章句集注》,第54页。
23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荆门市博物馆编著:《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一)·郭店楚墓竹书》,北京:文物出版社,2011年,第89页。“或议之”句中的“议”字原简作“羕”,此从《楚地出土战国简合集(一)》第98页注释[115]中提到的李零先生的释读意见。
24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荆门市博物馆编著:《楚地出土战国简册合集(一)·郭店楚墓竹书》,第74页。
25 “民斯为下矣”,定州汉简《论语》作“民也为下”,从此读的话,“困而不学”就是对“民”的全体判断,与“民斯为下矣”似乎略有不同。(参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定州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定州汉墓竹简〈论语〉》,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年,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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